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国志》应为伪书,虽有史料价值但其中篡改和失误之处屡见不鲜

史海撷英 2025-02-02 19:02:29

《契丹国志》是第一部通记辽国之事的纪传体史书,也是目前除元修《辽史》之外最系统最具有参考价值的文献,但是关于这部书的来历却是一个使人们困惑已久的问题。前人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此书做过一些研究,余嘉锡先生就其作者叶隆礼的事迹进行过考证,冯家昇先生曾探讨过《辽史》与《契丹国志》的关系,此外还有人论述过《契丹国志》的史料价值。然而对此书至关重要的真伪问题,史学界迄今尚未取得共识。

《契丹国志》一书的来历虽然颇成问题,但是大多数人却都愿意相信它确是出自叶隆礼之手,而少有人疑其为伪书。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叶隆礼确有其人。据《至元嘉禾志》卷一五《宋登科题名》,叶隆礼系宋理宗淳祐七年(1247年)进士。历仕建康通判、国子监簿、两浙转运判官兼知临安府,又知绍兴府,其仕履之可考者均不出理宗时期。然而《契丹国志》卷首所载《进书表》,末署“淳熙七年三月日,秘书丞臣叶隆礼上表”,淳祐七年(1247年)上距淳熙七年(1180年)达六十七年之久,淳祐七年进士登第的叶隆礼,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在六十七年前任秘书丞,况且《中兴馆阁录》和《续录》亦无叶隆礼任秘书丞的记载。这是《契丹国志》一个最明显的漏洞,也是历来关于《契丹国志》真伪之争的焦点所在。

最早发现《进书表》的这个漏洞并产生怀疑的是清人程晋芳,在他的《勉行堂文集》卷五中有一篇《〈契丹国志〉跋》,谓淳祐七年“距淳熙七年且六十七年,乌有淳祐七年进士转于七十年前献书者乎?或淳祐误作淳熙,然亦无是年成进士即官秘书丞之理。凡此皆有可疑,古书于今往往有难解处,惜不得多本以证之也”。值得注意的是,程晋芳本人虽曾长期参预《四库全书》的编修,但不管是从《四库全书总目》还是从《四库全书简明目录》中,都看不出馆臣对《契丹国志》作者的真实性有丝毫的怀疑,而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为《契丹国志》撰写提要的人对其《进书表》在时间上的矛盾并无任何察觉。程晋芳的《〈契丹国志〉跋》作于何时不得而知,但《四库全书总目》中的《契丹国志》提要不是出自他的手笔,则是可以肯定的。因为《契丹国志》一书在已经抄入文渊阁《四库全书》之后,又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十月奉旨抽出重纂,等到改编本完成并作好提要时,已是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十一月;而程晋芳就在这一年西游关中,并已客死于巡抚毕沅署中了。

20世纪三十年代,余嘉锡先生在《四库提要辨证》中也曾指出《契丹国志・进书表》中的矛盾(余嘉锡先生似未见过程晋芳《〈契丹国志〉跋》),因谓此书“疑是后人所伪撰,假隆礼之名以行,犹之《大金国志》托名宇文懋昭耳”。但同时他又怀疑《进书表》所署淳熙七年(1180年)或为咸淳七年(1271年)之误,这表明他对《契丹国志》的真伪问题其实是犹疑未决的。四十年代初,中法汉学研究所编纂的《〈契丹国志〉通检》,在其序言中大胆断言《进书表》所署淳熙七年(1180年)实为淳祐七年(1247年)之误,且谓“前贤论列,皆未及此,故特拈而出之”。岂不知程晋芳早已有过这种猜测了,况且正如程晋芳所说,即使淳熙七年为淳祐七年之误,“然亦无是年成进士即官秘书丞之理”。其实,关于“淳熙七年”的种种猜度都是徒劳的,今天所见《契丹国志》元刻本,其《进书表》也正作“淳熙七年”,可见这一纰漏实在是没有斟酌的余地。

