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就赔偿100万”!夫妻签订“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寂静山林语者 2024-09-05 17:30:48

“若出轨,赔偿对方100万”“出轨的一方将丧失子女抚养权”,很多夫妻为了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会选择签订忠诚协议,那么这样的协议能否得到法院的认可呢?

“忠诚协议”是否有效?

案例1:

大壮和小美系夫妻,2015年,大壮向小美出具了一份保证书,大意是如果自己出轨,愿意净身出户并赔偿小美100万元。2018年,小美发现大壮真的出轨了,两人遂办理了离婚手续,大壮“净身出户”。

2019年,大壮向小美出具一份欠条,内容是因自己婚内出轨导致婚姻破裂,并同意赔偿她100万元。此后,他还三次出具保证书,保证不再与其他女人来往。

2021年,因大壮未能按时支付100万元欠款,小美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了大壮写的保证书、欠条等作为证据。法院认为,上述保证和欠条均属于夫妻“忠诚协议”的范畴,是夫妻双方合意的结果,认可其有效性,且认定这100万元属于精神损害赔偿金。但综合大壮的经济实力、工资收入等情况,最终判决他向小美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0万元。

案例2:

大强与小丽于2012年登记结婚并生有一女。婚后大强与异性小花存在不正当交往,导致小丽两次怀孕。小丽发现大强出轨后,双方签订婚内协议一份,约定今后双方互相忠诚,如因一方过错行为造成离婚,女儿由无过错方抚养,过错方放弃夫妻名下所有财产,并补偿无过错方人民币20万元。

协议签订后,大强仍与小花保持交往,小花于2017年产下一子。大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小丽同意离婚并主张按照婚内协议约定,处理子女抚养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院经审理认为,大强与小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上述协议中,关于子女的抚养约定因涉及身份关系,应属无效;关于财产分割及经济补偿的约定,系忠诚协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情形,故小丽主张按照婚内协议处理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无法律依据。

但考虑到大强在婚姻中的明显过错等因素,应对无过错的小丽酌情予以照顾。综合考虑孩子的成长经历、双方收入水平、家庭财产来源等情况,判决女儿随小丽共同生活,并由小丽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70%。

婚内财产如何约定?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间的忠诚与信任是维系家庭稳定的重要基石。为了进一步强化这种信任,部分夫妻会选择签订忠诚协议,明确双方在婚姻中的忠诚义务及违约责任。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明确:“夫妻之间签订忠诚协议,应由当事人本着诚信原则自觉自愿履行,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签订此类协议,但也不赋予此类协议强制执行力,从整体社会效果考虑,法院对夫妻之间的忠诚协议纠纷以不受理为宜。”

即使法院受理此类协议纠纷,对于协议的有效性,不同法院可能持不同态度。

因此,忠诚协议并不是很好的选择,如果婚姻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的信号,夫妻间欲对财产进行约定,建议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并注意以下事项:

1.夫妻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注意妥善保管好原件。

2.签订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得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协议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有显失公平的条款,例如不要在协议中写入“净身出户”或巨额财产赔偿等极端条款。

4.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例如不得约定过错方丧失子女抚养权等。

5.协议内容尽量避免以离婚为前提或限制婚姻自由的条款。

6.协议中对于财产的约定应明确具体,包括财产的种类、范围、归属及处理方式等,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涉及不动产等财产时,应进行必要登记程序。

7.为了加强协议的效力,夫妻双方可以到公证部门请求对协议内容进行公证。

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前,您可以加入法保网,建立在线法务部,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不仅可以享受合同审核定制服务,遇到财产纠纷也能第一时间获得专业法律指导,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降低,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注:文中人名为化名,引用案件信息来自潇湘晨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0 阅读:0

寂静山林语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