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下的罪恶人性里最黑暗的罪孽

郑青春谈天地 2025-02-16 20:34:31
水浒中孙二娘为什么能公开卖人肉?

我真的犹豫很久要不要聊这个话题...

在聊这个话题之前,我很纠结,倒不是怕封禁什么的,主要是这个话题实在太难以启齿,因为它牵扯到了人性里最黑暗的罪恶,那阳光下的罪恶,其真相远超大多数人想象。如果说水浒传中有什么是我们无法理解,且绝对无法接受的,就是吃人。

书中对吃人有多处描写:李逵抓了李鬼,顺手割了他的大腿肉,一边烤一边吃,吃的满嘴流油连声赞美;宋江被燕顺等人抓住,差点开膛破肚被做成醒酒汤;最出名的描写当属十字坡,张青孙二娘在这里开黑店,不但劫财,而且劫命,把活人做成包子馅,每日挑去村里卖。

任何一处描写,都足以令人作呕,但更令人吃惊的是,没人觉得不对,似乎习以为常,司空见惯。鲁智深武松先后差点被孙二娘活剥,也亲眼目睹了剥皮房,却无一人表示质疑或反对,即便是正义感爆棚的花和尚,也没说半个不字,武松更是一转身就去跟人家结拜。

夜深读到此处,当真叫人毛骨悚然、脊背发凉。白居易有诗云:“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农业经济为主的时代,一遇天灾,草根树皮都能吃光,何况于人。但是,白居易所说的衢州吃人事件,仍然值得深思,因为,这可是盛唐,已经有了大运河,有了漕运,而且那是衢州啊,就算说不上鱼米之乡,也是交通便利。衢州都如此,那北方大旱,结果又会怎样?

明末中华大地遭遇了小冰河期,平均气温降低了2度,气温每低一度,年平均降水量就会减少100毫升,所以那些年,北方普遍遭遇了长时间干旱。

崇祯年间,很多官员都在奏折里提及吃人惨状。马懋才入陕调查,写了本备陈大饥疏,这种人间地狱般的惨像,不仅北方,连上海也是如此。姚廷遴在历年记中也有描述。我就不念了,感兴趣的可以暂停自己看。

有位领导曾说:“人相食,这是要上史书的。”但真实情况是,人相食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甚至可以说,自有史以来,这种情况从来就没断过。

比如殷墟遗址,出土过两个盛煮人头的青铜器;以仁德著称的齐桓公,也是人肉爱好者,听说他想吃人肉,他的厨师易牙便下手煮了自己的小儿子,齐桓公品尝后很满意,从此重用易牙,差点让他接替管仲担任国相。

与很多人常识不同,中国人荤菜主食,并不是猪肉,猪肉很晚很晚才成为餐桌上的主菜。主要原因是古代养猪并不容易,因为没有激素,饲养成型要好多年,而且猪既不像牛那样能干活,也不像羊那样吃草,猪吃粮食,所以养猪代价很高,猪肉也很贵,主要用于祭祀。

中国古代肉类主食,其实跟世界没什么两样,以牛羊肉为主,所以什么古代禁吃牛肉,牛肉是稀缺品的谎言可以休矣。历代禁私宰耕牛,并非不让宰,而是要控制数量,担心因为贪吃,把牛全宰光了。

猪肉逐渐成为主食的原因有两个,一是苏轼的大力推广,因为他的一篇猪肉颂,红烧肉之名天下皆知。但仅靠这个,不可能改变大众口味,另一个原因恐怕谁也想不到,猪肉味道近似人肉。

朱灿,就是隋唐演义里,救过伍云召,被伍云召托孤的那位反王。演义只是戏言,真实世界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伍云召胆子再大,也不敢把独子托付给他,因为朱灿是个臭名昭著的食人魔王。

朱灿起兵反唐,其笼络部下的一大法门就是吃人,他公开声称:只要还有人,我们还用发愁没粮食?朱灿每到一地,便掳掠妇女儿童,分给士兵。隋朝著作佐郎陆从典、通事舍人颜愍楚,原本是朱灿的座上宾,后来两家人全变成了朱灿口粮,被吃了个精光。

朱灿降唐,李渊派段确慰劳,酒席间段确问朱灿,人肉什么味道。朱灿答:“如果是喝醉酒的人,吃起来就像酒槽猪肉。”说着便把段确等几十人抓起来,煮而分食。

历朝历代吃人描写不要太多,战国时期魏国名将乐羊讨伐中山国,但其儿子乐舒却偏偏在中山国做官,中山国君便把乐舒杀了煮成肉羹送给乐羊,乐羊毫不犹豫一扫而光。而卫国国君卫懿公,更是被翟人吃的只剩下了一个肝。

