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甲喇章京,以及精奇尼哈番、阿思哈尼哈番都是爵位,他们和公侯伯子男等有何区别?
◑ 清朝初期异姓爵位制定
在异姓爵位中,蒙古封爵被视为最为重要的,而且封爵的条件包括祖先的尊贵血统、归附的先后顺序以及功劳的大小。根据这些标准,外藩蒙古人被分为外札萨克和内札萨克。
蒙古爵位因地域和习俗而有所不同,大致类似于宗室封爵,可分为汗(只有黄金家族的后裔才能封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台吉等。
异姓封爵制度始于太祖时期,经过太宗朝的变革和完善,到了顺治朝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制度。天命五年,努尔哈赤效仿明朝的制度,创立了满洲的"世职"制度,并且根据功臣们的表现,按照武官的品级分成三等,副将、参将和游击等也是如此。
这就是清代异姓封爵的起源,从上到下分为总兵官、副将、参将、游击和备御五个等级,其中前四个等级又分为三个不同的等级,一共十三个级别。因此,在天命朝的文献中所提到的"总兵官"、"副将"等等,都是指世爵。
当时的异姓爵位制度还处于初创阶段,爵位和官职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只是表明了一个人的等级身份。
天聪八年,皇太极下令将世职的名称改为满语,将五备御之总兵官改称为一等公,一、二、三等总兵官改为一、二、三等昂邦章京,一、二、三等副将改为梅勒章京,一、二等参将改为一、二等甲喇章京,游击改为三等甲喇章京,备御改为牛录章京。
实际上,皇太极只是在名称和称谓上进行了调整,世职和官员的等级依然难以区分,爵位和官职合二为一的现象仍然存在。
顺治年间,封爵制度逐渐完善,标志是武官和封爵的彻底分离。皇太极去世之后,封爵分为公、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甲喇章京、牛录章京和半个章京这六个等级,一共十五个级别。
顺治元年,公以下出现了侯、伯这两个等级。由于太祖、太宗时期爵位和官职混杂在一起,顺治四年,礼部颁布命令:"昂邦章京改为精奇尼哈番,梅勒章京改为阿思哈尼哈番,甲喇章京改为阿达哈哈番,牛录章京改为拜他喇布勒哈番,半个章京改为拖沙喇哈番。"
顺治朝封爵制度的更定,看起来与皇太极时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改了一个名字而已。但是,这次的改革性质却大不一样,朝廷彻底将爵位和官职分离开来,从此爵位就是爵位,官职就是官职。
◑ 乾隆时期得以成型
自进入乾隆朝以后,满汉文化的融合不断加深,乾隆皇帝上位不久就开始对异姓爵位进行了一次广泛的调整。乾隆皇帝的改革包括将精奇尼哈番以下世爵的清文改为汉文,精奇尼哈番、阿思哈尼番和阿达哈哈番分别改为一、二、三等子、男和轻车都尉的汉文称谓,还有布勒哈番改为骑都尉,沙喇哈番改为云骑尉。这一次改革使得异姓世爵制度得以完善并形成了九级二十七等的世爵世职制度。
总的来说,清代的功臣封爵采用了五等爵制,即公、侯、伯、子、男,同时也兼用唐宋的勋称,如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和恩骑尉。因此,清代的功臣封爵实质上是将前代的爵位和勋位合二为一。
要获得异姓爵位有五个途径:第一种是酬庸,即对有军功的大臣进行赏赐;第二种是奖忠,以优死事,即对为国尽忠的有功之臣进行奖励;第三种是推恩,指的是对皇亲国戚进行表彰;第四种是加荣,主要是指衍圣公;第五种是备恪,指的是战死沙场的武将。
尽管如此,文臣仍然可以获得爵位。最早的一个例子是顺治十八年大学士洪承畴乞休致仕后,被赐予三等轻车都尉世职,并且此后还被赐予了四次相同的爵位。
需要注意的是,清初时期,得到文职爵位的人大多是满族和蒙古贵族,即使是像洪承畴这样的汉军旗人也是最差的。直到雍正八年十月,汉人文职人员张廷玉和蒋廷锡因其在政务上的卓越表现被赏赐了一等轻车都尉世职,从此汉族人也开始获得世爵。
由于封爵代表着权力、地位和利益,同时也象征着先世的功业。因此,继承人的确定非常严格。根据《大清律例》的规定,所有文武官员的袭荫都必须由嫡长子孙继承,如果嫡长子孙无法继承,才轮到嫡次子孙,如再无嫡次子孙,才允许庶长子孙继承。而如果连庶出子孙都没有,才有可能让弟侄等人继承袭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