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小黄在江苏扬州的某二手车市场看中了一辆车,并且觉得价格也很实惠,车子开到不到一万公里,而且成色还是很新的。才开了一年,没有事故,像新买的车。
落地的话大概有二十多万,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敲定18.1万元成交。车商还热心推荐了车贷方案,由常年合作的贷款中介和担保公司操作,小黄欣然应允。
小黄首付付了十万一千,然后贷款八万,分期三年,这样每个月还款也不吃力。
然而在签贷款合同时,小黄发现合同标注的贷款数字与他实际要借的数额有差异,合同上写的还款数额是九万六千八。贷款中介解释说实际上按八万块钱收,多出的一万六千八是银行收的手续费。小黄头一回贷款买车,听对方说只要还八万元就没多想签字认可了。
几个月后小黄经济改善,决定还清车贷。可他到银行提前办理还贷业务时才得知自己实际要还的车贷总额远大于当初贷款中介和担保公司说的八万元,所有还款还是还九万六千八。
发现被涮,莫名其妙就要多付一万六千八百元。小黄想不通这个理,觉得自己是一个不慎被人带进坑了,于是他决定报警。
派出所民警全面了解了小黄的遭遇后,判断这宗二手车贷款暗含猫腻,当即传唤了车贷中介高某进一步了解情况。
经了解,车贷中介高某伙同手下周某、徐某以及贷款担保人王某共同设立一个局,以办车贷需要手续费、利息等为由编造谎言,给不懂行情的车主小黄定做了一份阴阳合同,借机谋利。
原来高某等人利用购车群体急于拿车的心态,加之对贷款政策不熟,他们主动提供一条龙车贷服务,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就擅自提高了贷款额度,通过银行直接打款给二手车行,从而将多申请的贷款占为己有。而车主是每个月向固定账号还款,很难发现总金额其实多出来一万多块。
调经调查,高某等四人利用相同手段在江苏省扬州市主城区、江都区先后作案多起,以涉嫌诈骗罪,四名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案金额大概在五万元左右。
庭审中公诉方认为,高某、王某等人在代办车贷业务时,向银行增加了百分之二十的贷款数额,并对客户隐瞒真相。当客户质疑时,又编造多出的钱是银行收取的利息、手续费等加以掩饰,将多贷的钱款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了所有非法所得,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公诉人向法庭递交了对高某等四人的量刑建议,建议了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一年四个月不等的这个有期徒刑。
法律专家提醒大家,市民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或者是其他数额较大的商品时,但凡涉及贷款,一定要仔细甄别贷款金额、还款方式、利息等合同内容,以防暗藏玄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这样的猫腻在成都。长沙二手车交易中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