三国时期,董卓有没有吃人,没有实据,但曹操刘备,却是的的确确吃过。曹操讨伐徐州期间,吕布偷袭兖州,曹操回师大战,期间发生了蝗灾,双方只能罢兵,程昱屠杀了自己家乡父老,做成军粮,曹操才得以渡过难关。而刘备更惨,当时他驻军广陵,没有粮食,只能吃自己人,吏士大小相啖。

两晋南北朝,五胡十六国,吃人之多之惨烈,更是罄竹难书,已经发展到了大规模,有组织吃人的地步,比如石虎,几乎吃光了自己后宫。因为太过残忍,这里就不多说了,只用一句话评述,黎民之惨,几无过之。

有些人吃人是被迫,农业社会,每逢天灾粮食歉收,或者兵荒马乱,粮食无以为继,就只能吃人。但有些人则另有原因,比如北宋年间,在广西造反自立南天国的侬智高,其母阿虎酷爱人肉,每顿饭前都要杀一小儿食用。

唐代名将徐绩,在单雄信被杀前,奔走营救无果,只得生祭单雄信,亲手从自己大腿上割了一块肉喂他吃,以报结义之情。

李廓任颍州太守时,抓获了七名盗贼,这些盗贼不仅杀人劫货,还要将受害人分食。李廓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盗贼说他们曾获江错某盗所授,吃人之后,行窃就不会被人发觉。

如果你穿越到了古代,跟某人结仇,对方跟你说恨不得生啖其肉,他可不是在吓唬你,他真有可能这么做。1907年,徐锡麟与秋瑾约定起义,刺杀安徽巡抚恩铭后被捕,其心肝便被恩铭侍卫挖出分食。

看到这个,是不是想起了水浒传中,梁山泊众好汉为晁盖报仇,将史文恭刨心挖腹,取出心肝分而食之的描写。所以说施老先生真不是在讲段子,他说的都是活生生残酷现实。

北宋吃人有多普遍?庄绰生于神宗年间,死于南宋建炎,正与水浒传同一年代,他在鸡肋篇写道:人肉价钱比猪狗还要便宜,最肥的也不过十五千。老瘦的叫饶把火,年轻妇人叫下羹羊,小孩被称为和骨烂,而所有人被统称为两脚羊。

靖康年间登州人范登等数十人,不愿做亡国奴,坐船经由海上来到杭州,一路都是以人做成的腊肉为食,即便到了杭州,他们中的很多人,依然喜欢吃这个。

孙二娘开黑店,将活人屠宰后冒充黄牛肉,真正目的并不是为掩盖人肉,而是人肉价贱,卖不上价。张青在十字坡经营多年,雇佣的也都是本地人,这种事岂有不漏风之理,连武松都知道十字坡大名,当地人又怎会不知道。但张青仍然每日挑了人肉包子去村里卖,买的买,吃的吃,根本没人在意。

但若论人肉商店之残酷,仍然是明朝。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里,写了两件残酷明朝旧事。

明末河南山东大旱,公开出现了人肉市场,官府不能禁。这些被作为食材的人,称之为菜人,饭店买回去,并不急着杀,而是等待客人上门。

某周姓生意人,来这里做生意,去饭店吃午饭,刚进去厨子就说,肉没了,请稍等。周老板看到两名女子被带进去,紧跟着听到厨子说:“不能让客人久等,先取一个蹄髈来。”

周老板一开始不明所以,听到了惨叫声才惊醒,急忙赶到厨房阻止。看到一名女子少了条右臂,躺在地上哀号,另一名面如土色,浑身发抖。周老板动了恻隐之心,出钱赎了她俩,断臂的那个无法救活,只能随她心愿,送她速死,另一名被他带回家,纳为小妾。

还有一名客商途经德州,被哭喊声吸引,来到一个摊位前,看到一名妇女被绑在案板上,屠夫正在磨刀洗刷,准备动手。

纪晓岚是四库全书主编,虽然四库被称为中国文化阉割大全,但他本人却从中获益,读了不少珍本。阅微草堂笔记为他乞休后所作,里面虽然大多狐仙鬼怪之谈,但我个人认为,这两件事情,应当是真实事件。

明末尚且如此,何况于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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