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观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律师、税务犯罪辩护律师
#黄冈#
2023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在其官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栏”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其中,黄冈市共计有4家公司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4家公司的违法失信信息如下:
1.武穴市惠某物流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2份,金额24013.64万元,税额2161.23万元。税务处理处罚:对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武穴市蒙某矿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45份,金额23513.70万元,税额2116.23万元。
3.武穴市超某矿业有限公司,在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1份,金额6335.74万元,税额823.65万元。
4.武穴市中某物联有限公司,在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金额3720.62万元,税额334.86万元。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税额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上述4家公司虚开的税额都超过了数额巨大的标准,如不具有减轻处罚情节,最低也要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例如:
1.1.案例一:文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鄂1102刑初30号
1.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文某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为他人、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税额930.7028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文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如具有减轻处罚情节,可以在十年以下判处刑罚。例如:
2.1.案例二:文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鄂1124刑初60号
2.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文某某知没有真实的中药材购销经营而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税额11692572.93元),其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在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同犯罪行为中,被告人文某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故公诉机关及被告人文某某的辩护人关于被告人文某某系从犯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系坦白......判决如下:被告人文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此外,对于虚开税额巨大的,具有减轻、从轻处罚情节,依然可以争取缓刑的结果。例如:
3.1.案例三:郑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3.2.案号: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鄂1102刑初291号。
3.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违反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巨大(税额共计3632192.72元),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某某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后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判决如下:被告人郑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
4.1.案例四:牛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鄂1102刑初8号
4.3.裁判结果:本院认为,被告人牛某某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专门注册公司用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虚开的税额数额巨大(税额2808804.97元),被告人牛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牛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牛某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还赃款,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牛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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