尽管如此,直到今天为止,在辽金史研究者中,相信《契丹国志》确实出自叶隆礼之手的仍大有人在。如李锡厚先生发表的《叶隆礼和〈契丹国志〉》一文,即认为《契丹国志》本非伪书,伪的只是《进书表》而已,谓《进书表》乃是后人杜撰出来置于叶隆礼《契丹国志》书前的。这种说法意在避开《进书表》中无法弥补的漏洞,但它纯属臆度之辞,作者并没有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材料来证明这一点,而且,这种假设即便从情理上来说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又如贾敬颜、林荣贵点校的《契丹国志》,其点校说明称“《契丹国志》比元代官修的《辽史》约早百年”,这种说法显然也是以肯定叶隆礼为《契丹国志》的作者为前提的。

《契丹国志》

前此对《契丹国志》的真伪之争,基本上只是着眼于《进书表》的矛盾之处,其局限性是不言而喻的。其实,要分辨一部书的真伪,最能说明问题的应当是此书的内容。从下面指出的《契丹国志》一书中所存在的大量问题,可以看出它绝不会出自叶隆礼之手。

对《契丹国志》存在的问题,《四库全书总目》曾经约略列举过几条,然而书中的种种纰漏却远比《四库提要》所指出的要严重得多。

其一是篡改史料。篡改史料乃史家之大忌,然而在《契丹国志》中,作者随心所欲地篡改史料的例子却不乏所见。如卷九《道宗纪》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年)共记有三事:辽使耶律防、陈顗来求真宗、仁宗御容;宋遣张昪、刘永年为回谢使副;宋又遣胡宿、李缓(“缓”为“绶”之误)为回谢使副,且许以御容。这三件事全是从《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五至卷一八六宋仁宗嘉祐二年(1157年)抄来的。据《长编》载,是年三月乙未,辽使耶律防、陈顗来求御容;戊戌,遣张昪、刘永年为回谢使副,但未许御容;九月庚子,辽使萧扈、吴湛再来求御容,且言当致道宗像;十月己酉,宋遣胡宿、李绶为回谢使副,并许以御容。《契丹国志》除漏记辽使第二次来求御容外,其它三事全部照抄《长编》。作者之所以要将前几年的事抄来记在此年下,大概只是因为这一年无事可记,聊充篇幅罢了。如此明目张胆地篡改史料,说明作伪者的手法是多么拙劣。

又如卷六《景宗纪》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年)七月云:“宋太宗欲北侵,遗诏渤海王发兵相应,然渤海畏辽,竟无至者。遣使如渤海责问。”这条记载抄自《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七月,《宋会要辑稿》蕃夷四之一〇三、《文献通考》卷三二六《四裔考》及《宋史・太宗纪》记载此事也全都在太平兴国六年(981年)七月。《契丹国志》的作者将《长编》两年以后的内容抄来记在此年下,也是有意识地篡改史料的行为。

以上情况是很能说明问题的:不能想象,奉诏修撰《辽史》的叶隆礼竟敢如此肆无忌惮地颠倒历史记载,并把这样的一部史书奏上朝廷。像这么随心所欲地篡改史料的做法,是只有坊肆书贾才做得出来的。

符彦卿

其二是误解原文。将《契丹国志》和它所依据的史籍原文拿来一一对照,就可以发现书中有不少误解原文的地方。如卷五《穆宗纪》显德元年(954年)五月云:“数千骑屯忻、代之间,周遣符彦卿击之,辽兵退保忻口。彦卿恃勇轻进,为辽兵所败,死伤甚众,彦卿引兵还晋阳。”这段记载系节录《资治通鉴》之文,《通鉴》卷二九二周显德元年(954年)五月丙申云:“彦卿与诸将阵以待之。史彦超将二十骑(胡注:二十太少,恐当作二千)为前锋,遇契丹,与战,李筠引兵继之,杀契丹二千人。彦超恃勇轻进,去大军浸远,众寡不敌,为契丹所杀,筠仅以身免,周兵死伤甚众。彦卿退保忻州,寻引兵还晋阳。”很显然,《契丹国志》的作者是错把符彦卿和史彦超当成一个人了;但转念一想,符彦卿既然已死,下文又说他引兵还晋阳,岂不自相矛盾?于是作者就把“为契丹所杀”改成“为辽兵所败”。其实《通鉴》的这段文字并没有什么费解之处,只是《契丹国志》的作者在抄书时未免太匆忙了,以至顾不上把原文的意思看个明白。

