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打从2010年开始,小编就在网上经常看到关于未成年犯罪的事情: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杀人、抢劫、QJ。甚至去年,还出现了13岁少年QJ10岁少女之后还杀人的恶性事件。而今年刚开始,就出现了河北邯郸活埋同学事件。
而最近十多年来,社会各界尽管对于未成年犯罪且没有任何惩戒表示愤慨,甚至理论上说,如果14周岁以下的青年犯罪,其实档案也未必会有记录,没准长大后还可以有考公资格。所以,人们越来越反思:和敢于杀人放火的未成年相比,到底谁才是弱势群体,谁才是需要被保护的?
其实个人觉得,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各界确实应该反思。
1、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变迁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颁布初期,确实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当时是20世纪的后期。当时的未成年人和当下的未成年人其实堪称两个物种:因为20世纪后期,资讯不发达,未成年也并不早熟(主体来看),所以未成年的保护是基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无知的基础上,才进行的保护。
但是现在世道已经变了。如果说20世纪后期的未成年是懵懂无知的群体,那么,当下的未成年其实是在利用法律漏洞来进行行凶作恶,他们的心里很清楚自己的行为,也知道自己不会承担法律后果。因此在最近这些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消极意义开始激增。记得2018年的时候,湖南的未成年在把小卖部卖货的老妇人残忍殴打致死以后,还云淡风轻跟办案人员表示:俺们都是未成年人啦,你等会儿就得把我们放了。
换句话说,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下的未成年人,完全成为了有法律特权的法外狂徒。所以,时代变了,很多事情也该与时俱进才对,包括法律的修订。
2、当代未成年人的特征当然小编以前说过,因为中考分流,所以初中阶段的坏学生、隐患学生被淘汰出局,因此普高的恶性事件比照初中要大幅度下跌。不过,这个说法引起了太多人渣和学渣家长的愤慨,于是这群渣滓的家长开始了以偏概全大法:比如声称重点高中也有个别的坏学生、偶发的校园霸凌,甚至论证博士研究生也有谋财害命的举动,来反驳本小编。而他们越反驳,也证明了他们没有数学思维——弄不清比例问题。
同时,也有部分人渣家长表示,之所以坏学生校园霸凌甚至活埋同学,是因为青春期,所以值得原谅。
其实当代未成年人心智比前辈们成熟,很懂得趋利避害,这和是否处于青春期无关。本专家青春期那会儿经常看《水浒传》,按照当下人渣家长们的逻辑,那本专家按理说也应该打家劫舍才对。
其实当代未成年人里面的小恶魔,多数是欺软怕硬的群体。很多校园霸凌的坏学生,离开校园进入社会以后,几乎一夜间成了老实人,再也不敢作恶。难不成他们是一夜之间良心发现?其实并非如此,是因为社会的铁拳和毒打,他们招架不住。
所以,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霸凌,和校方和稀泥以及姑息养奸有关。
霸凌现象绝非个别事件。每一个家长应该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校园正确思想引导教育很关键,网络不良内容要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