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打工的24岁小伙李强,偷窥女室友洗澡不慎坠亡,小伙家属起诉室友索赔88.9万,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案件回顾
李强,一个来自农村的青年,独自一人来到大城市打工。在老乡的推荐下,他进入一家电子厂,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为了方便生活,他在一处18楼高的住宅小区找到了一间合租房。虽然房间是隔断间,空间不大,但价格公道,离工作地点也近,非常符合他的需求。他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从此开始了新的生活。
住进这间房子的时候,他已经发现有两位室友:28岁的情侣熊某和董某,还有一对中年夫妇。大家工作、生活经历各异,平时很少交流,各自过着各自的生活。李强对他们做什么工作一无所知。
中年夫妇每天早出晚归,回来后匆匆吃过饭就回房间休息。而熊某和董某则精力旺盛,常常熬夜。这让独居的李强非常好奇,想知道他们到底在房间里做什么。
李强每天下班回到房间,看着室友成双入对,羡慕不已。尤其是每晚看到董某裹着浴巾走进卫生间洗漱,他心中的想法开始生根发芽。
出租屋的卫生间是男女混用的,为了方便和避免尴尬,房东用木板将卫生间隔成了两间,一边是浴室,另一边是厕所。但隔断并非完全密闭,上方为了通风,留有一些空间供空气流通。
在某个晚上,熊某和董某下班后如常洗澡洗漱。李强早就摸清了他们的习惯,趁董某进入浴室后,也带着一卷纸走进了厕所,装作上厕所的样子。虽然隔着木板,但李强还是想窥探浴室的动静。他搬来一把椅子,掏出手机,准备记录下可能发生的场景。
然而,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什么,就被董某发现了。随着董某的一声尖叫,熊某立刻从房间里冲出来查看情况。惊慌失措的李强连忙拿着东西退回自己的房间,并锁上了门。熊某虽然看到了李强的仓皇逃离,但没能追上他。
房东和警方接到通知后赶来处理情况。他们发现李强已经不在房间里,阳台窗户大开,而楼下则躺着李强的尸体。经过调查,这起事件被判定为意外事件,并未立案。然而,李强的家人对此无法接受,将熊某和房东告上了法庭,索赔88.9万。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窥探、侵扰其隐私。李强在出租屋内洗澡时偷窥他人隐私,其行为存在严重过错。董某和熊某在发现李强的偷窥行为后并未对其做出出格举动,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正常询问和劝导,这一行为并未超出合理范围。房东提供的住房并不是造成李强坠亡的原因,李强坠亡是其个人选择的结果。法院最终驳回了李强家属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