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56岁大学副教授,情人节花1500元约一外国女子,到宾馆开房,岂料,就在两人正在云雨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拘留15天!事后,当教授得知警方要通知其家属和学校后,将派出所告上法庭,竟称自己是一夜情!(来源:裁判文书网)
朱江华最近心情极度沮丧,连给学生上课都出了洋相,回到办公室打开电脑,晋升失败的邮件再次映入眼帘。朱江华已经56岁,眼看都快到退休的年纪,仍在副教授职称上徘徊,这次晋升失败让他心灰意冷。学校里的,比他年轻10岁的年轻老师,都评上了教授,更让他脸上无光,觉得丢人。索性,朱江华关掉电脑回到家。“老朱,回来啦,饭做好了,快来吃饭吧!”妻子见朱江华回来,热情的喊他吃饭。朱江华哪里有胃口,只是坐在餐桌应付了几口。妻子见他脸色不好,没多问也没关心,而是自顾自到厨房收拾碗筷。对于妻子的态度,朱江华早已习惯,结婚快30年,两人已经分床睡了10几年。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合租的房客,或者说是兄妹更恰当,两人已经10几年没有肌肤之亲,连牵手都没有过。都说爱情的保鲜期过后,就只剩下亲情,夫妻俩十分默契的把对方当成了亲人。妻子多年来操持家务,皱纹和雀斑爬满了脸,身材也走了样,而朱江华也大腹便便,头上也没了几根头发,夫妻俩多看对方都会想呕吐,更别说有夫妻生活。也许,人到中年都是这种状态。明天就是情人节,朱江华本想订个好一点的餐厅,与妻子共进晚餐,但想了想又觉得没必要,他在网上胡乱的点着网页。
无意中电脑弹出了一个网页,上面提醒有失足女可以交易,朱江华本想关掉网页,但内心埋藏多年的欲望,鬼使神差的让他加了网页上客服的微信。客服向朱江华介绍了服务项目,朱江华心中突突乱撞,待客服说完,他便挑了一个外国女子问道:“这种外国的,要多少钱?”“1500块,不还价的哦!”客服说道。朱江华心中升起一团邪火,1500块对他来说也不算多,当即就答应下来。客服也不啰嗦,将外国女子微信推给了朱江华,然后还嘱咐道:“诚信经营,你到酒店见到人了,再给钱都不迟!”
朱江华一听,瞬间觉得对方专业靠谱,还先订了酒店,给外国女子发去了位置,两人还有一句没一句的唠嗑。第二天晚上,朱江华精心打扮一番,来到了约定的酒店。果然,一名外国女子来到了房间,在给了钱后,两人发生了关系。令朱江华万万没想到的是,两人刚完事没多久,几名警察破门而入,当场将两人抓获,并带到了派出所。在所里,朱江华还是老实交代了违法事实,只不过,他隐瞒了自己是大学副教授的事。可当警方决定对朱江华处以15日拘留,并将他的违法情况向家属和单位通报时,朱江华瞬间急了:“这么点事,怎么还向单位和家属通报呢?”
“对你拘留15天,你单位和家人应当知晓你去了哪里啊,这是保障你的权利!”民警解释道。可朱江华慌了,这事要是闹到单位,别说再晋升职务了,搞不好就要被开除,而闹到家里,也会闹的妻离子散。他当即表示不同意,还改口:“我没有违法,我和那外国女子是一夜情,你们抓错了人!”
虽然朱江华极力辩解,但仍被拘留起来。事后,他越想越气,认为警方处罚有问题,一怒之下将派出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1、 朱江华坚称,他和外国女子是“一夜情”,派出所对他的处罚不当。朱江华表示,他与外国女子是在网上认识的,两人聊得十分开心,就约定情人节这天到宾馆开房。两人开房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非法交易,他在派出所受到了民警诱导承认了违法事实,但那不是出于自愿。另外,朱江华还表示,他的违法行为自己知道就行了,警方将事情向单位和家属通报,干扰了他的生活和工作,对他造成了巨大影响,存在执法违法,应当依法撤销。2、 警方则表示,对朱江华的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无不当。
警方拿出了一系列证据显示,朱江华与外国女子在交易前有聊天,双方敲定了交易金额,而且在宾馆实施了违法交易被当场抓获,其违法行为证据确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该违法行为,应处10日到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对朱江华的处罚并无不当。至于朱江华认为,警方通知其家人违法,派出所表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5条规定:对于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罚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因此,对于朱江华的违法行为,及时通知其家人和单位,也是保障其权利的正常执法行为。3、 法院该如何审理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江华在与外国女子违法交易前,已经就交易金额达成意向,后续又到宾馆进行交易,其行为已经违法,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并无不当。至于通知其家人和单位,也是正常的履职行为,并无不当。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朱江华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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