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银行员工收取4万元烟酒,违法发放涉黑贷款2.52亿元

白容看商业 2024-03-22 05:29:55
风险合规作为银行信贷从业人员永恒的话题,虽然领导讲、文件讲以及各类大会小会都讲,但是越是基层的银行员工对风险合规的理解就越简单,简单到不仅把合规两个字选择性抛去了,风险变成了贷款不要逾期、不要不良,甚至是任期内不要出现逾期、不良就好,什么合规不合规根本不重要。从这个层面上来,有些基层信贷从业者违法放贷也算是无知行为,但法律不会因为所谓无知而减少任何处罚,这也是各家银行始终需要加强员工警示教育的原因之一吧。 一家国有银行县级支行三名银行员工因收取客户4万元烟酒,向涉黑人员违法放贷2.52亿元,最终给银行造成了6640万元贷款本金未收回,客户经理因此获刑四年六个月,两个负责审查的负责人获刑均超过两年,而且三人都没有判获刑刑,当中教训值得每位银行信贷从业者警醒。 一、案件基本情况 谭某、褚某、赵某三人为某国有银行县域县支行专职信贷经办人员,其中赵某为客户经理,谭某、褚某为主管贷款业务的负责人。2013年至2017年,在经办当地涉黑团伙罗某1关联六家企业贷款过程中,玩忽职守,工作极端不负责任,未认真履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累计涉及贷款2.52亿元,最终造成五家企业贷款本金6640万元未归还。 (一)首次准入罗某1关联四家企业涉及贷款金额7190万元,收取价值1万元中华香烟 1、2013年2月至5月,谭某、赵某先后准入罗某1关联四家企业贷款涉及金额7190万元,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调查报告严重失实,未对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证明贷款用途以及购销合同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户3000万元贷款,谭某、赵某明知贷款企业的抵押物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仍然办理发放;一户1500万元贷款,谭某、赵某明知是罗某1借用企业来贷款。 在办理上述贷款后,赵某收受价值4000多元的10条硬壳中华香烟,谭某、褚某均收受价值2000多元的5条软壳中华香烟。 (二)协助伪造购销合同,抵押人未面签,协助伪造办理抵押登记等资料,违规周转存量贷款 在违规准入罗某1四家企业贷款后,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在办理存量周转时,除了准入时的违规问题外,谭某、褚某、赵某不仅为上述贷款周转提供便利,如将罗某1一家企业3000万贷款分成三笔1000万元进行周转,并且在周转过程中协助罗某1伪造贷款所需要的购销合同,甚至在抵押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协助伪造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材料,其中谭某办理周转贷款3000万元,赵某办理贷款7190万元,褚某办理贷款7190万元。 2014年年底至2015年年初,谭某、褚某分别收受罗某1好处25条软壳中华香烟及三箱月谷干红葡萄酒,价值16000多元。 (注: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谭某、褚某分别任支行客户部主任、副主任;2014年2月,谭某任支行副行长;2014年8月,褚某任客户部主任) (三)违规周转存量贷款及新增两家关联企业贷款3000万元 由于担心存量贷款出现逾期,再加上又收取罗某1好处,褚某、赵某对前期准入两家企业违规办理周转一次,涉及金额2690万元,违规为另外一家企业周转三次,涉及金额3300万元。在为这两家企业周转过程,违规情节进一步升级,在抵押物所有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协助伪造授权书、抵押合同和抵押承诺书,默许贷款企业找人代替抵押人签字捺印,并在无抵押物的情况下违法发放贷款2850万元。 2015年3月,褚某、赵某又准入罗某及其儿子经营的两家企业贷款分别为1500万元,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调查报告同样严重失实,也未对提交的贷款申请资料、证明贷款用途以及购销合同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 至此,赵某违法发放贷款涉及18笔、金额2.518亿元,谭某涉及6笔、金额1.019亿元,褚某涉及12笔、金额1.499亿元。 二、法院判决情况 谭某、褚某作为支行工作人员,并且是主管贷款业务的负责人,违反法律规定,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过程中未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2.518亿元,案发至今未收回贷款本金6640万余元及利息,其中谭某参与违法发放贷款6笔、金额1.019亿元人民币,其违法发放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收回;褚某参与违法发放贷款12笔、金额1.499亿元人民币,未能收回贷款本金6640万余元及利息。(注: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最新规定,50万元以上损失可以立案定罪,贷款总额达到200万元也可以立案定罪,谭某就属于违法发放贷款总额达到标准所致。) 赵某作为支行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在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过程中未严格依法履行职责,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2.518亿元,造成案发至今有贷款本金元6640万余元及利息未收回。 最后法院判决:赵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谭某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褚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注:褚黎光提供了罗某1儿子两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180万元到账信息,为处置罗某1等人的涉黑财产起到一定作用,属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上述案件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川3425刑初200号《谭某、褚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川3425刑初86号《赵某违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三、结束语 对于罗某送给上述三名银行员工4万元烟酒,他们也非常清楚是为了和他们拉进关系。等到他们收了人家好处后,也就应了老话所说的“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再加上顾虑贷款逾期后问责,明知不合规也照样去周转贷款。 说他们无知,也不对,因为从他们的供述来看,他们是非常清楚自己的违规之处,说到底,他们还是缺乏对银行信贷工作的基本敬畏之心,否则的话,绝对不会为了4万元烟酒好处,而去犯下如此大案,当然最后他们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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