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汶川地震都是无数国人挥之不去的梦魇与痛,可就在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面前,人们也同样领略到“国家力量”的内涵与强大。
灾难发生后3年时间里,党政军民通力合作,历经七日抢险救人、百日安置攻坚、千日重建奋战,一段属于汶川及国人的抗震救灾、灾后重建传奇映入眼帘。
图|汶川地震传奇的开头是不幸,结尾却充满励志与温情,这又何尝不是对逝者的最好告慰?
相对于逝者,生还者如何走出灾难阴霾则是举国上下最关心的问题,这一点就涉及到当时最受关注的灾后重建范畴内。
三年的砥砺奋斗,灾后重建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灾区40余万个项目有将近九五成已经完工,累计投资8851亿元,基本实现了家家有房住、户户有就业、人人有保障等重建目标。
对于老百姓而言,灾后重建方面还有一件事情最受关注,那就是可怜的遇难者们如何解决财务问题,毕竟,对于他们还在世的亲人而言,“生活还要继续”这句话不是说说而已。
只能说,国家真的为所有遇难者做到了殚精竭虑,哪怕是每个人的银行存款与贷款问题如何处理都有着一套极为人性化的处理措施,一同了解一下。
一、存款的正常处理对于汶川地震的遇难者而言,虽说他们都属于非正常的死亡方式,可个人存款还是会被当做遇难者的遗产来处理,这件事完全可以参照国家历来规定的遗产处理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定,涉及到个人遗产的处理,就需要继承人来进行继承处理,一般情况,继承人分为法定和遗嘱两种。
图|法定遗产继承顺序如果遇难者生前就已经立下遗嘱,留下的存款自然可以按照遗嘱进行继承,不过,如果遇到继承人也成为遇难者这种情况,就要涉及到法定继承的程序。
一般情况,法定继承分为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当年汶川地震的遇难者存款处理也是如此,相关继承人只需要提供与遇难者的关系证明,就可以参与到法定继承程序。
当然,有一部分极为悲惨的遇难者,他们及法定继承人都在这场劫难中离世,存款在经过确认后,也就自然归国家所有,当然,这些资金也会全部用于灾后重建,对于遇难者而言,也算是一种功德。
事实上,有关于遇难者存款的处理,算是最简单的,在遇难者贷款方面的处理工作,才是最具挑战性的,这一点也在考验灾后重建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二、贷款的人性化处理既然前面提到了遇难者的继承问题,这一点在财务问题上,存款仅仅是一部分,贷款也是需要继承的,只不过,灾难没有发生之际,贷款对于继承人来说多半是可以承受的,恰恰是灾难发生后,大多继承人自身生活都存在困难,偿还遇难者的债务就会变得难上加难。
所以说,有关于这个问题,涉及面还是很广泛的,国家出面采取的处理方式也是相当令人欣慰,的确做到了令生者安心、逝者满意的程度。
一般来说,普通人的贷款类型,除了一些资金形式的贷款外,大多都是房贷、车贷,可灾难发生后,不少遇难者的房产、车子也一并遭到灭顶之灾,换言之,即便继承人接受了遇难者的债务,可相对的房产、车子却继承不到了。
换言之,因为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人就要承受一张因为灾难造成的“空头账单”这一点怎么看都有些无法接受。
更加要命的是,在贷款买车、买房盛行的时代,遇难者继承人自身大多也背负着沉重的贷款,他们的房子、车子也同样因为灾难不复存在了。
这件事放到国家层面上,需要考虑的恰恰是两大方面。
其一,继承法律如何在特殊时期得到捍卫。
其二,灾后继承人们如何在履行法律义务的基础上重新开始生活。
基于这些考量,国家提出的解决大方向便是“特殊时期,特殊处理”。
正常的处理方式,前面已经提到过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即便财产出现了毁损以及灭失的情况,买受人在此之前正常接收了,即便出现这些不良情况,债务履行还是天经地义的。
即便如此,国家在此类问题在汶川地方灾后处理方面提出了一份文件,正是针对于灾后重建金融服务工作方面的紧急通知。
最大的用意便是,在受灾地区,无法偿还贷款的单位及个人,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都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催款或罚款。
