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作为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再次迎来了一个养老金公布的小高峰。继安徽、甘肃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后,青海省人社厅也下发了《关于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对参加我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青政办〔2003〕133号、青人社厅发〔2010〕191号文件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以下统称为退休人员),统一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2023年养老金调整方案青海省地处我国西北内陆,因境内有国内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作为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它又被称为“三江源” 。2022年,青海省的地区生产总值达3610.1亿元,排名全国第30位;人均生产总值方面,青海省2022年人均GDP为6.07万元,排名全国第24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青海省2022年是27000元,排名全国第27位。各项经济指标的排名都处于全国中下水平。
不过,在人均月均养老保险支出上,青海省的表现还是不错的,2021年的人均支出金额是4855元,排名全国第4位,因此退休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还是很高的。
2023年青海省的养老金调整方式还是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具体的调整情况如下: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挂钩调整分为两部分。与缴费年限挂钩方面,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15年及以下,每人每月增加22.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在增加22.5元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1.5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方面,退休人员按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正常计发的本人2022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5%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29元的按29元增加。
倾斜调整针对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人员。
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相比2022年,今年青海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是一升两降两不变: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提高到1.5%,较上年度上升了0.4%。
定额调整水平从44元降低到30元,同比下降了14元,这应该是目前定额调整金额降低最多的省份了。
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金额,15年及以下由30降低到22.5元,减少了7.5元;15年及以上每年增加由2降低到1.5元,减少了0.5元。
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调整增加金额和上年度保持一致。
总体上看,今年青海省的养老金调整趋势和大部分省份一样,都是降低定额调整标准,提高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
假设青海省60周岁的退休人员老李,基本养老金4500元,缴费年限30年,那么在今年的养老金调整中:定额调整30元,缴费年限挂钩调整45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67.5元,一共涨了30+45+67.5=142.5元,涨幅仅有3.17%。如果退休人员年龄达到70岁以上,可以享受20元的高龄倾斜调整,那么上涨金额可以达到162.5元,涨幅3.6%,还是达不到3.8%的平均调整水平!
综上所述,2023年青海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已经公布,相比去年,今年青海省的大幅调低了定额调整水平,减少了缴费年限的价值,提高了基本养老金挂钩比例。按照今年的方案,青海省的退休人员正常养老金上涨在140元左右,这主要是因为青海省的平均养老金水平比较高。
以上就是今年关于2023年青海省养老金调整的一些信息,欢迎大家留言点赞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