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多地陆续进入汛期,出现暴雨天气,保险公司也在积极应对做好汛期和台风多发季节的灾害事故保险应急处置和理赔服务。
强降水、冰雹、龙卷风等恶劣自然灾害,给多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消费者要主动树立防灾减损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救助相关知识,接受救灾技能培训,同时积极运用保险工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家财险、企财险、人寿险、农业保险等,能够很好起到减少损失的功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驾车出行被淹、发动机泡水,保险公司赔不赔?
雨天出行不便,行车易造成车辆被淹、发动机受损等问题,保险消费者可选择商业车险提供风险保障。对于已购买保险的用户来说,很多车主关心,车辆在涉水行驶过程中导致发动机进水而损毁,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此前,根据行业示范条款中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具体约定,保险公司只负责赔偿因暴雨等造成的被保险车辆直接损失,“由于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不属于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赔偿范围”,为补偿发动机涉水受损风险,保险消费者还需另外投保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也就是所谓主险之外的附加险。
但在2020年9月车险综合改革之后,车损险主险条款在现有保险责任基础上,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这意味着,上述几个险种不用单独购买,车损险已全部涵盖了。
有中型财险公司车险业务负责人告诉蓝鲸保险,“当前投保了车损险的车辆,已覆盖发动机涉水责任,但也增加了发动机涉水除外责任条款,因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即为,若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未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的情况下属于保险责任,予以赔付;若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且附加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的情况下虽然可以降低保费,但是不属于保险责任,不予赔付。
据了解,该附加险的主要作用是降低保费,为降费附加险,在少雨地区,车辆涉水的概率低,将这项责任除外能节省保费,选择权在车主手中。
另一家财险公司业务负责人介绍,大多数车主都不会选择除外特约条款,“从我们了解的情况来看,比例很低,多数车主不会选择减少一点保费而降低自己的保障”,据介绍,汛期以来,涉水相关报案有明显增多,“车险报案理赔情况与和经营地区的具体汛情有关,经营区域在沿海或者容易发生内涝地区,出险率和赔付率都会高些”。
其建议,车主应及时关注汛期气象和出行信息。如遇台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尽量减少驾车出行,确需外出时,绕开积水路段,保障人身、车辆安全。不得不涉水行驶时,若遇车辆熄火请勿再次启动,以免对发动机造成损害,增加额外损失。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案,同时对事故现场拍照并留存证据,以便申请理赔。
暴雨天气,偶尔还伴随着冰雹现象,汽车玻璃被砸穿、砸烂等案件也时有发生,同样,车险综改前的玻璃单独破碎险也被纳入车损险项下,报案后,线上查勘员会联系报案人视频查勘车辆损失情况,非简易案件会转由线下处理,如需线救援,会第一时间提供救援抢险服务。
在近日的河南暴雨灾情中,诸多险企第一时间启动暴雨事故紧急预案,不完全统计,相关报案超过15万件,绝大多是车险。针对理赔问题,需要考虑多种情况来判定,可分为新规生效前后购买的车险、汽车是否在行驶等多种情况。
行车受阻外,航运交通受到的影响也十分明显,雷雨季节,航班延误及取消已经见惯不惊。而一度受追捧的航延险,正在慢慢“降温”。此前,有心利用航班延误“薅羊毛”事件甚至策划“骗保”案件时有发生,保险公司也因此更慎重,包括设置更高的理赔门槛,改变策略甚至不再经营相关产品。
保险需从事后赔付向事前风险防范职能转移
7月18日至21日,河南部分地区出现罕见持续强降水天气,部分地区出现洪涝灾害,截至目前,强降雨导致农作物受灾面积215.2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2.2亿元,还不包括企财家财、人身伤害等,损失巨大。
强降水、冰雹、龙卷风等恶劣自然灾害,给多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家财险、企财险、人寿险、农业保险等,能够很好起到减少损失的功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此前,原保监会曾发布《关于应对自然灾害的保险消费提示》,消费者要树立防灾减损意识,了解与掌握避灾救助相关知识,主动接受救灾技能培训,同时,要积极运用保险工具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便于灾后及时恢复生产生活,建议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家财险、人寿险等。
购买农业保险时,有四点需要特别留意:一是留意投保的险种是否在保险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二是留意投保的险种是否有财政补贴或其他优惠政策;三是留意赔偿金额有多少;四是留意哪些风险是保险公司不赔偿的。购买家财险时,首先要明白家财险种类不同,承保的财产范围也不同;其次,要了解家财险的保险责任,一般情况下,因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所引起的财产损失应承担保险责任;最后,要确定家财险的保险金额,按照保险的赔付原则,保险金额不能超出财产的实际价值。
“每次大灾之后公众的保险意识,都会有大幅提高,并且从自然灾害的风险衍生到对其他风险的认识,进而推动保险发展,不管是2008年汶川地震还是2020年新冠疫情之后,我们都能看到这样的现象”,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秘书长宁威在接受蓝鲸保险采访时表示,未来保险发展,除担当赔付责任之外,防灾防损职能将会提高至重要地位,“整体从事后的赔付向事前的风险防范转移,从根本上体现风险保障能力”。
在各类大灾面前,保险从未缺席。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影响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十四五”规划纲要中亦提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宁威指出,在此方面,保险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譬如寻求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预警保障机制,利用大数据、科技手段高效建立风险分散保障机制,及时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