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1日,东北野战军正全面攻入沈阳城区,敌人在东北的最后一个据点解放在即,此时华东野战军正在完成战役集结,准备南下淮海,而我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也接到了抑留傅作义集团于平津地区的命令,然而就在战火纷飞的这一天,西柏坡突然发布了一道重要军令。
这便是军委副主席、解放军代总参谋长周恩来,主持起草的《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其中第二条第2款规定:“野战军现时有四个,以地名区分,即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和东北野战军”。
通令还规定了在各野战军之下,各野战兵团的番号授予原则:“兵团现有八个,原以地名、人名和番号区分,现统一以番号排列,并增加十二个兵团番号,以待将来建立,共定二十个兵团的番号”。
规定同时要求,各野战军所属的野战纵队统一改称“军”,军以下各师、各团均按全军排序授予番号,比如东北野战军原第二纵队第5师所属的第13团、第14团和第15团,即改称“东北野战军第39军第116师的346团、347团和348团”。
读者或许有疑惑,抛开兵团以下的建制不论,四大野战军的番号此前已经陆续使用,比如华东野战军1947年初成立、西北野战军1947年5月成立、中原野战军1948年5月成立、东北野战军1948年8月成立(以组建野司为标志)。
既然如此,又何来四大野战军“番号更改”一说呢?其中的历史细节,还不太为读者所熟知。
一、人民军队正规化的需要
当然是有改动的,重点是在野战军番号之前,加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字样,而在此之前,各大军区和各大野战军的部队,番号全称仍然是以地域来区分的,比如华东野战军和华东军区部队,其实统称为“华东人民解放军”。
此事说来话长,众所周知在抗战时期,我军主力部队分别使用了八路军、新四军的番号,抗战胜利后历经重庆谈判、以及三方“军事调处”等过程,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关于我军整体更名为“人民解放军”的提议,暂时被搁置起来。
比如1946年10月3日,解放战争全面爆发三个多月后,华北的《解放日报》曾在一篇社论中,首次正式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但并没有推广开来,因为各战略区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
毕竟在当时的情况下,扭转战局并打败敌人才是第一要务,部队名称和番号的整理,并非中心工作。
(一野首长)
比如东北我军,曾先后使用了东北人民自治军、东北民主联军等称号,此种情况一直延续到1948年初,直到我军转入战略反攻以后,才正式更名为“东北人民解放军”,其他战略区的情况大致如此,“西北人民解放军”的称谓,1947年底以后常见于报端。
实际上,当时各大野战军的番号,只是在我军内部使用,对外均以“某地人民解放军”的名义发布消息,比如1948年7月9日的《人民日报》,即在头版头条刊发快讯,标题为《华东人民解放军豫东大捷》,注意可不是“华东野战军豫东大捷”。
三大战役打响前夕的1948年9月,中央在西柏坡召开了政治局会议,史称“九月会议”,这次会议根据战争形势的发展,提出了“建军500万,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根本上打倒反动派”的口号,同时确定了“从游击战争过渡到正规战争”的战略任务。
(二野首长)
换句话说,形势的变化已经要求我军逐步实施“正规化”,那么各战略区(包括大军区和野战军)自拟部队番号的情况,必须加以改变,应由我人民解放军总部,统一规定各部队的组织、编成和番号原则。
因此,1948年11月《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的通令,就是为了贯彻“九月会议”的精神,核心内容一是全面启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正式称谓,二是确定了各野战军的番号和部队排序原则。
换句话说,要从“华东人民解放军”、“东北人民解放军”、“西北人民解放军”等名称,正式统一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大战略区原有的野战部队,也正式授予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地野战军”的番号(华北军区例外),这当然是一次重大变化。
顺便说一句,正式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称,以及团以上部队数字番号之前,必须冠此名称的规定,从彼时起一直沿用至今,因为人民军队还有完成祖国统一的终极任务!
(三野首长)
二、各野战军联合作战的需要
1948年11月这道通令的第二个重点,是各野战军的下级建制,也须进行全军统一排序,彼时三大战役全面陆续打响,战事紧急,军委为什么在这个时间点上,要求各野战军整理和统一所部番号呢?
