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房产讯 11月23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一年。
《意见》提出,提高住房贷款额度。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各商业银行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居民购房。单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为鼓励居民购房,吸纳人口进城,扩大住房内需,《意见》明确要实行购房激励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县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鼓励房地产企业对购房居民给予适当优惠,在保持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稳定的前提下,支持开发企业对在县城购买首套和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本县和外县居民,发放1万元一次性购房代金券,购房人持代金券购买相应项目的新建商品住房,由企业从购房总价款中直接减免。
本次优惠对象重点适用于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人员、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受疫情影响收入来源人员等。
同时,《意见》要求放宽商品房预售标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加快商品住房市场投放,促进商品住房签约销售,将商品房预售标准由现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体楼栋主体结构达到50%以上,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放宽至“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体楼栋主体结构达到25%,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坚持保证资金安全与保证资金高效使用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
此外,《意见》还提到了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结构、强化金融信贷支持、转变经营方式、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