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解放后,我军一干部霸占国民党姨太太,陈毅批示:同意枪毙

一更历史 2023-11-18 20:25:47

1949年,上海解放前后,党中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屡次提醒干部要注意廉洁自律,并引用国民党官员腐败的现象,教导广大指战员务必以身作则。

但即便是在三令五申的情况下,还是有一名解放军的干部顶风作案。此人名叫欧震,于1949年8月14日被执行死刑。

关于是否处决欧震,当时还有两种不同的声音,最后还是陈毅力排众议,决定杀一儆百。

那欧震到底犯下了什么事,能让陈毅如此生气?

1924年,欧震出生于江苏,少年时期的他曾加入国民党,在伪警察局担任警员、保安队担任排长、青年军203师担任上等兵等职务。

1948年底,淮海战役爆发,欧震被人民解放军俘虏,经教育后释放。

不久,山东省人民政府济南警官学校招生,欧震因为此前有过相关方面的经验,加上他懂得一些文化知识,顺利考入该校,并随军南下。

上海解放后,欧震被分配到榆林区(榆林区位于今上海中心城区东北部的杨浦区内)公安局负责接管工作。

1949年6月,欧震参与公安部查处原国民党空军司令部第二十一电台台长毕晓辉非法藏匿武器的案件。

1949年6月8日上午,欧震陪同公安部办案人员来到毕晓辉家。敲开门后,他礼貌地向开门的年轻女士询问:毕晓辉是否在家?

开门的女士见到身着戎装的警察,先是一惊,随后面无表情地回答:他一个多月前离家后就没有回来过,谁都不知道他去哪里了。

见主犯毕晓辉不在家,欧震就一脸严肃地告诉她:毕晓辉已经逃往台湾,你是他的什么人?

对方回答是姨太太。

同时向这名女子通报:我们是公安部特派员,今天到这里来要了解你丈夫毕晓辉的情况,同时还要对你家进行搜查。

出示搜查证后,欧震与同事在其家中查获几支手枪。最后办理该案件时,公安人员以姨太太积极配合检查的态度,给予宽大处理。

但谁也没有想到,这些案件已经了结后,欧震却色心大起,对那个年轻漂亮、气质高雅的毕晓辉二姨太一见钟情。

一天深夜,欧震躺在宿舍的床上难以入眠,脑海里总是想起那名姨太太的倩影。冲动之下,竟然不顾领导三令五申的纪律,再次前往毕晓辉的家里。

因为欧震早年曾在国民党警察局工作过,他非常熟悉社会上的那一套潜规则。当姨太太再次开门后,欧震便利用身上的警服威胁恐吓。

对方毕竟是一名弱女子,而且当时上海刚刚解放,社会各方面制度没有完善。在欧震的恐吓和诱骗之下,两人发生了关系。

颠鸾倒凤时,欧震曾向对方夸下海口:今后只要你跟着我,保你衣食无忧。

有了一夜情后,欧震还不甘心,他想长期霸占这个姨太太。为了掩人耳目,欧震居然让当地留用的旧警察帮他在榆林区附近找了一个偏僻的小房子,作为二人的爱巢。

心思都全放在女人身上,以至于欧震根本无心工作。同事和领导都察觉欧震近来异样,询问他时,欧震只推脱:近日工作劳累,精神有些不集中,调整两日便好。

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一天,欧震闲来无事在办公室的抽屉里取出一枚银元把玩,这块银元就是毕晓辉的姨太太送给他的。

突然,有一名同事进入办公室寻找资料,欧震吓得立马将银元扔回抽屉,但他惊惶失措的一瞬间被同事撞见了。

那个时候公安人员生活非常艰苦,普通警员或办事人员身上装的大部分都是铜子,根本不可能会有银元。何况欧震并非上海本地人,那这枚银元又是怎么来的?

当时的上海刚刚解放,公安人员警惕心非常重。同事察觉欧震的异样情况后,立即向榆林区分局的刘局长汇报了此事。

刘局长听闻,便立即派人找来欧震,让他当面讲清楚。但欧震不承认,又编了一个谎言说是朋友送的。

调查干部立马询问哪个朋友送的?把名字写下来,我们马上去核实。欧震心里清楚,事情到了这一步已经不关乎银元的小事,而是关系到包养女人的大事。

他更清楚,解放军和公安部门有着铁的纪律,一旦说出来,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只能抱着死不开口的宗旨。

刘局长办案经验丰富,他一看欧震拒不交代,背后肯定有事,于是决心查个水落石出,随即成立了专案组。

在专案组的全力侦破下,欧震包养姨太太,收取对方贿赂的事情便公之于众。

当证据摆在欧震的眼前,他才如梦初醒,吓得痛哭流涕,恳求组织上给予一条生路。

刘局长担心欧震是南下干部,若公开处理恐怕政治影响不好,便向时任上海市公安局的局长李士英商讨处理意见。

李士英获悉具体情况后拍案而起:我们在江苏丹阳待命时,对接管上海的干部进行反复教育,欧震才到上海几天就如此胆大妄为,实在罪不可恕。这件事务必要严惩,不要怕丢脸,几千人的队伍出一两个败类,没什么大惊小怪,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有公开处理,才能杜绝这类案件的发生!

1949年7月,时任华东军区淞沪警备司令部司令宋时轮与政委郭化若亲自批示:执行枪决!

潘汉年副市长批示:应当枪决。但也有人觉得,枪毙实在是太严重了,会引起恐慌。

7月14日,李士英亲自起草文稿、判决书呈报上海市市长陈毅批示。陈毅写下刚劲有力的四个大字:同意枪毙!

1949年8月15日,《解放军报》以头版头条的形式公布欧震的罪行,并发表了《革命纪律不容破坏》的短评。

“欧震事件”已经过去半个多世纪,陈毅、李士英等人对这起案件的重要批示依然振聋发聩。

我党向来三令五申,一定要与群众搞好关系,不拿一针一线这是基本原则。

但欧震却辜负了党和人民对他的期望,犯下此等恶行,被正义枪毙,也实属咎由自取。

参考文献:

[1]李动.新上海反腐第一案[J].党员文摘,2018(04):51-53.

[2]李动.新上海惩腐第一枪[J].天津政协,2013(07):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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