女孩醉酒被男孩带到酒店发生两次关系,期间女孩寻求酒店报警未果

一丝不苟的法律人 2023-04-14 17:53:52

2022年8月,在湖南株洲发生了这样一起案件,让李红的人生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见证了人性的淡漠。案发当天,是李红的生日,李红和几个朋友去了株州的一个酒吧,喝了一点酒,李红很高兴,喝多了。

李红的朋友见李红喝多了,叫来了一名男孩帮忙将李红送回去,可男孩将醉酒的李红带到了酒店,趁李红醉酒发生了关系,事后,男孩接了一个电话,穿好衣服下去了,李红这时间也清醒过来,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拨打110,但是男孩把李红的手机拿走了,李红穿上衣服来到酒店前台,找前台的工作人员帮忙报案,但是前台的工作人员没有理会,这时候男孩过来了,把李红带到房间后,再次强行发生了关系。

李红的家人见李红迟迟未归,通过平板定位了李红的位置,报了警。很快警察就到达了酒店,将男孩抓获。李红质疑酒店方有责任,第一,登记身份证时只登记了李红一个人的,其次,李红第一次下来寻求帮忙时,如果酒店帮忙报警后,自己不会受到二次伤害,李红认为酒店方有过错。李红要求酒店公开错误,赔礼道歉。(4月11日湖南电视台爱晚频道“帮女郎”栏目报道)

本案的法律问题是,男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酒店方是否有责任?

释案说法

男孩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这里的其他手段就包括利用女性醉酒不知反抗,和女性发生关系的情况。男孩在李红醉酒的情况下,强行和李红发生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有网友认为,李红在第二次被带到楼上房间时,其已经清醒,在这种情况下,和男孩又回到了房间,表示李红愿意和男孩发生关系,不应定性为强奸罪。

但是,李红和男孩素不相识,在第二次发生关系前,李红已经明确表示要报警,在李红醉酒无力反抗的情况下,男孩再次和李红发生关系,违背了李红的意志,应当也认定为强奸。

警方已经对男孩进行了刑事立案,3月20日,法院也认定男孩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判处了刑罚。

酒店方是否有责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在李红和男孩入住时,没有尽到审查义务,仅登记了李红一人的身份信息,在李红寻求帮助时,也置之不理,酒店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李红被伤害的情况主要是男孩造成的,酒店方仅承担补充责任。

但是也有不少网友表示李红作为一名女性,在酒吧喝酒,并且在下楼后又上楼,自己活该,不应苛刻酒店,如果酒店都去审查,酒店也没有这个权利。

这件事对李红造成的伤害很大,李红停工了四个月的时间,不敢到人多的地方去,做了心理康复后,才慢慢走出了阴影。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对本案如何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哦!(文中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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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4-14 20:02

    你知道他的图谋不轨,他也明白你的故作矜持。一个女孩子能把自己喝到烂醉本身就是不负责。

一丝不苟的法律人

简介:从事法律工作二十年,专注法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