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来了大客户,领导安排女子去买酒,女子花1万多买了6瓶茅台酒。没想到刚出店门,两个店员突然冲上来抢夺,抢走的3瓶还给摔碎了。女子诧异,质问店员:你们做啥呢?店员不予理会。
女子无奈报警,警方的处理让人意想不到!
01案情回顾
张丽的公司突然来了大客户,领导交代她:“赶紧的,你去买箱茅台酒,中午吃饭要用。”
张丽痛快答应了,拿着钱包就去了楼下,她记得公司楼下不远处就有家烟酒店。因为酒水比较沉,张丽担心自己搬不动,还特意找了同事小李帮忙。
俩人来到烟酒店,张丽就问:“你好,你们这边有茅台吗?”
店员很热情,说:“有的,有的,你要多少?”
张丽:“给我拿一箱吧。”
说着张丽就递过去了银行卡,刷了1万多,买了一箱6瓶酒。
付完钱,拿到酒,张丽就提醒店员:“麻烦开下发票,抬头就写XX公司。”
店员有点为难了:“不好意思,开不了,我明后天找个地开给你吧。”
张丽不太愿意,觉得时间太长了,想了想说:“那你先给我开个收据吧。”
店员不乐意了,嘴里一边嘟囔:“怎么这么多事事呀。”一边写了张收据给张丽。
张丽接过来一看,收据上只有简单的几行字,没有盖章,更没有店名和落款。
张丽不高兴了,说:“这什么呀,根本不正规,你至少写上店名,盖上公章呀。”
店员翻了个白眼:“就这样的,爱要不要。”
张丽恼了,撸起袖子,正想好好掰扯掰扯。同事小李,拽了她一下:“张姐,经理打电话了,说客户到了,咱们赶紧回去吧。”
张丽见状也懒得跟店员计较了,招呼小李搬着酒就往外走。
没想到,俩人刚出店门口,后面冲出来两个店员,上前就去夺张丽她们手上的酒。张丽一不留神被抢走了3瓶。两个店员,拿到酒就咣当摔到了地上,酒水碎了,玻璃飞溅。
张丽懵了,质问:“你俩干啥呢!”两个店员不理会,继续想要抢夺小李手上的酒。
张丽一把推开他们,大声说:“住手,再动我报警了!”
警方很快来到现场,了解了情况后,进行了调解。店员主动说:“我们已经把钱退给她,酒不卖了。”
张丽很不满意,觉得对方居心不良,可警方说已经退钱了,算是经济纠纷,构不成违法犯罪。
张丽只能气冲冲地回到公司。因为没完成领导的任务,耽误了酒局,被领导大骂一场。
张丽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她觉得店员卖酒给自己,又夺走摔碎,肯定有猫腻。她怀疑对方卖假酒,于是果断打了市监部门的电话,投诉烟酒店售假。
市监部门接到投诉电话,立马进行了介入调查,目前还在调查处理中。
02 法律分析
那么,这个案子,法律上会怎么看待呢?
两个问题:
1.店员抢走张丽买的茅台酒,故意摔碎,这个行为是否违法?
2.如果能证明店里卖的是假酒,张丽能否要求赔偿?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里的数额较大指5000元及以上。本案中,涉案酒水价值1万元,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张丽可以追究店员刑事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本案中,如果能够证明张丽买到的是假酒,那么烟酒店就是欺诈,张丽完全可以要求3倍赔偿。
03案件教训
网友对此议论纷纷:民警明显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酒大概率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