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医院涂改的病历又有新解——病历是后补的,也真难为这些急于给病历洗白的人了,我们也再一次见到了“中原文化博大精深”,果真是没有不能解释的。
后补的病历能解释通什么?能解释通各种疑点吗?
医院的病历真的可以后补吗?杜女士的病历是何时补的?医院后补病历有时间限制吗?
杜女士的病历有多个病历抬头,这说明它们不是同时期的,如果按照这位网友的说辞,淮河医院在不同时间分别对杜女士的病历做了补写,是应该这样理解吧?
那么,问题来了,淮河医院为什么要分多次补写杜女士的病历?目的是为什么?医院里的病历可以这样跨年代补写吗?这符合三甲医院的要求吗?
病历书写是对每个医生的基本要求,这里是有严格的规章制度的,对完成病历的时间也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份病历不可能历经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去完成它,这不光是不符合规定,这还违规、违纪,甚至,医生有违法的行为存在。
补写病历的目的是什么?病历没有按时书写完成就是不对的,补写就可以弥补错误了吗?那为什么要分多次补写?难道一次补写还完不成?为什么要跨年代补写?因为时间跨度太长,找不到原来的病历纸张,所以,杜女士的病历才会出现多个抬头,由此可见,补写病历所跨的年代有多长,有28年的时间吗?
病历这样花精力跨年代久远补写的目的是为什么?是为了应付检查?还是为了应付医院和患者的官司?
为什么以前没有书写好病历?是当时郑某引、王某莲比较忙吗?还是当时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或者,当初就不想书写病历,因为他们担心留下痕迹,可是,一个健康的孩子被换了,想要灭失证据得有多难?
不写病历,或者隐藏病历都不能把许女士来过淮河医院生孩子的事情给撇过去,不写病历或许能把杜女士来过医院的痕迹给抹去,可是,因为许女士的孩子被“非法脱离监护”到了杜女士家里,所以,杜女士就必须有在淮河医院生产的病历,许女士家找来了,杜女士的病历就得补写,是这样的吗?
补写病历就是想证明杜女士在医院生了孩子,也只有这样才能让杜女士的孩子和许女士的孩子在淮河医院有交集,也才能让两个孩子有发生“错换”的可能,是不是这样?
如果医院不能证明杜女士在淮河医院生了孩子,医院没有杜女士的病历,那么,医院怎么证明两个孩子有交集呢?没有交集自然就不能有“错换”的结论。
因此,补写病历的终极目的就是为了证明杜女士的孩子和许女士的孩子是“错换”,这才是补写病历的真实目的吧?
如果杜女士在淮河医院连补写的病历都没有,还谈什么“错换”呢?这场“错换”的游戏还怎么玩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