又如卷七《圣宗纪》景德元年(1004年)十月云:“契丹既陷德清,率众抵澶州北,直犯大阵,围合三面。宋李继隆等整军成列出御。统军顺国王挞览为床子弩所伤,中额殒。契丹师大挫,退却不敢动。”这段文字抄自《续资治通鉴长编》,《长编》卷五八真宗景德元年(1004年)十一月甲戌云:“契丹既陷德清,是日,率众抵擅州北,直犯大阵,围合三面,轻骑由西北隅突进。李继隆等整军成列以御之,分伏劲弩,控扼要害。其统军顺国王挞览有机勇,……威虎军头张瑰守床子弩,弩潜发,挞览中额陨,其徒数十百辈竞前舆曳至寨。是夜,挞览死。”据此,挞览当时并非中弩即亡,而是抬回寨后到晚上才死的。“中额陨”之“陨”,是颠踬、跌倒的意思,而《契丹国志》的作者误解了这个“陨”字,把它改成“殒”,则是谓挞览当即就死了,这是与事实相悖的。

其三是节录失误。这种情况突出地表现在作者节录史籍时不能准确地反映原文内容,从而导致史实错误。如卷八《兴宗纪》在康定二年(1041年)下记载说:“夏四月,宋遣知制诰富弼往契丹为回谢使,西上閤门使张茂实副之。”据《长编》卷一三五庆历二年(《契丹国志》误以1033年改元重熙,比《辽史》晚一年,故其重熙十年实为重熙十一年,即宋仁宗庆历二年)四月庚辰条云:“以右正言、知制诰富弼为回谢契丹国信使,西上閤门使符惟忠副之。”卷一三六同年五月癸丑又云:“命知贝州、供备库使、恩州团练使张茂实为回谢契丹国信副使,代符惟忠也。惟忠行至武强病卒,富弼请以茂实代之,诏从其请。”上引《契丹国志》即系综括《长编》这两条记载而成,但作者竟张冠李戴,将符惟忠的官称置于张茂实的名上。这也是抄书太草草,不及细细推敲的缘故。

又如卷七《圣宗纪》咸平二年(999年)十二月云:“契丹入攻宋,宋真宗亲征。次于澶州,为知冀州张旻败于城南;次大名府,为知府州折惟昌败于五合川。”这段文字系节录《续资治通鉴长编》的记载,《长编》卷四五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十二月曰:“戊午,驻跸澶州:己未,知冀州张旻遣使驰奏,败契丹于城南,杀千余人。……甲子,次大名府。……丁卯,左侍禁、閤门袛候卫居实自府州驰骑入奏:‘驻泊宋思恭与知州折惟昌、钤辖刘文质等引兵入契丹五合川,破黄太尉寨,尽杀敌众。’”《契丹国志》的作者想要综括这段文字的意思,无奈辞不达意,仿佛是说真宗两败于契丹,与史实相去远甚。

《契丹国志》

其四是机械抄书。机械抄书是《契丹国志》中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如卷五《穆宗纪》广顺三年(953年)有这样一段记载:“秋八月,周太祖得风痹疾,术者言宜散财以禳之,于是筑社坛,建太庙于大梁。太祖享太庙,才及一室,不能拜而退,命晋王荣终礼。是夕,宿南郊,几不救,夜分小愈。”这段文字中,从“周太祖得风痹疾”至“建太庙于大梁”句抄自《资治通鉴》卷二九一周广顺三年(953年)九月,从“太祖享太庙”以下则抄自同年十二月乙亥条,所谓“是夕”即指乙亥日。而一经《契丹国志》作者的节录之后,其“是夕”就不知将谓何夕了。可见这位作者的抄书手段实在过于机械,连一点起码的加工处理都不会。

