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调任侍郎属不属于升官?小编今天跟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 巡抚与侍郎的级别问题
在清代的官制中,巡抚和侍郎被认为是同级的官员,都是正二品大员,只是地位上区别于京官和地方官罢了。然而,这个观点实际上存在一些破绽。在吏部的官员品秩单中,巡抚和侍郎的品级并不完全一致,官方文献中将巡抚定义为“从二品加正二品衔”,而侍郎则是纯粹的“正二品”。
巡抚原本的品级是从二品,与布政使一样,只不过加了一个“兵部侍郎”的衔头,才被提升为正二品。然而,这个兵部侍郎的衔头并不实际涉及兵部的事务。在清代,所谓的“加衔”与现代的“享受相当职位待遇”是一个意思,就像现实中的正厅级干部享受副部级待遇一样,但与真正的副部级之间仍然存在差距。
提到加衔,有必要谈谈“右副都御史”。按照规定,各省巡抚在加兵部侍郎衔的同时,还会加上右副都御史的衔头。然而,许多读者在评论区中错误地认为右副都御史也是正二品官员,事实并非如此。
右都御史和右副都御史是朝廷专为总督和巡抚设置的职位,而京师的都察院并没有这两个职务,它们的一、二把手分别是左都御史和左副都御史。奇怪的是,尽管都察院和六部都属于平行单位,但它们的官员职位设置却存在显著差异。
左都御史是从一品,而左副都御史却是正三品,比侍郎低了两级。因此,各省巡抚头衔上的“右副都御史”并没有太高的地位,之所以被称为正二品大员,主要还是因为兵部侍郎的缘故。
从官员品级上来看,巡抚略低于侍郎,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基本上可以将巡抚调任侍郎视为一次晋升。事实上,在清代,巡抚调任侍郎的情况非常常见。
◑ 也分哪个省的巡抚
自乾隆十八年以后,我国出现了“八督十五抚”的制度,其中地位最高的巡抚是河南、山东、山西三省。由于这三个省与京师相邻且没有设立总督,因此他们的巡抚可以同时履行总督的职责,同时还被授予“提督”的头衔。
而位居第二梯队的巡抚则是江苏、浙江、安徽、江西、陕西、福建、广东、湖北和湖南,这些省份大多属于中原地区,经济和文化相对较为发达。尤其是江苏和浙江两省的地位不亚于总督。
而排在第三梯队的巡抚则是云南、贵州和广西,这三个省份被人们称为穷省,每年的赋税无法满足本省的开支,因此需要其他省份的接济。尽管云南和贵州地处边境且涉及到少数民族事务,但朝廷将勘定边疆的重任交给了云贵总督,这使得这两个省的巡抚显得存在感不足。
与此相反,云贵总督在八大总督中地位很重要,仅次于直隶、两江和陕甘,略高于湖广、两广和四川等省份。
就任职方面而言,云贵广三省的巡抚级别也较低,大多是首次被提拔为巡抚的官员。可以将其类比于知县的职位,也有最要缺、要缺及中缺、简缺的差异。
一般来说,布政使晋升为巡抚的机会较少,很少被委任为河南、山东、山西和江苏四省的巡抚。换句话说,只要担任这四个省的巡抚,离晋升总督也就不远了。
了解了各省巡抚的级别关系后,我们可以思考一下“巡抚调任侍郎”是否算是升官。如果是贵州、云南巡抚调任侍郎,显然是仕途向前迈进了一步;而如果是江苏、山东巡抚调任侍郎,则可视为明升暗降。
◑侍郎看哪个部
六部也是有轻有重、有肥有瘦的,基本是按照吏、户、礼、兵、刑、工这一顺序排名的。吏部的地位可谓最尊贵,其尚书、侍郎比其他五部明显高上一截。
然而在明代,吏部的地位更加令人瞩目,按照当时官场的规矩,吏部尚书与内阁大学士同等级,而吏部左侍郎的地位与其他各部尚书持平。
虽然在清代,吏部的地位略有下降,但其地位依然不可撼动。按照晋升原则,六部尚书出缺,第一候选人往往是吏部的左右侍郎,其他五部侍郎只有升任吏部之后,才有机会晋升尚书。
显而易见的是,如果巡抚调任吏部的侍郎,那无论来自哪个省份的巡抚,都可以说是绝对意义上的升官。然而,如果调到其他五部担任侍郎,那基本上就是养老待退休的节奏了。因为一般情况下,巡抚的第一次晋升是总督,然后才有机会成为尚书和侍郎。
皇帝对巡抚的重视程度不亚于六部尚书,甚至更加高。巡抚干得出色的话,就有机会升为总督,或者被调至京师担任尚书,这才是正常的晋升之路。
巡抚调到六部担任侍郎(吏部除外),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年龄到了,无法胜任地方繁重的政务;另一方面,政绩一般但也没有重大失误,平调至京师充当养老职位;还有一种情况是皇帝对巡抚能力尚不确定,因此先调往京师观察一段时间,如果通过考核,才会再次出任外地巡抚。
因此,巡抚调任侍郎到底算不算晋升,需要根据具体的省份和部门来区分对待。如果贵州巡抚调任侍郎,那可以说是一次真正的升官;然而如果江苏巡抚调任侍郎(吏部除外),则可以视为一笔亏本的交易。
巡抚是正二品?你真有才,居然在百多年后为清朝巡抚升了一级,去看看清朝九品十八级的官阶制度,清巡抚为从二品。
首先不同时期的士郎品级不同,但是不考虑品级他也是部门2把手,巡抚理论上是临时区域性职务可能临时委派,委派之前的品级不定,从地方调任京官理论上是升职,但还是要考虑巡抚之前的职位。
侍郎是正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