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贼赵志红因妻子不是处女,10年奸杀17起,害18岁无辜少年判死刑

讲述小胡说 2024-04-24 00:22:40

“他死了我都不会为他收尸!”

赵志红的母亲哭红着双眼,绝望的说出这句话,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儿子居然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甚至比魔鬼都可怕。

赵志红究竟做了什么天理不容的事情,能让自己的母亲都这样对他?甚至还间接害死了一名18岁的少年?

不是处子之身的妻子

赵志红1972年出生在乌兰察布市的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一个妹妹,因为家境贫寒,他连初中都没上几天就辍学了。

十几岁就开始在外打工维持生计,既没有文化也没有技术,他只能找到一些靠体力劳动为生的工作。

因为他的身高只有1米62,也造成了他内心比较自卑,在工作中也成为了人们经常调侃的对象。

赚到一点钱就开始吃喝玩乐,在外屡屡碰壁,最终无奈回到了老家父母身边。

父母看着他整日游手好闲,劝说让他早点结婚,不务正业加上可由于身高原因,女孩经常看不上他。

好不容易在媒人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姑娘,也就是他后来的妻子。最开始他对这段来之不易的感情倍感珍惜,但没过多久本性就开始暴露出来。

开始对妻子提出各种要求。对家庭的琐事更是不闻不问,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1996年,24岁的赵志红在和妻子聊天中无意得知,妻子在嫁给他之前找过一个男朋友,俩人不仅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也发生了男女之间的关系。

思想保守的赵志红觉得自己就像是被骗了一样,妻子嫁给自己的时候竟然不是处子之身,于是俩人大吵了一架。

赵志红夺门而出,当时的呼和浩特春风肆意,外面一片生机盎然,但赵志红的心中却比寒冬还要凛冽。

自己好不容易娶到的老婆竟是个“二手货”?赵志红的心中愤怒无比。虽然放在现在社会看来,婚前性行为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在三十多年前的偏远地区男人还是十分在意女人的贞洁的。

赵志红拿着身上为数不多的钱,全部买了酒喝,喝多了之后他跟着一个陌生女人回到了家中,两个人一夜翻云覆雨,他想要用这种方式来报复“背叛”自己的妻子。

也从这件事上找到了刺激的感觉,从这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挣到钱除了给孩子补贴家用外,剩下的就是全部用在了“红灯区”。只有这种片刻的欢愉才能让他忘记痛苦。

即便每次放纵完自己的欲望后,回到家看到妻子心里还是会生出一股无名邪火。他开始无端的找茬儿和妻子吵架。

后来他干脆连家都不回了,直接找一些风尘女子和她们在外过夜。

微笑杀手

一天晚上,赵志红和妻子大吵一架之后又出来喝酒,恰巧这时一个年轻的女子从他身边走过,喝的迷迷糊糊的他瞬间眼前一亮,饭都没吃完就跟着女人走了上去。

赵志红因为总去“红灯区”,渐渐的他喜欢上了看黄片,喜欢摸索里面的“经验”,也激发起了他心中对“性”的向往。

看着女子曼妙的身材,他心中生起了邪念。夜晚的呼和浩特路上行人已经不多了,而女子也进入了一个厕所,赵志红偷偷摸摸的跟了上去。

先是看了看男厕没有人,又从外面向女厕里面打探了半天,看到里面漆黑一片,他不禁吞咽了一口口水,蹑手蹑脚的走进女厕。

他趁黑强奸了女子之后害怕事情败露,就残忍的将女子杀害了,等他发现女人已经没有动静的时候,他的酒也醒了一大半,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从这之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对异性身体的渴望已经达到了病态的症状,他觉得十分“刺激”。

妻子因为忍受不了,最终选择和他离婚,他也在后来说过,自己的前妻没有一点毛病,还给他生了小孩,从他一开始作案,就觉得对不起妻子,妻子能和自己离婚心里还好受点。

1996年9月的一天,赵志红又盯上了一个单身女青年,姣好的面庞,福满的身材,他看的心中一阵痒痒,他趁着对方没有防备的时候,再次强奸杀害了对方。

赵志红的长相其貌不扬,放在人堆了简直是普通的不能在普通,就连身高都不如一般男性,也没有多少钱,为什么他就能骗到女人呢?