又如卷一九《大实林牙传》云:“大实深入沙子,立天祚之子梁王为帝而相之。……今梁王、大实皆亡,馀党犹居其地。”大实(石)林牙的这篇传记全部抄自洪皓《松漠记闻》卷上,《松漠记闻》作于宋高宗绍兴年间,故云“今梁王、大实皆亡,余党犹居其地”。而《契丹国志》的作者也照抄不误,岂不知耶律大石建立的西辽政权早在十三世纪初就已被蒙古灭亡,安得谓“余党犹居其地”!

其五是缺乏常识。《契丹国志》一书还存在着某些常识性的错误,譬如此书的作者竟分不清尊号、谥号和庙号的区别,常常混为一谈,而这在古人来说其实是很普通的常识问题,只要粗通文墨者就不会不知道。

如卷一《太祖纪》开篇小注即称耶律阿保机“谥太祖”,卷五《穆宗纪》应历九年谓“周帝崩,谥曰世宗”,都是将庙号当成了谥号。又如卷三《太宗纪》云:“谥曰嗣圣皇帝,庙号太宗。”据《辽史・太宗纪》,天成二年(927年)群臣上尊号曰嗣圣皇帝,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上谥孝武皇帝,皇祐四年(1052年)增谥孝武惠文皇帝。又卷五《穆宗纪》云:“谥曰天顺皇帝,庙号穆宗。”据《辽史・穆宗纪》,广顺元年(951年)群臣上尊号曰天顺皇帝,皇祐四年(1052年)谥曰孝安敬正皇帝。又卷七《圣宗纪》云:“谥曰天辅皇帝,庙号圣宗。”据《辽史・圣宗纪》,太平兴国八年(983年)群臣上尊号曰天辅皇帝,天圣九年(1031年)谥曰文武大孝宣皇帝。《契丹国志》的这几条记载均误以尊号为谥号。又如卷八《兴宗纪》云:“庙号兴宗,谥曰文成皇帝。”据《辽史・兴宗纪》,明道元年(1032年)群臣上尊号曰文武仁圣昭孝皇帝,至和二年(1055年)上谥神圣孝章皇帝。此处误以尊号为谥号,又误“文武”为“文成”。又如卷九《道宗纪》云:“庙号道宗,谥天福皇帝。”据《辽史・道宗纪》,治平二年(1065年)群臣上尊号曰圣文神武全功大略广智总仁睿孝天祐皇帝,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上谥仁圣大孝文皇帝。这里也是误以尊号为谥号,又误“天祐”为“天福”。

以上归纳的五种情况远远没有反映出《契丹国志》一书存在的所有纰漏,但这已经足以说明问题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此书作者所具有的文化素养和知识水平,与进士出身并曾担任过国子监簿的叶隆礼是完全不相称的。抄书如此之草率,态度如此之敷衍,又怎么可能是奉敕所撰并曾奏上朝廷的呢?即使撇开《进书表》那明显的漏洞不说,单单从书中所反映出来的这些问题,就可以断定它不是一部严肃的历史著作,种种迹象都显示出这样一个事实:《契丹国志》当是出自惯以作伪牟利的坊肆书贾之手,它所标明的作者和作年都是杜撰出来以欺骗读者的。此书可能是元朝前期江南地区的某一家书坊所为,因为南宋末年的叶隆礼主要担任江浙一带的地方官,到元朝初年,叶隆礼在江南可能还算得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名人,所以书贾才会嫁名于他。但从《契丹国志》伪称此书于淳熙七年(1180年)奏上朝廷这一点来看,作伪者对叶隆礼的生平仕履可能并不是很清楚,也没有细细考究,就炮制出这样一个留有明显漏洞的《进书表》,这未免太颟顸了。

