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广东省地质局九三八队职工黎某的家属向惠州地质调查中心反映,称黎某在工作期间遭遇不公正对待,导致其生活陷入困境,现寻求帮助以恢复其职工身份并赔偿经济损失。
据家属反映,黎某自1980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一直表现优异,深受同事和领导好评。然而,1994年,原九三八队以“自动离职”为由对黎某作出处理,尽管黎某明确表示同意参加社会保险,并已通过单位参保,但该决定仍被强制执行。家属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黎某在1995年3、4月份仍在职工工资表中,证明其并未自动离职。
家属指出,原九三八队个别领导在处理黎某问题时存在严重不当行为,甚至涉嫌滥用职权、捏造事实。例如,原人事科长在回复文件中称黎某“自行参加社会保险”,但家属强调,黎某从未以个人名义参保,且企业参保与个人参保性质完全不同。此外,家属还揭露了原九三八队内部存在的人事操作问题,称某些领导通过不正当手段为亲属谋取利益,而黎某则成为这些操作的牺牲品。
家属表示,黎某多年来因不公正处理导致生活无法自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根据相关政策,原事业单位职工无需参加养老保险,而原九三八队对黎某的处理决定不仅违背上级人事管理精神,也缺乏法律依据。黎某向广东省地质局提出信访申请,回复不予支持。而上级信访机构均以地质局回复为由,不再受理黎某的信访申请。
因此,家属提出两项申请:一是要求惠州地质调查中心纠正原九三八队的错误决定,恢复黎某的职工身份及福利待遇,并赔偿其经济损失;二是希望中心派员指导家属向纪检等有关部门求助,以维护合法权益。目前,家属已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呼吁相关部门尽快介入调查,还黎某一个公道。此事不仅关乎黎某个人的命运,也反映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与不公,值得社会各界关注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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