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情回顾上海,王先生和李女士,是一对恩爱夫妻,俩人是大学同学,一毕业就结婚了。只是,王先生的父母对李女士不太满意,他们都是老上海人,希望儿子能找个本地媳妇,总觉得外地来的李女士高攀了自己家。但是,王先生坚持,而且李女士本身也很优秀,知名企业上班,一个月工资两万多。婚后,为了避免婆媳矛盾,王先生在父母的帮助下买了婚房,小俩口单独住。没多久,儿子小王出生了,看在孙子的面上,王先生的父母也渐渐认可了儿媳。可是好景不长,儿子3岁的时候,王先生不幸得了重病,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了,不到半年就去世了。李女士悲痛欲绝,儿子年幼,恩爱的丈夫就走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办呢?可更让她痛苦的事发生了——公婆上门要房子,还拿着丈夫的遗嘱。遗嘱上明明白白写着:价值1500万的房子留给父母,40万现金存款留给儿子,家里的旧车子给妻子。李女士委屈又愤怒,二话不说带着孩子就搬走了,直接跟公婆老死不相往来。此后,公婆多次联系李女士,想要看望孙子,李女士都没同意,直接放话:“从你们把我们赶出房子那刻起,我们就没关系了,我儿子没你们这样的爷爷奶奶。”公婆不乐意了,一纸诉状把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探视权。02 法律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如果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本案中,虽然李女士不是离婚,但是丧偶的情况下,祖父母要求探视孙辈,法律是支持的。但是呢,鉴于李女士和公婆之间关系恶劣,出于照顾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考量,李女士可以拒绝公婆探望。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公婆全部诉求。03 案件教训网友对此议论纷纷: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老两口,也是为老不尊,见财寡亲。就这么一个儿子死了,唯一的血脉就是这个孙子了,特么的要钱,要房产做什么呢?就是不放心儿媳,也可以把房子和钱给孙子呀。一点也不明事理,活该看不到孙子。其实,在我看来,这个儿媳已经很不错了,都没有跟公婆争遗产。就算有遗嘱,房子、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也会保障未成年人份额,李女士要是想要钱,完全可以打官司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