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科技研究社》消息:12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4家银行因“数据质量问题整改不到位”被罚。同时,4家银行各有1名负责人被罚,其中3人为科技部门的负责人。
具体为:
大连银行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李庆龙被警告。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行首席信息官兼信息科技部总经理潘明道被警告。
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被罚款15万元,时任该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马忠涛被警告。
大连甘井子浦发村镇银行被罚款20万元,时任该行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田美玲被警告。
据《银行科技研究社》了解,今年已有银行因数据质量问题被罚。
比如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银行因“投资同业理财产品风险资产权重计量不审慎且向监管部门报送错误数据”“部分EAST数据存在质量问题”等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10万元。
8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宜春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九江银行宜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严重失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被罚款100万元。同时,时任九江银行樟树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王瑞对“贷款管理严重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2万元;时任九江银行宜春分行首席独立授信审批官周辰对“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时任九江银行宜春分行行长王刚对“贷款管理严重失职和数据质量控制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款14万元。
另外,今年此前也有银行的科技部门负责人收到过罚单。
5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乌鲁木齐银行因“错报漏报EAST数据”,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乌鲁木齐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李强被警告,并被罚款6万元。
1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青岛农商银行因监管标准化(EAST)数据错报漏报,被罚款30万元。同时,时任青岛农商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王丽萍对此负有责任,被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