这一切都要归结于他那一张巧舌如簧的嘴和他那伪善的笑容,他的心理也越来越变态,成年女性似乎都已经不能满足他心中的邪欲,他的目光开始转向未成年女童。

他在小女孩放学途中假装问路,小女孩不谙世事好心帮他带路,他乘机强行将其掳走,把她带到了非常隐秘的地方强奸了小女孩。

第二次,他又盯上了一个小女孩,蹲点发现其父母都离开后,他敲开房门,假装要问小女孩讨一杯热水喝。

善良的小女孩看着赵志红一脸的笑容不像是坏人,于是好心给他开门,让他进来喝水,他却将小女孩带到房里强奸了,真是禽兽不如。

小女孩的家长报警后,警方从杯子上提取到一枚赵志红的指纹,这也从成为了后来警方捉拿他的关键。

赵志红成了披着狼皮的羊,用他看似人畜无害的微笑,四处寻找作案目标。

后来他故意上了一名女司机的出租车,要求去一个十分偏僻的地方,女司机为了多赚一点钱,也没有多想,但赵志红却在途中用随身携带的绳子将女司机捆绑起来强奸了她,最后杀人灭口。

女司机的车也成为了他的“黑的士”,他开始开着车寻找犯罪目标。

他开着车在大街上闲逛,忽然看到了一个年轻女性打车,他假装司机让女生上了车,路上他又开始套近乎。

得知女生是附近的一名大学生,两个人聊的越来越投缘,女生根本没有注意车早已偏移了路线。等到发现时已经晚了。

赵志红将女学生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对其进行了强奸,好在女生奋力抵抗才逃过被杀的一劫。

女学生最后选择像警方报案,根据她的回忆描述,画像专家也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锁定:1米6五左右,瘦脸,弯眉,三角眼,小嘴。

随着多起案件的发生,经过对精液的比对,警方很快也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就是同一人,内蒙古公安厅也发出画像寻找嫌疑人。

而此时的赵志红早已摇身一变成为了幼儿园的一名工作人员,在他的花言巧语下,就连幼儿园的园长都和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谈起了恋爱,不得不说赵志红嘴巴上的功夫确实厉害。

这还不算完,他还和一名年仅19岁的幼师不清不楚,至还和两名学生家长同居。

真不知道赵志红的身上究竟有什么魅力,能让这么多女性为之倾倒。

2005年10月8日,呼和浩特新城区村里的一名群众发现悬赏令里的人很眼熟,应该在这附近打过工,因为偷窃还住过看守所。

方通过对卷宗里指纹对比发现,与当年被强奸的小女孩家中杯子上的一致。警方也正式展开了对赵志红的抓捕。

最终警方在幼儿园将赵志红抓获。

无辜的18岁少年

赵志红在法庭上对自己的罪行一一承认,但他的一句话却直接让法官当场休庭,甚至他还侥幸多活了10年。

赵志红在法庭上说:“为什么你们不说我的第一次案件?1996年在厕所里杀人那次。”

他所说的正是呼格案。

1996年,年仅18岁的呼格和工友闫峰一起从工厂下班,他因为忘记拿钥匙返了回去,在路过一间公厕时,他听到了求救声。

他害怕危险于是又跑回去叫上了闫峰,俩人借着打火机的灯光发现,一个下身赤裸的女人正倒在血泊中。

呼格热心的报警,却不曾想一个电话竟改变了自己的一生,甚至因此丧命。

警方将呼格带走审讯,不知道呼格在里面遭受了怎样非人的待遇,最终承认了自己的“罪行”,44天后,呼格背叛死刑,呼格的家人直接晕倒在了现场,他们根本不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凶手。

闫峰表示,呼格和自己就离开十几分钟,根本没有时间作案,但当时的警方根本不听,最终年仅18岁的呼格离世。

呼格的哥哥因为受不了舆论的压力,最终离家去到了外地,上学的弟弟因为在学校被人指指点点,最终也辍学开始打工,呼格的父母为了翻案也失去了原有的岗位。一家人的生活也彻底被改变。

虽然赵志红承认自己在厕所强奸杀人,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10年已经过去,哪里还能找到证据?

赵志红的案件也因此暂停了下来,赵志红或许也因为心存愧疚,写下来一封“偿命申请书”。

在信中他表示自己就是1996年厕所案的凶手,希望为冤者洗脱罪名。此信一出立马引起社会的轩然大波。

有人说赵志红背后有“高人”指点,他这是在戴罪立功,或许最后还能保住一命,也有人说他是个“敢作敢当”的人。

无论他属于哪种,他的一句话确实为白白冤死的呼格翻案了。

赵志红的母亲认为儿子就是个坏人,表示自己愿意给呼格父母赔罪,在2014年12月15日她得知呼格无罪后,她向呼格的父母打去了电话,并表示了歉意。

当年审理呼格案的27名相关人员也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惜呼格却永远都看不到了,如

果他泉下有知也能安息了。

赵志红在后来的不公开审理中,还想因为这件事让法官从轻发落,那自然是不可能,他罪孽深重只有死刑才配得上他。

1996年到2005年间,赵志红在内古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多地连续故意杀人、强奸、盗窃共计17起,其中淫奸幼女2人、妇女10人,共杀6人,最终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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