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贷”计划落空,购房人该如何维权?

房产律师王玉臣 2024-11-05 19:02:19

购房时销售宣称可将房屋出租为民宿,实现“以房养贷”。购房后,购房人发现自家的房子根本无法实现“以房养贷”。这一“配方”相信很多人都不陌生,在此之前,很多人称之为“售后包租”。

所谓的“售后包租”是指开发商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相关的销售可能会避重就轻,甚至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将原本存在的投资风险美化成零风险,并且以高收益等对购房人进行诱导,以促进销售、增加利润。

“售后包租”的恶毒之处在于,开发商和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会让购房人与指定的第三方公司签订相关的《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后续一旦出现问题,开发商则可以轻松甩锅、规避责任。如果购房人没有及时地识别相关风险,已经落入陷阱,以下这几个自救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要做好取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的线上线下宣传材料以及相关的聊天记录等。同时一定要密切注意所谓的运营公司和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运营公司是否是个空壳公司,没有任何风险承担能力。

其次,“售后包租”的行为是违法的,我们可以据此追究开发商的行政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此外,该办法第四十二条对“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行为规定了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因此,我们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或者提起相关违法查处,要求相关部门对开发商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视情况提起相关的民事诉讼。此处说的“视情况”主要考虑以下两点:其一是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相关证据及相关合同等,是否能够追究开发商的相关责任。其二是要看当地的类似判例,针对“售后包租”,不同的法院对开发商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存在较大差异。有些法院认为,即便开发商没有和购房人签署租赁合同,也应当共同承担租赁合同责任,但有些法院则持相反态度。

第四,咱们还可以视情况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如果发现该项目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点,我们可以视情况提起相关违法查处,甚至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将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挂钩,通过相关部门给开发商施加压力。

最后,我们通过上述方式维权的同时,还可以与开发商展开协商、谈判,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在此还是要提醒大家,要注意甄别此类陷阱,天上不会平白无故掉馅饼,大家一定要理性消费,不要把房屋当做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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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律师王玉臣

简介: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央视社会与法特邀嘉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