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神仙也救不了你。 2005年初,张三经人介绍到煤炭公司上班,双方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张三在煤炭公司机运队从事放煤工作。2008年10月份开始,煤炭公司公司设立了养老保险账户,但因张三参加了新农合,煤炭公司未为张三交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2017年12月份,张三因煤炭公司生产过程中时常发生停产等情况,工资收入不够稳定,加之煤炭公司未给张三交纳社会保险金而离开煤炭公司公司,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解除后,双方就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事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张三于2019年6月4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以张三的申请超过申请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张三提起诉讼。 该案经一审二审再审,最终驳回了张三的诉讼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2017年12月离开公司,但其在2019年6月才申请劳动仲裁,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法院以申请人超过仲裁时效而未支持其诉请并无不当。
劳动争议已过仲裁时效,神仙也救不了你。
Mr法律
2023-09-06 09: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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