《契丹国志》

本文论证《契丹国志》不是宋人叶隆礼的著作,指出它是一部书贾托名的伪书,并不是想就此将它全盘否定。无意贬抑《契丹国志》一书的史料价值,尽管此书的作者和作年都出自杜撰,尽管书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错误,但毕竟它还保存了许多在别的地方见不到的记载,这就是《契丹国志》的史料价值所在。在辽史史料相当贫乏的今天,这部书仍然值得给予足够的重视。

最后还要谈到的一个问题,虽无关乎《契丹国志》的真伪,但却与此书的内容关系很大,这就是辽国的纪年间题。

北宋时代,一般人对辽国的情况所知无几。辽国书禁甚严,不准本国书籍流入宋境,宋人有关辽国的一星半点的知识,差不多都是从那些所谓的归正人或归明人所写的笔记杂著中得来的。即便像辽国纪年这样一个并非很隐秘的问题,宋人的了解也是相当有限的,欧阳修在《新五代史》卷七三《四夷附录》篇末的一条小注中说:“契丹年号,诸家所记,并谬非一,莫可考正。”到了辽国亡国之后的南宋,人们对辽的情况就更加隔膜,见于李熹《续资治通鉴长编》中的契丹年号起迄,就相当凌乱而且有不少错误。《契丹国志》因为主要取材于宋人著作,所以书中的辽国纪年与《辽史》歧异甚多,这是应该引起充分注意的。

《契丹国志》

由于过去人们对这一点往往注意不够,所以有时难免会造成一些误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在批评《契丹国志》的失误时说:“帝纪中凡日食星变诸事,皆取《长编》所记,按年胪载。然辽宋历法不齐,朔闰往往互异,如圣宗开泰九年,辽二月置闰,宋十二月置闰,宋之七月,在辽当为八月,而此书仍依宋法,书‘七月朔日食’。此类亦俱失考。”《提要》指出的这类问题确实是《契丹国志》的一个通病,但这里举的例子却大谬不然。据《辽史》,开泰元年是宋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而《契丹国志》误以开泰元年为大中祥符六年(1013年),比《辽史》错后一年。因此开泰九年本应是宋天禧四年庚申(1020年),《契丹国志》却误为天禧五年辛酉(1021年,此年辽实为太平元年),其《圣宗纪》开泰九年“秋七月朔日食”即抄自《长编》卷九七天禧五年“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的记载,而这一年辽、宋历法均无闰月。《提要》之所以发生这个错误,就是因为四库馆臣没有注意到《契丹国志》的纪年与《辽史》不同。类似的问题还见于钱大昕的《宋辽金元四史朔闰考》,在宋天禧四年(1020年)七月庚戌朔下钱氏注云:“辽同。《纪》、大任、《契丹国志》。”意谓辽之七月与宋历同为庚戌朔,其根据是《辽史》本纪、陈大任《辽史》和《契丹国志》。显然,钱大昕也忽略了《契丹国志》与《辽史》的纪年有所出入,所以他在这里很不恰当地引用《契丹国志》为证。

《辽史》记其亡国在宣和七年乙巳(1125年),前后共历210年;而《契丹国志》记其亡国在宣和七年甲辰(1124年),卷首所载《契丹国九主年谱》亦云:“契丹自太祖神册丙子称帝,至天祚保大甲辰,……实历二百单九年。”第二,《辽史》所记契丹九帝年号共计二十二个,而《契丹国志》所记年号只有十九个,少太宗大同及道宗大康、大安三个年号。第三,在所有这些年号中,年数和起迄年份全同者只有四个,即道宗清宁、寿昌及天祚乾统、天庆。

至于两书纪年的是非,除了道宗寿昌年号《辽史》误为寿隆,当从《契丹国志》外,没有发现第二处《志》是而《史》非的地方,辽国纪年仍当以《辽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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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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