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龙飞在武昌法院起诉刘思齐,揭开了毛岸英兄弟在上海流浪的秘辛

小门将守大门 2025-02-13 14:45:29

2002年2月23日,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桩特别案件。

此案涉及侵权,规模不大,但两位当事人身份特殊,致使该案备受瞩目。

原告为董健吾之子董龙飞,被告身份显赫,乃毛主席儿媳、毛岸英遗孀刘思齐。

董龙飞诉刘思齐一案起因于一场演讲。具体为何,需追溯至该演讲事件。

1月19日,刘思齐受邀前往武汉理工大学进行演讲。

演讲时,她述及毛岸英及其两位兄弟在上海漂泊的日子。

董龙飞认为刘思齐的陈述与历史事实有出入,涉嫌诋毁董健吾,此行为损害了董家的名誉。

因此,他向法院递交诉状,旨在为父亲争取正义。

刘思齐的具体言论内容为何?董龙飞为何声称其与历史事实不符?

【董龙飞状告刘思齐】

2002年1月19日,72岁的刘思齐受邀前往武汉理工大学,发表了一场关于毛岸英的演讲。

刘思齐多次参与此类演讲,她与毛岸英虽仅有一载夫妻之缘,却对那段深情念念不忘,始终难以释怀。

岸英是我生命中永远的痛楚,同时也是我毕生的骄傲所在。

刘思齐耗时两年爱上毛岸英,而后需用整个人生去缅怀他。

毛岸英逝世后,刘思齐从未缺席其纪念活动。因此,面对武汉理工大学的邀请,她果断应允。

刘思齐于演讲台上,详尽叙述毛岸英的一生事迹,言辞间饱含深情,内容条理清晰,准确传达了毛岸英的英雄形象。

谈及毛岸英兄弟在上海的漂泊岁月,她揭露了一个令人心痛的秘密。

毛岸英与毛岸青在上海流浪时,历经与三毛相似的困境,唯未做资本家义子或行窃之事。

刘思齐动容道,眼中满是心疼:“她如同三毛流浪记中的主角,历经五年漂泊生涯。”

刘思齐的发言迅速传播开来。

众人皆知,毛家兄弟曾得“红色牧师”董健吾庇护。据刘思齐所言,二人在董健吾家中生活困苦,境遇不佳,此或为“流浪五年”之说的由来。

质疑纷至沓来,董家备受困扰,这不仅给董家人带来沉重苦恼,还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名誉。

董龙飞作为董健吾的后裔,对这段历史颇为熟知。

因此,他坚信刘思齐的陈述与史实相悖,且导致董家名誉受损。

董龙飞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正式控告刘思齐。

历史的真相究竟是怎样?

【“五年流浪生活”的真相】

1930年11月,杨开慧于长沙识字岭壮烈牺牲。

次年春,为确保毛主席三子安全,湖南地下党联络上海地下党,安排毛岸英、毛岸青及毛岸龙转至上海大同幼稚园。

董健吾根据周总理指示创办了幼稚园,旨在专门接收并抚养革命后代及烈士留下的孤儿。

毛家三兄弟入园时,年龄各异:毛岸英9岁,毛岸青7岁,而最小的毛岸龙年仅4岁。

大同幼稚园内,三兄弟共度温馨安宁岁月,然时光匆匆,好景未久。

1931年,中央特科行动科负责人顾顺章遭捕后叛变。

董健吾在执行任务时身份被揭露,导致与之相关的大同幼稚园同样引起了敌人的注意。

董健吾无奈,只得暂弃幼稚园,避至挚友杨度家中。

幼稚园工作人员有的被捕,有的隐匿,同时,党中央所有机关均已完成转移。

事发紧急,幼稚园孩子未获妥善安排,致其失去归宿,流落至街头。

毛岸英携小弟于背,牵大弟之手,踏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之路。

他携弟翻垃圾桶寻食,日间推黄包车、做零工、行乞维生,夜晚则宿于马路,只为糊口度日。

毛岸英后来忆及往昔,笑言:“我几同《三毛流浪记》中的三毛无异,唯二不同,乃未窃人财物,亦未曾做富人之养子。”

刘思齐演讲中的那段话源自毛岸英,这证实了毛家三兄弟在上海确有流浪生活的经历。

然而,关于“流浪了五年”的表述,具有多重解释。

大同幼儿园事件发生后,董健吾在杨家暂居数月。

期间,他获悉毛岸英兄弟流离失所,遂派妻子郑兰芳前往寻找。

郑兰芳寻至毛家兄弟处,得知毛岸龙已失踪,遂将毛岸英与毛岸青带至董健吾家中。

董健吾与丈母娘同住,但她不愿照料毛岸英兄弟,常发牢骚。

半年后,为确保两孩子得到妥善照顾,董健吾将他们送至前妻黄慧英处安顿。

送孩子时,董健吾简述情况,称他们名为杨永福与杨永寿,现暂居此地,日后会有其他安排。

两个孩子寄居黄家时,生活费由党组织负担,董健吾每月另付黄慧英二十元作为两子的抚养费用。

过了一段时间,黄慧英获悉毛岸英与毛岸青的真实身份,心中生惧。然而,望着两个年幼无知的孩子,她又不忍舍弃。

她无需承担费用,仅需供给孩子饭食,提供瓦片遮顶即可。

因此,毛岸英与毛岸青得以继续留在黄家。

这一时期,他们虽身处他乡依附他人,但生活状态却相当稳定。

1933年,党中央迁至瑞金,原机关未迁部分遭敌破坏。因此,毛岸英与其弟的生活费供应被迫停止。

董健吾恰遇困境,辞去牧师职位后,生活陷入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导致探望兄弟俩的次数日渐稀少。

黄慧英并非独自一人,肩负养育着四个孩子的重任。

无党组织与董健吾补贴,她携子做零工,早出晚归,辛勤劳作以维持生计。

黄慧英忙于赚钱、家务及照顾孩子,对毛岸英和毛岸青的关照有所疏忽,存在照顾不周全的情况。

兄弟俩身为“外人”,加之家中孩子众多,因此不可避免地遭受了欺负与排挤。

小孩极为敏感,亲人生离死别令其痛苦,而寄居他人之下,这种感受更为难熬。

贫困的生活与频繁的欺凌,将这种痛苦加剧了无数倍。

最终,毛岸英无法再忍受,决定携同弟弟离开黄家。

他们确切的离开时间已无法确定。

1936年春,兄弟两人最终被党组织寻获,这一事实得以确认。

1931年至1936年间,毛岸英在外漂泊长达五年。

他赴苏联留学期间,致信亲友提及:“于上海历经五年漂泊岁月。”此乃刘思齐“漂泊五年”之说的由来。

将流浪定义为脱离父母亲人,独自在外谋生,此定义准确无误。

然而,若将流浪定义为街头乞讨、饱受风霜且无处安身,则毛岸英的流浪经历,并未持续五年之久。

根据毛岸英的经历判断,信中之意倾向于是指较早提及的那种情况。

我认为,无论何种含义,此事均未达到需通过法庭解决的地步。

董健吾与黄慧英均对毛家有恩情,这是确定无疑的事实。

即便黄慧英对毛岸英兄弟照顾有所欠缺,但她勇于收留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已彰显出比多数人更高的道德情操。

刘思齐绝无恶意,更不会诋毁董健吾。

双方产生分歧的根源在于对“流浪”的定义存在不同理解。

在此情境下,最佳方式是双方私下协商解决问题,避免将事态扩大至法院层面。

他们都是有影响力的正面人物,事态扩大化并不适宜。众人普遍认为,应保持克制,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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