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大力宣扬一夫一妻制,私底下竟纳妾二十年,为其生下六子女

白安看历史 2023-02-25 17: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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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提起梁启超,我相信大家都会想起《少年中国说》这篇文章。每每朗诵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感慨梁启超那至深的爱国主义精神。在那个时代,梁启超的思想已经可以说非常前卫了,历史上他还与康有为等人一起发动了“维新变法”,并且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倡导人们努力遵守一夫一妻制。可是后来坊间传闻,梁启超虽倡导一夫一妻制,却默认大家纳妾续妾的情况,甚至就连他自己都纳了一个小妾在房里。这究竟是为什么呢?难道梁启超其实并不是真的倡导一夫一妻制吗?

一、态度转变,梁启超私下纳妾为其生子。

其实,梁启超这种默认纳妾续妾的思想还是夹杂着封建思想在里面的,中国几百年来一直在婚姻关系里主张着妻妾地位要差异悬殊的观点,并且男子可以以纳妾为手段来延续子嗣。而仔细洞察梁启超的婚姻观,你会发现他其实根本倡导的是大家要坚决反对“一夫二妻”的制度,并不反对大家纳妾。甚至,后来他的学生向他发表反对纳妾宣言的文章时,他已经过了二十多年“一妻一妾”的生活了。

其实,梁启超之所以强烈反对“一夫二妻”的现象,一方面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有他私人原因在里面。1889年,梁启超正值十六岁,当时他参加广东的乡试排名第八,成为举人后深受主考官李端棻喜爱。看见如此聪明的学生,李端棻也是出于私心,得知梁启超并未婚配便主动做媒将自己的堂妹李惠仙介绍给他。二人见面后相谈甚欢,不久就结为姻缘,过上了夫唱妇随的恩爱生活。

婚后生活的美满让梁启超得意洋洋,他也成为了中国史上最早倡导“一夫一妻”制的学者,甚至还为此创办了“一夫一妻世界会”,一时间梁、李二人的婚姻生活被称为社会中的典范。百日维新变法失败后,梁启超就被迫只身逃往日本,李惠仙也在此后不久抵达日本,二人在经历过短暂的分别后感情更加甜蜜。在日本,李惠仙不仅每天悉心照料梁启超的日常起居、衣食住行,甚至还充当了丈夫在事业上的一把手。

当时,梁启超虽腹中有才华和抱负,却不会说官话,这也导致他时常碰壁。历史上记载,维新变法初期,梁启超就已经名副天下,光绪帝也是听闻他极富才学特召见他。可无奈来到皇帝面前,梁启超并不会说一些官话,扫了光绪帝的性质,最后也只赐给他个六品顶戴。

可他的妻子李惠仙不一样,她自小在京城长大,看着家长在官场上打交道,耳熟能详自然也熟通这其中套路。在妻子李惠仙的细心教导下,很快梁启超的官话就变得极为流畅,在社交场合的交谈也愈发得心应手。1901年,夫妻俩迎接了他们第一个孩子——梁思成,作为家中长子梁思成自小就体弱多病。为了家中子嗣延绵,1903年,李惠仙将自己的侍女王桂荃做梁启超的妾室。

自此,梁启超的婚姻主张开始发生变化,逐渐由最初倡导的“一夫一妻制”,变为了后来大家知道的“一妻一妾制”。即使这样,梁启超也从不在外张扬自己纳了妾室,甚至还尽量避讳他人提及。就连在家信中提及王桂荃时,梁启超都称她为“王姑娘”或“三姨”。

直到1924年,妻子李惠仙突发病重,王桂荃又恰巧于那时怀上小儿子思礼。等到其临产之际,梁启超才第一次对外称其为“小妾”。其实,王桂荃在小妾身份上也算做的尽职尽责,从未逾越半分。她一生为梁启超共生下了六个子女,平日里又积极帮助李惠仙料理家务,这些辛劳家中人都看在眼里。平日里,梁家的孩子都会管李惠仙叫“妈”,而喊王桂荃叫“娘”。就连梁启超都经常教导子女,要时常记挂着王桂荃。

可即便如此,梁启超也从未称过王氏为“妻”,她妾的身份从未发生改变。所以,梁启超这一生只有一个原配妻子,那就是李惠仙。其实从这里,我们就不难理解梁启超为什么在坚决反对“一夫二妻制”的情况下,还默认大家纳妾续妾的行为了。

二、萍水相逢,梁启超在美国的陈年情事。

但其实,仔细研究梁启超的生平可以发现,王桂荃并不是他第一次想纳妾。早在1900年,梁启超在美国檀香山工作时,就就曾与一女子一见钟情。那名女子名为何蕙珍,是美国当地一位侨商的女儿,认识梁启超时才刚满20岁。何蕙珍大小就接受西方教育,思想十分开阔,又精通外语,在她16岁时就成为当地学校里的一名任课教师。

她和梁启超的相识其实来自于一场侨商宴会,当时何蕙珍担任梁启超的翻译。更巧的是,在那时清朝正大肆声讨以他和康有为为首的一派新党,就连国外都刊发了大量外刊予以批评。梁启超并不精通外语,自然也看不懂那些外刊上写了什么,只能憋屈地任由清朝开骂。可谁知,不久后梁启超就听说有人在英文报纸上为自己辩护,语言可谓是精辟有力。调查后得知,原来这篇文章正是出自何蕙珍之手。

