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外交部是何时成立的

东亚二战经典探秘 2024-11-11 13:29:03

作者:金伯雄 来源:《外交官说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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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伯雄 195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驻叙利亚大使馆职员,驻桑给巴尔领事馆随员、副领事,驻坦桑尼亚大使馆三等秘书,外交部非洲司副处长、处长,驻肯尼亚大使馆参赞、驻乌干达大使、驻尼日利亚大使;著有《我的非洲岁月》。

提起这个问题,人们自然会想到,外交部的成立大会是在1949年11月8日举行的。那么,11月8日这天似乎就应该是外交部的诞生日了。实际上,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开国大典上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外交部的实际工作也从此日开始了。

那么,究竟该以哪一天作为外交部成立的日期呢?

为了便于探讨这个问题,我先把这一时期的有关情况和外事活动列举如下:

1949年9月以前,我们的外事工作主要是由中共中央外事组受命办理的。外事组组长是叶剑英,副组长王炳南,成员有柯柏年、徐大年、董越千、章文晋、张香山、凌青、韩叙、曹桂生等20多人。

1949年9月间,周恩来指示时任中央外事组副组长的王炳南筹建外交部,提出两项急办任务:

1

筹划外交部的组织机构和选调部机关的工作班子;

2

选择外交部的办公地点。

王炳南物色了三处办公地点:北洋政府时代的外交部旧址(外交部街)、旧日本使馆馆址和六国饭店(东交民巷)。为了慎重起见,王炳南请周恩来亲自到这三处去看了看。他们觉得这三处都不是太理想,但为应急,还是选定了外交部街的原外交部旧址。

外交部街30号(北洋政府时代的外交部旧址)的庭院及办公楼(图源:《建国初期的外交部》)

至于组织机构和主要人员,王炳南一方面积极网罗人才,另一方面,根据周恩来随后的指示,提出了一个组织机构和名单上报,包括:

副外长王稼祥、李克农、章汉夫;

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副主任阎宝航、董越千、赖亚力;

苏联东欧司司长伍修权;

亚洲司司长夏衍(未到任,后由陈家康代);

西欧非洲司司长宦乡;

美洲澳洲司司长柯柏年;

国际司司长董越千(兼)、副司长龚普生;

情报司司长龚澎;

条约委员会主任章汉夫(兼);

政策研究委员会主任周恩来(兼),副主任乔冠华。

建部之初外交部干部名册(图源:《建国初期的外交部》)

办公厅下设秘书处、人事处、总务处、机要处、签证处和礼宾处。

建部之初,外交部设有办公厅、苏联东欧司、亚洲司、西欧非洲司、美洲澳洲司、国际司、情报司、条约委员会、外交政策委员会九个司级单位。图为1949年第一批司级领导任命通报。(图源:《建国初期的外交部》)

9月30日,周恩来召集各有关单位检查开国大典的准备工作时,问王炳南:“外交部的办公地点和组织机构已有眉目了吧?”

王答:“已有眉目了。老人马,新机构,再加上调来了些年轻干部。”

周恩来接着说:“从现在起,中央外事组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了。从此,我们的外交部就正式开始工作了。”

同时,周恩来又指示王炳南在建国大典后将毛泽东在大典上宣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并附上由周恩来以外长名义签署的公函,尽快送达各外国政府。

会后,王炳南向原中央外事组的人员和新调来的同志传达了周总理的指示,并布置了向各国发送《公告》的工作。

当时,原使领馆在大陆还留有官方人员的国家有四五十家,在北京有苏联、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多米尼加等,在南京有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埃及、缅甸、泰国、奥地利、葡萄牙、阿富汗、波兰等,在上海有30多家(包括后来从南京撤到那里的使馆人员)。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其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于本日在首都就职,一致决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

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宣布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图源:《建国初期的外交部》)

《公告》并宣布: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附上的外长公函全文是:

迳启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已于本日发表了公告。我现在将这个公告随函送达阁下,希为转交贵国政府。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各国建立正常外交关系是需要的。

此致XX先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于北京

(这封公函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的信封信纸发出的。)

10月2日,王炳南派韩叙和曹桂生两位同志分别负责发送《公告》和《公函》。韩叙负责发送在北京的8家,当天顺利完成;曹桂生则专程去南京和上海,通过那里的外事处,分送新中国的第一号外交文件。应该说,这也是外交部发出的第一份对外公函。

图为苏方来电译文——苏联是第一个承认并与新中国建交的国家。1949年10月2日-3日,双方互致电报,确定两国建立外交关系。(图源:《建国初期的外交部》)

