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医院不在理赔范围内,怎么还能赔?

自保叔聊 2024-03-16 00:11:15

大家好,我是保叔!

最近支付宝上有个争议问题投票,有近9万人参与:

-来源:支付宝投票统计评论

虽然投票已经结束,

不过大家可以在我这里再投票下,

看看与我的观点是否一致:

这个问题其实挺简单的,并不复杂。

但看了评论,我还被吓了一跳,

没想到大家的争议点会这么多。

甚至好多大咖都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

那这种情况下,保司该不该赔呢?

保叔带大家分析下。

网友、大咖们的争论

先看下网友、大咖们的观点:

第一类:赞成保司应该赔的:

-来源:支付宝投票统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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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方为绝大多数网友,还有医生。

认为在紧急情况下,选择非指定医院,应该获得赔付。

理由是应该“以人为本”,在紧急情况下还挑选医院,对患者有点太苛刻了,应该就近送医治疗,保险也应该理赔。

第二类:认为保险公司不应该赔的:

反对者里,律师或保险从业者居多:

-来源:支付宝投票统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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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认为,即使是紧急就医院,也应该严格按合同执行,合同限指定医院,那去非指定医院就不能赔。

原因也很简单,如果不在合同内的责任也赔,必然导致理赔率过高,而最终保司也会将这笔成本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想要非指定医院也能赔的,那就选择赔付范围包含私立医院的保险,而不是要求赔付范围为公立医院的保险,也要求能赔私立医院的治疗费用。

是不是感觉双方的观点都挺合理的。

下面发几则真实的案例,看下保险是否真的会理赔。

案例与法规

1、案例一:突发心梗,就近去私立医院,赔了。

-来源:支付宝投票统计评论

这是评论区一位网友的亲身经历分享,突发心梗去了最近的私立医院,虽然医院不在承保指定医院,但最后保险也给报销了。

2、案例二:患癌症去私立医院住院治疗,拒赔

祝某在2021年1月4日因身体不适,去某医院检查时,查出直肠肿瘤;

后来祝某听说某医院对该癌症治疗效果好,于是联系上该医院,进行住院治疗。

总计住院27天,花费84980.24元,社保报销33697.69元,自费51282.55元。

当联系保险公司理赔时,最终得到的结果是拒赔,理由是就诊的医院是私立医院,非保险约定的公立医院。

祝某不认可,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民营医院不属于指定的医院,故支持保司拒赔认定。

—图片来源判决文书网

3、案例二:紧急事故去私立医院治疗,被判理赔

孙某在修整自家门窗时,被角磨机割断左足第二至五脚趾。

在送至医院后,诊断建议为左足跖骨多发骨折。

但该医院并不具备“断趾再植”手术条件,为了孙某能尽快得到救治,在同日将孙某转入另一家A医院(民营性质)。

该院为孙某安排相关手术,在完成手术后,孙某继续在该院进行后续治疗,共住院17天,手术住院费用总计86066.73元。

出完后,孙某当联系保险公司理赔,最终得到的结果是拒赔,理由是就诊的医院是私立医院,非保险约定的公立医院。

孙某不认可,就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虽然就诊医院为民营医院,但该情况属于紧急就医,保险公司应赔付。

4、法规

大部分人的争论都是理论上的,而理论上的并不能确保一定会实现。

我们还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二十条规定:“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服务机构接受治疗为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被保险人因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就医的除外”。

根据法规,在紧急就医的情况下,在非指定医院治疗,是可以理赔的。

这点并无异议,所以关于文章开头的投票,网友的选择是正确的;而主张应按合同拒赔的观点,并不合理。

5、如何定义情况紧急

在上案例中同样是去私立医院,法院一个支持保险公司拒赔,一个判决保险公司理赔。

其中最关键因素是如何判定为情况紧急。

这里讲下我的观点:紧急的判断应是必须、马上进行就医治疗,而因此选择最适合的医院。

总结

1、其实大部分情况下,如遇突发意外或疾病,为了尽快得到救治而选择非指定医院,保司都会理赔。

不过,为了减少纠纷发生,也为了理赔顺利,建议尽量在24-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将此情况告知。

当然如果本人无能力告知,可通过家人或者病情稳定后进行告知。

2、目前只有紧急情况下,才会不限医院。

如果去私立医院概率比较大,或者私立医院离家更近,建议可以配置支持私立医院报销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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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保叔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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