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女教师问,她是1971年10月出生,现在是一级教师,按照新退休办法,要延迟6个月、到2027年4月退休,如果今年(2025)申报副高没有通过,“延迟月数”——即2026年11月至2027年4月期间,还能参加评聘吗?若评聘成功,还可以按副高政策延迟到60岁退休吗?
答案是肯定的,可以,完全可以。因为,延迟退休是法定的,“55+延迟月数”是新法定退休年龄,“延迟月数”和“55前”时间,权利、待遇、当然也包括责任和义务,都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区别与变化,这当然也包括职称评聘。
说的再直白一点,“延迟月数”期间,所有教师一样可以评聘职称。女教师只要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5+延迟月数”前评聘上高级职称,按规定就完全可以“再延迟”到“60+延迟月数”退休,当然,也有权利在“55+延迟月”时申请退休。
【关于教师职称评聘的相关事宜】
教师职称申报,只要是当年度在职在岗教师,就有资格。因各地教师职称评审时间不同,申报资格(在职在岗)截止具体时间也略有差异。
一般情况下,若是评审工作在10月份开启,那么10月31日前未退休教师就可申报,评审结果一般在12月底以前公布。
虽然当下是“评聘合一”,但聘任肯定是要等结果出来才能聘任。因此,就算单位及时聘任,时间最早也是当年的12月份。为此,有不少地方规定,聘任时,教师要在职在岗才行,哪怕只有一个月。这样,教师申报时在职在岗、但聘任时已退休,就可能出现职称评审通过,但却可能失去聘任机会情况。
如果是女教师,过去55岁退休时,因为是一级职称,10月份就已经退休了,12月才通过副高评审,没法、没有聘任,也不可能再“追溯”——再重新上岗、重新延迟了。
但是现在,新退休办法,“55+延迟月数”是法定退休年龄,“延迟月数”期间,也是法定在职在岗,只要符合职称申报聘任条件,教师就完全可以申报,完全应该聘任,聘任后就理应享受应该享受的所有待遇,包括“延迟到60+的退休权”。
不要说,1971年10月出生女教师,在延迟的6个月期间,可以参加副高评聘,通过后可以按副高到“60+延迟月数”退休;就是1970年10月出生的一级女教师,若是2025年成功通过副高评聘——10月申报,12月份通过并聘任,也完全可以按副高到“60+延迟月数”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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