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眨眼就进入了7月下旬,截至目前已经有24个省市的人社厅公布了2023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还剩四川、新疆、西藏、福建、贵州、重庆、湖南这7个地区还没消息,而接下来这一周相信这些地区的调整方案也将陆续出台。那么,在已经公布方案的24个省份里,缴费年限20年在哪个省份的调整金额最高呢?25年、30年、35年、40年呢?
缴费20年20年缴费年限,那么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中,最高的三位分别是北京市、湖北省和浙江省,调整金额分别是60元、36元和35元;最低的三位分别是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金额分别是10元、12元和12.5元。
缴费25年25年缴费年限,那么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中,最高的三位分别是北京市、浙江省和湖北省,调整金额分别是75元、47.5元和45元,浙江省把湖北省从第二名的位置挤了下去;最低的三位分别是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金额分别是12.5元、15元和17.5元。
缴费30年30年缴费年限,那么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中,最高的三位分别是北京市、浙江省和江苏省,调整金额分别是90元、60元和59元,可以看到在缴费年限30年的时候,江苏省挤掉湖北,首次登上三甲的名单;最低的三位分别是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金额分别是15元、18元和22.5元。
缴费35年35年缴费年限,那么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中,最高的三位分别是北京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调整金额分别是105元、77.5元和75元,可以看到当缴费年限达到35年的时候,江苏省上升到了第二位;最低的三位分别是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调整金额分别是17.5元、21元和32.5元。
缴费40年40年缴费年限,那么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中,最高的三位分别是北京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调整金额分别是120元、96元和90元;最低的六位分别是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及江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其中海南和广西的调整金额分别是20元和24元,江西、河北、上海的调整金额都是40元。
对着几个上榜的省市,我们分析一下它们的政策的特点。北京市不管是在高缴费年限还是低缴费年限中,都稳稳地排在第一位。按照北京的政策,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这个标准是非常高的,同时它并没有根据缴费年限长短来调整每年的价值,因此所有人都可以受益。
湖北省从缴费年限20年时的第二位,到25年时第三位,到30年时被挤出三甲,排名一路下跌。但是湖北省的政策和北京市一样,缴费年限的价值也是固定的,每满一年增加1.8元。
浙江省也一直排名三甲之内,说明它的调整政策也是比较不错的。它的政策就是根据缴费年限长短来调整每年的价值,因此它的排名能够在缴费年限25年的时候超过湖北省,达到第二位。具体调整方案如下: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江苏省则是从缴费年限30年的时候杀入三甲名单,之后在缴费年限35年的时候挤掉浙江,荣升第二名,具体政策如下: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7元。可以看到,江苏省2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价值高达3.7元,这是截至目前各省缴费年限价值中最高的。
而海南、广西一直排名倒数,海南每年的缴费年限价值只有0.5元,只有北京的1/6,因此排名倒数第一自然是情理之中。广西只比海南略好一些,缴费年限价值0.6元,因此一直排名倒数第二。
内蒙古在前面一直排名倒数第三,因为它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价值也仅有0.5元;16年至30年的部分价值1元。而内蒙古在缴费年限40年的时候,终于摘掉了倒数第三的帽子,这得益于它31年及以上部分的缴费年限2元。
而江西省、河北省和上海市在缴费年限40年的时候,同时进入倒数三甲,这是因为它们与缴费年限挂钩的政策是一致的,都是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元。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养老金调整政策中,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的调整政策最好的是北京市,每年的缴费年限价值高达3元,其次是湖北省、浙江省和江苏省。而政策最不理想的是海南省和广西自治区,缴费年限价值分别只有0.5元和0.6元。江西、河北和上海的缴费年限则固定是1元,因此随着缴费年限的增长,则会存在一定劣势。内蒙古的退休人员随着缴费年限的增长,缴费年限价值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