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论】创业公司必看!如何合理分配股权?

谷权萍论 2024-05-09 01:22:31

一、为什么要合理分配股权?

股权与分红权直接挂钩,屁股决定脑袋,对股东股权的分配直接影响到股东的利益,进而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状况与效果,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司,股权分配的原则有所不同,例如对于主营专利技术的公司,分配更多股权给出技术的股东更有助于激励股东的工作热情,更有助于企业经营,因为技术研发是一个比较长期的过程,而销售通常只在公司初创时能带来短期的资源效应,市场职能介于两者中间,对于这三种职能的股权分配,应该按照各自职能的综合效应,由高向低依次排序为——技术、市场、销售。合理的股权分配结构是保障公司平稳运行的关键。

二、什么人有资格参与股权分配?

在了解股权分配前需要弄清楚几个概念,即公司中有资格分配股权的几类核心人群,创业公司早期最为核心的四类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创始人也称作创办人,是指事件的发起者,第一人提出事件概念,或事物缘起的人,或机构创始人、创办人。也可以是指一个企业、组织、社团、基金、网站等的主力创立人,他担任的角色是开创者。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核心员工的概念较为模糊,一般是企业关键知识和技能的拥有者,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

三、常见的股权分配思路有哪些

(一)一元型

一元股权架构是最直接的股权分配方式,即只根据股东的出资这一个标准分配股权,这种架构下,股权比例、投票权和分红权是一致的,即股东的持股比例直接决定了其在公司中的权力和收益。这种架构简单明了,适用于小型企业和初创公司,其中股东通常较少,且股东之间的利益和目标相对一致。

(二)二元型

二元股权架构,又称为双重股权结构,是一种能平衡股东的需求和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的股权分配思路,它将股份分为A、B两类,借此部分分离了股权之下的投票权、分红权等,例如A类股可能拥有较低的投票权,但较高的分红权;而B类股则相反,拥有较高的投票权,但较低或没有分红权。这种结构适用于需要保持创始人的超前创业理念和才华同时获得较多资金投入的企业,例如Facebook和Google等知名公司都曾采用或正在采用这种股权结构。

(三)多元型

多元股权架构的股权分配思路是根据股东的不同角色和贡献来设计股权结构。这种架构通常将股东分为几个类别,如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等,并为每个类别的股东授予不同类型的股权。例如,创始人股可能具有较高的投票权,而合伙人团队股和核心员工股可能更注重激励和长期绑定。多元股权架构能够更细致地反映和平衡各方股东的利益,适用于那些股东结构复杂、需要精细管理股权的公司。

四、常见的股权结构类型

(一)绝对控股型

该模型的典型配置模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占15%。这种模式适合投资最多、能力最强的创业者。在股东内部,虽然绝对控股形式形式上是民主的,但最终决定由所有者做出,所有者拥有一票决定/否决的权利。

(二)相对持有型

该模式的典型配置是创始人持股51%,合伙人持股34%,员工持股15%。在这个模型中,除了少数需要集体决策的事情(如增资、解散、更新公司章程等),其他大部分事情仍然是老板一个人的事情。

(三)不控股型

该模型的典型配置为创始人持股34%,合伙人持股51%,激励股持股15%。该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作伙伴的团队能力相辅相成,每个人都具有较强的能力的情况。老板只有战略比较优势,所以基本合伙人的权益相对平均。

五、萍论

1、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常常与股份这个概念混淆,股份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有股份就有股权,股权与分红权直接挂钩,股权的分配对于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维系公司高层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2、股权分配通常有一元型、二元型和多元型这三个思路,一元型分配股权的标准只有股东的出资额,二元型则更多考虑到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和股东对公司的分红需求和治理需求之间的关系,对于那些才华出众的创始人,可以采用这种分配方式最大化保持自己对公司的控制权;多元型分配股权的标准繁多复杂,是根据股东的不同角色和贡献来设计股权结构,并为每个类别的股东授予不同类型的股权。

3、此外,对于是否预留投资人股份这个问题,创始人应根据团队能力情况自行判断,如果团队一开始就拥有较高配置,那么不建议在创业初期为投资人预留股份,因为此后当投资人购入这部分“预留”的“老股”时会给创始人产生额外多的税收;如果创始人一开始不清楚团队每个人的情况,那么可以预留一部分股份,为应对后续可能出现的团队成员更换问题。

4、除了确定股权分配,有关股权的机制设立问题也不容忽视,例如创业企业初期经常会出现团队成员无法磨合而有创始人退出团队的问题,此时就涉及股权的退出机制。合理的退出机制能最大化平衡合伙人与创始人的利益,减少损失,如果不设定退出机制,允许中途退出的合伙人带走股权,那么对其他合伙人也是不公平的。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更多股权、并购法律问题,欢迎关注和资询中银广州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实战派股权与并购律师——王萍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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