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贡茶制度的由来

茶韵之舞 2023-04-22 11:00:37

唐代贡茶制度源于皇室对佛茶的崇拜,无论是地方主动贡献的定额纳贡制还是诸如顾渚山贡茶院这样的大型官焙,都有很多苛刻的时间限制,其结果是使人民负担更为沉重。

唐代贡茶,以蒸青团饼为主,有方有圆,有大有小。贡茶品目,据李肇在《唐国史补》中记载有十余种,分别是:剑南的蒙顶石花;湖州的顾诸紫笋;峡州的碧涧、明月;福州的方山露芽;洪州的西山白露;寿州的霍山黄芽;东川的神泉小团;江陵的南木;睦州的鸠坑;常州的阳羡;余姚的仙茗等。

据史料记载,东汉时佛教开始传入中国,当时僧侣云集,各地的寺院达300多座,寺庙大多坐落于深山峡谷,人烟稀少的自然之所,因此寺院大多栽种茶树,焙制茶叶。到了唐代开元年间,泰山灵岩寺的僧人坐禅,昼夜不眠,只以饮茶来充饥,从而天下闻名。而此时的帝王也十分信仰佛教,并把敬茶作为敬佛的最高礼仪,于是王室为了满足自己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始重视贡茶生产和贡茶制度。

唐代贡茶分定额纳贡制和贡焙制。

定额纳贡制:即由朝廷选择茶叶品质优异的州郡定期定量纳贡。当时的贡茶地区共计十六个郡。这十六郡包括今湖北、四川、陕西、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安徽、河南等地区。因此,不难看出,凡是当时有名的茶叶产区,几乎都要以茶进贡。

贡焙制:即在适宜茶树生长,且茶叶品质优异、产量集中的产茶之地,由朝廷直接设立贡茶院,专业制作贡茶,这是贡茶的另一个重要的来源。

唐朝皇室为求显赫,还不时督促早进贡茶。贞元五年(789年),朝廷限令贡茶必须清明前到京。从长兴顾渚到京都行程三四千里,因此必须日夜兼程,快马加鞭,才能在十日之内赶到,所以叫“急程茶”。

李郑《茶山贡焙歌》中写到:“凌烟触露不停采,官家赤印连贴催……十日王程路四千,到时须及清明宴”。

建中二年(781年),袁高任湖州刺史,亲自督造贡茶。他深深体会到茶农为赶制贡茶的艰辛和疾苦,愤而写下《茶山诗》,随贡茶并呈唐德宗。诗中备述茶农制造贡焙的苦难和为求进身的奸人残酷压迫百姓的事实,并直言不讳地说“后王失其本”,引起德宗重视,贡茶限制遂有所减缓。清代郑元庆《石柱记笺释》中也说:“自袁高以诗进谏,遂为贡茶轻省之始。”但实际上贡茶定制、贡额并未因此而有太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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