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官给实习律师上课并发放“讲课费”,深圳律协被举报“变相行贿”

陆火 2024-04-21 20:29:22

作者 |陆炎

资深实习律师张文鹏实名举报深圳律师协会“变相行贿当地法官”一事,有了最新进展。

4月19日,深圳纪委通过电话答复:

查实深圳中院副院长胡志光等人违规到私立学校授课并收取“讲课费”;目前,相关法官已被纪委处分,并被要求退缴“讲课费”。

张文鹏在此前的《实名举报信》中称,深圳市律师协会常年利用职权,对实习律师“吃拿卡要”,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迫实习律师参加所谓的“集中培训”,并收取“培训费”2000元/人。

张文鹏说,不参加深圳律协“集中培训”的人员,就不能获得实习考核证明材料。

“深圳律协还邀请深圳法院系统的法官,来充当讲课教师,天价‘讲课费’落入相关公职人员之手。并且,讲课时间为工作日。”张文鹏认为,这是深圳律师协会“变相”向当地法官进行行贿。

笔者注意到,在举报深圳律协“变相行贿”当地法官前,张文鹏还曾实名举报深圳律协偷税漏税之事,为国家税务工作作出贡献。

根据张文鹏了解的情况,从2009年起,深圳律协组织实习律师集中培训,参加培训的实习律师,每人要交2000元培训费,“按照每年培训人数算,深圳律协每年因此收入上千万元,但这些钱未公开也未纳税。”

张文鹏对深圳律协偷税漏税情况进行举报后,2021年8月,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向张文鹏送达了《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简要告知书》。

根据该份《告知书》,深圳市律师协会被查补税款及附加75万余元,罚款2万余元。

此外,张文鹏还曾向社会披露“原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向法官行贿20万元”之事。

相关司法裁判文书显示,曾经当选“深圳市首届优秀律师”“深圳市劳动模范”“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会长”的林昌炽,2016年曾向深圳中院一名法官姚辉行贿20万元。

林昌炽律师说,之所以送给姚辉20万元,“一是他在庭审时关照了我,二是和他搞好关系,方便以后案件上能够给我提供关照。”

张文鹏与深圳律协的种种“爱恨情仇”,已成为法律圈一道令人长期瞩目的风景线。

4月19日,就张文鹏实名举报深圳律协“变相行贿当地法官”一事的调查情况,深圳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了电话答复。

相关负责人表示,经核查,已经查实深圳中院胡志光等法官未经市中院审批同意、擅自到私立学校授课并领取讲课费,分别给予书面诫勉处理、批评教育处理。

“所有到私立学校授课的人员,已经退缴讲课费。”深圳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你反映的问题非常好!让我们发现了深圳市中院不对的地方。他们不应该到私立学校授课并领取讲课费!”相关负责人对张文鹏的实名举报予以了肯定。

张文鹏则认为,前述深圳中院法官接受深圳律协邀请,授课并领讲课费,本质是“行贿受贿”,而非仅仅是普通违纪行为。

“他们是通过表面正当的方式,掩盖行贿受贿的事实。”张文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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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a华 7
    2024-04-21 22:16

    说的对!!!!!!!

陆火

简介:为他人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