图|银行抗震救灾即便出现逾期未还的情况,在明确还款人没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这种情况也不能被纳入征信体系,更不允许进行信用不良记录。
这一基本大方向的确定,对于汶川地震发生后所有的债务继承人来说都是一种保护,实际上,对于所有存在债务偿还困难的受难者而言都是如此。
不过,国家在这方面的用意深远还真的值得在此好好聊一聊。
首先,这场空前浩劫对于贷款人、银行都是一次不可估量的损失,尤其是银行,越是如此,越要通过司法保护好双方的利益,要知道,银行放贷的资金同样是老百姓的储蓄资金,如果因为天灾这一特殊原因就可以终止还款,对于银行储户同样是不公平的。
所以说,大方向上,如此关键时期,银行必定要维护好多方利益以及司法平等,在此基础上,才能全力以赴帮助灾民积极恢复正常生活。
其次,人们常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天灾人祸在所难免,特殊情况下,帮助贷款方找到合理的还款方式,才是国家最应该考虑的民生问题。
先来看对于未来完全可以恢复还款能力的人们来说,他们的存在绝不仅仅意味着帮助银行挽回损失,而是灾后重建的主力军,对于这一群体,要做到支持与保护。
对于这部分人的贷款,由他们视自身情况而定,决定重新还款的时间和方式,这样一来,无论是贷款者本人或是继承人,都能在灾后得到充足的喘息、休整时间,还能在国家其他政策的帮扶下东山再起。
之后便是那些偿还能力降低或丧失的贷款人们,他们也恰恰是灾后重建最需要关注的对象之一。
这部分贷款人的财务风险来源于地震,一般情况下,很难得到保险的赔付,自身偿还能力在长时间内都不见得能够得到恢复。
基于这种情况,国家会进行严谨的核实,如果存在保险可以赔付的情况,余下的贷款差额则由银行进行核销,除此之外,银行也会进行全额核销。
在此之后,这笔账单就会归到国家偿还范围,虽说这样会给负担沉重的国家增添巨额负担,可在灾民受苦受难面前,“国家力量”义不容辞。
最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对于这部分可怜的灾民,他们的贷款或继承的债务可以得到免除,本人的存款或是继承的遗产还不需要用于偿还,如此一来,算是国家在危难关头以特殊方式帮助灾民度过难关。
除此之外,有关于失踪人口的财务问题,国家采取的态度也十分人性化,那就是暂时封存、搁置。
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汶川地震后,失踪人口同样数量惊人,虽说这部分民众多半已经在地震中丧生,只不过是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找到遗体,可财务方面却不能轻易认定他们已经死亡这个事实,毕竟,国家希望每一位失踪的民众都能在未来某一天归来。
因为这个原因,失踪人口的存款与贷款都无需继承人继承,银行则会将这部分财务问题进行保存和记录,一旦失踪民众回来了,财务都是有效的,倘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出现,存款会归国家所有,贷款则会自动核销,同样成为国家的偿还义务。
有了一系列大力度的帮扶政策出现,灾民在地震后的一大“紧箍咒”被消除,生活负担减小才能看到新的希望。
事实上,在这一切的背后,国家做出的努力还有很多。
三、“国家力量”超乎想象一方面,国家在灾后个人财务问题方面承担起使命与责任,另一方面,还要助力金融业积极加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来,毕竟,所有的重建都面临着资金方面的挑战。
首先是银行业,灾后三年时间里,灾区的银行金融机构累计向122.6万户发放了住房贷款700.7亿元。
可想而知,对于这些灾民而言,他们未来的生活依旧面临严峻挑战,能否及时还款都将成为难题,即便如此,国家要做的必定是让这部分民众先拥有基本生活水平,再努力恢复偿还能力。
其次是保险业,地震发生后,全国保险业向灾区捐款捐物超过5亿元,援建教育机构40余所、养老院4所。
为了防止灾难的再次来临,保险业积极赔付可以赔付的客户之外,还不断扩大着灾区民众的保险覆盖面,就连参与到救灾、重建的相关人员都考虑到了,这样一来,所有人都会在一种无形的帮助下心无旁骛地展开重建。
图|汶川重建事实上,“国家力量”远远不止于此,金融业对于民众的帮扶仅仅是一小部分,整个灾后的经济、设施重建需要的资金更惊人,而这一切都被国家默默承受了下来。
所以说,当下汶川人的美好生活,是国家在背后的负重前行。
结语逝者已然离去,生活还要继续,责任与使命同样不能忘记。
虽说汶川地震对于当地人是此生莫名的悲哀与灾难,可身为中国人,这一身份也注定是他们最好的护身符。
因为是中国,“国家力量”才最伟大,令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