对《公告》和《公函》反应最快的是苏联。10月2日苏副外长葛罗米柯代表苏联政府,复电宣布承认和建交。王炳南同其他外交部的负责人研究后,报请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以周恩来外长名义于10月3日复函同意建交。

以上两幅图为复电苏联——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亲笔起草的复电稿。(图源:《建国初期的外交部》)

10月3日以后,苏联驻华使馆临时代办约见王炳南,通报苏联已任命罗申为驻华大使。

10月4日,外交部以周外长名义发电,任命已在莫斯科的戈宝权为中国驻苏使馆临时代办,并命令他立即进行建馆工作和接收原国民党的使馆。

10月5日,中苏双方公布了大使人选,中方确认王稼祥为驻苏大使,苏方确认罗申为驻华大使。

10月10日苏联首任大使罗申抵达北京。周恩来总理兼外长、北京市市长聂荣臻、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前往车站迎接。

周恩来与罗申走出车站(图源:《中国的重生》纪录片)

去车站迎接的还有:董必武(即将出任中央人民政府政法委员会主任)、沈钧儒(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郭沫若(即将出任中央人民政府文教委员会主任兼科学院院长)、章伯钧(即将出任交通部长)、史良(即将出任司法部长)、张治中、邵力子、廖承志等,以及3000多名群众。

欢迎仪式上还演奏了两国国歌。这是新中国外交史上接待一国首任大使的最高规格。

10月5日,王炳南率外交部首批人员进驻外交部街的大楼,开始在外交部大楼办公。

10月20日,驻苏大使王稼祥离京赴苏联,11月3日递交国书。新中国第一个驻外使馆正式成立。

经过10余天的长途跋涉,1949年10月31日,驻苏大使王稼祥抵达苏联,前来迎接的有苏联外交部副部长葛罗米柯、莫斯科苏维埃主席波波夫等苏联党政军官员,以及朝鲜、蒙古、匈牙利等8国驻苏使节和各界群众代表。

周恩来在10月1日被任命为总理兼外交部长后,着手政务院的筹组工作。10月19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同意,任命了政务院的副总理、政务委员、正副秘书长和政务院所属部、委、院、行、署的负责人共175人(包括外交部的副部长)。

10月21日,政务院举行第一次政务会议。会议宣布,政务院正式成立。

10月27日,毛泽东主席发布命令,宣布撤销华北人民政府(辖华北五省二市,即:河北、山西、热河、绥远、察哈尔、北京、天津),要求其在10月底前结束工作,并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各部门,除少数部委(外交部、公安部、铁道部)外,将在原华北人民政府各机构的基础上,整建制地组建起来。

11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停止工作。在原华北人民政府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央政府各部门同日正式开始办公。

11月3日,周恩来召集王炳南、柯柏年等外交部负责同志开外交部工作会议,决定:

1

成立联合办公室,由周恩来牵头,参加者为李克农、王炳南、伍修权、宦乡、柯柏年、龚澎、乔冠华等;

2

聘请何思敬、周鲠生、钱端升和梅汝璈为外交部的专门委员;

3

确定部内各单位的排列是:办公厅、苏联东欧司、亚洲司、西欧非洲司、美洲澳洲司、国际司、情报司、条约委员会、政策委员会;

4

决定11月8日举行外交部成立大会。

11月8日,外交部举行成立大会(由王炳南主持,此时外交部已有170多人)。周恩来在会上说:

今天,我们正式宣布外交部成立。

开大会表示外交部成立,目的不是为了登一下报,而是为了彼此见见面。我来谈一谈,部里的工作究竟有什么计划和打算。

然后,周外长全面地讲了新中国外交的任务、方针、政策,对新中国外交人员的要求等。

从以上这个时期的实际工作情况看,自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周恩来被任命为外交部长之日起,外交部就开始了正式的对外活动。所以,从逻辑上、特别是从法律上说,10月1日应该就是外交部成立之日。新政府已经成立,外交部长也有了,外交部的外交活动也在进行,如果还说外交部(新政府对外的关键部门)是在11月8日才成立的,似乎有点不太合理。

可以理解为:从行政上和法律上说,外交部是在10月1日成立,尔后举行的“成立大会”只是一种后补的庆祝形式,而且是外交部自己内定的庆祝活动,并不是法定的成立日。

- END -

出处 | 《外交纪实(一)》

(2007年12月出版)

本文作者 | 金伯雄

图片 | 书籍及网络

编辑 | 外交官说事儿 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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