5月24日,何蕙珍的英文老师邀请梁启超来家中赴宴,何蕙珍自然也在请帖名单之上。宴会散别之时,何蕙珍叫住梁启超,握着他的手对其深情表白。梁启超也是第一次面对如此大胆热情的场面,一时间也不知如何应对,只能匆匆留下一句“唯唯而已,不知所对”。

自那日表白事件后不久,就有一位好友亲自上门找到梁启超,劝他求娶精通外语的何蕙珍为妻,梁启超当即就严词拒绝了。可是,即便梁启超一直要求自己理性看待这件事,但面对如此炽热的爱意,其内心还是久久按捺不住躁动,俩人终究还是在一起了。据记载,在那段时间里梁启超曾私下为何蕙珍共写下了24首情诗,更在诗中称其为自己的“第一知己”。

思虑良久过后,梁启超决定写信向妻子坦白这件事。在信中,他详细叙述了自己和何蕙珍相识、交往直至分手的全部细节。他对妻子说,何蕙珍是一位很有家国情怀,并且具备新思想、新精神的才女,甚至还写出“吾因蕙仙得谙习官话,遂以驰骋于全国;若更因蕙珍得谙习英语,将来驰骋于地球,岂非绝好之事?”字里行间,无一不体现着梁启超想要拥有何蕙珍的迫切心情。

可是,在信的结尾,梁启超又反过来否定纳何蕙珍为妾,大致意思是以自己的地位这样做会背负世间骂名。收到信的李慧珍,反复阅读、思虑良久后,提笔写下回信。她告诉梁启超,如果他是真的喜欢何蕙珍,她就立刻向父亲大人禀明然后成全他们。但如若不是,那就请他将此事早早了解,不要挂欠,保重自己的身体要紧。

梁启超一听要告知自己的父亲,心里立刻慌了,当即复信说自己不再想此事,最后还再三向李慧珍表达自己的爱意,保证之后对李慧珍视如己妹。至此,梁启超纳妾的想法不得已而终止。后来,梁启超关于这件事给出的解释是,以自己的身份而言,一举一动都颇受世人关注,决不能因儿女情长之事,而不顾国家之安危。不过,梁启超对于妻子也算得上磊落,这在当时的旧社会可谓是世间少有了。

妻子李慧珍对于丈夫的想法也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在那之后的第三年,李惠仙便主动提出让梁启超纳自己的侍女为妾,也算是满足了梁启超之前未尽的心愿。但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这时梁启超便坦然接受纳妾了,那之前所说的顾及功名、国家安危倒显得有些虚浮了。所以,即使是一世名流的梁启超也无法拒绝纳炽烈的情欲,而投身纳妾的行列中去。

三、民国纳妾风潮不断,法律始终没有严令禁止。

其实在1920年,中国的旧社会中纳妾的现象十分普遍。那些一同和梁启超一样以注重文明风尚、男女平等而出名的社会名士,私底下都有纳妾,比如康有为、严复以及马寅初等等。商界、军界就更为普遍了,例如我们大家所熟知的袁世凯就纳了九个妾,人人都说他“生子几十人”;还有身为军阀首领的张作霖,光已考证的妾妇就有五个;还有广州十三行的行商潘仕成更是纳妾至多,总共有五十多位。

虽然,当时已然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民国,大力倡导“三民主义”、“女权平等”,但其实社会上还普遍存在着纳妾续妾的现象。即使在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表明要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但是大家并无人真正遵从,从道德和法制的层面上来看,社会上还未真正达成“破旧立新”,至少从男女婚姻的关系上来看是这样。

辛亥革命之后,北洋政府办法法律条例,上面还明确承认了妾存在的合理性,自那以后纳妾的行为变得更加自由、不受约束。19世纪一二十年代里,尤其是有钱的男子,纳妾便更为随便。虽然身处民国,妾的地位依旧没有发生改变,其与正妻相差悬殊的等级始终没有被打破。

但不能否认的是,在民国一些开放的城市关于纳妾还是有一些新现象。例如,有些上海的有钱商人会在外为自己的妾妇另购置房宅,作为其居所,日常开支也不与家中正妻相混。虽然从实际上来说,妾妇无法过问家中的财产,但实际上有些妾妇的积蓄比正妻还要多。而且,社会和法律还承认了妾的家庭身份以及其所生子女的财产继承权。这比之封建时期,不可谓没有进步。

结尾

虽然,直到后来中华民国成立颁布了新的《民法》,重新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关系,从法律的角度废止了纳妾制度。但是,在民间依旧有人行各种各样的理由或形式来纳妾。可见,当时的民法体系还不够完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法律给予了人民钻空子的机会。

但是,在《民法》调理上还是给予了女性一些优待。法律表明,如果男人私自纳妾的行为时间过长,妻子有权提出离婚。虽然,这也以另外一个角度承认了妾妇的存在,但是我们依旧可以看到社会的进步。这也算得上中国法律在婚姻制度上的一大进步。

参考文献:

《中华民国民法》

《时事新报》

《暂行新刑律补充条例》

《清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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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3-20 21:43

    提倡计划生育的马寅初却生了六个子女[得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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