野战军,是解放战争进入大兵团作战时期的产物,是各大战略区抽调精锐组成的主要作战力量,有别于担负解放区守备任务的“地方部队”,遂行不限地域的机动作战任务,当然也是最终打败敌人的核心力量。
不过在解放战争的战略防御、战略相持阶段,由于各战略区之间的交通遭敌分割,各野战军“跨大区”作战的情况鲜有发生,因此从总体上看,各野战军基本都活动于本战略区之内,还属于“各打各的”的状态。
(四野首长)
然而进入战略反攻阶段后,以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为标志,各野战军“跨大区”作战成为常态,刘邓率领的晋冀鲁豫野战军主力,即是离开了原解放区去开辟新区,而华东野战军主力,也在陈粟的率领下,一度挺进中原地区作战。
其实这个时候,各野战军所属部队番号不统一的弊端,已经初步显露出来,比如陈谢和陈粟配合作战时,双方的战斗序列里都有“第4纵队”,而司令员却分别是陈赓和陶勇。
再比如豫东战役期间,粟裕与刘邓配合时,又分别下辖“第1纵队”,司令员却是叶飞和杨勇。这样的番号重叠,必然给军委和各野战军下达命令,以及互相之间的电报往来,带来一定的困扰。
如果参加大型战役的每个纵队,番号之前都要标注“华野”或者“中野”字样,实在有些麻烦且容易误译,不得已,当时只好在纵队前面加注军政主官的姓氏。
(二野进军西南)
比如配属给华野指挥的中野(原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1纵队,军委在指示电文中,经常性写为“王张十一纵”,指的就是纵队司令员王秉章和政委张霖之,因为华东野战军也有“第11纵队”的番号,司令员却是管文蔚。
到了战略决战阶段(三大战役)时期,各野战军已经全面进入“联合作战”的状态,除辽沈战役是由东野包打之外,淮海战役,是华野和中野共同实施;平津战役,则是东野和华北军区部队并肩作战,
因此,在平津战役和淮海战役即将打响的11月1日,军委下达各野战军所属部队统一番号的通令,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以保证在联合作战期间,不致出现番号重叠和混乱的情况,便于各总前委进行指挥和管理。
(二野解放南京)
三、战略追歼阶段的形势需要
不过在军委这道通令下达以后,当时只有东北野战军具备执行的条件,因为辽沈战役进入尾声,东野从11月初开始全面进入休整,整顿部队和更改番号的工作得以开展,各纵队陆续改称为“军”。
然而由于东野奉命提前入关,这项工作进行得也并不彻底,因此平津战役期间,总前委在作战部署和下达命令时,仍以“纵队”称谓,以免战时出现误解,事实上,有些军史文章已经出现前后矛盾了。
至于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和华东野战军,则暂时还不能执行命令,原因也很简单,这三个野战军都处在繁忙的战时状态下:西野大战胡宗南和马匪军,中野主力开往徐州方向,华野也正在准备南下淮海。
这三大野战军确实没有充分时间和稳定环境,进行部队编制和番号的整理工作,那么只能暂缓,因此在三大战役期间,其实只有东北野战军授予了“军级番号”和团以上部队的全军数字序号。
西野、中野和华野,真正有条件执行1948年11月的命令,时间已经是转过年来的1949年2月,即三大战役全部结束以后。出人意料的是,在1949年2月的这次整编中,四大野战军的整体番号再次发生了变化。
倾奉军委的最新命令,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和东北野战军(注意顺序),再统一改称为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野战军。关于排序原则,笔者此前已有文章介绍,这里只说为什么短短三个月以后,军委再度更改野战军番号呢?
三大战役以后,人民解放军将在几大战略方向上,对敌人展开了全线追击,解放战争进入战略追歼阶段,渡江战前《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对此写得非常明确: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反动派!这也是解放战争的最后一个阶段。
(三野解放上海)
这一时期,四大野战军将完全离开原来所属的战略区,开始全面向江南、中南、西南和大西北进军,比如东北野战军负责经略中南诸省,中原野战军渡江之后将转兵西南。
此时各野战军如再以地域来命名,自然“名不符实”跟不上形势发展了,因此在1949年1月15日,军委另行颁布了《关于各野战军番号改按序数排列的决定》,并且自各野战军转入全面休整的2月初开始,完成了四大野战军再次更改番号的工作。
我们熟知的一野、二野、三野和四野,自此横空出世。也就是说,1949年2月的这次大整编,不仅落实了军委1948年11月的通令,同时也执行了1949年1月的最新命令。
由此彻底完成了四大野战军编制和番号的统一,为解放全中国做好了军队组织上的准备。
后记:
在战略追歼的过程中,各野战军还分别兼领了”新解放区“的大军区职能,比如第四野战军先后兼华中军区和中南军区,第二野战军兼西南军区等等,领率机关基本属于“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直至1950年春,全国大陆已基本解放,不再有大兵团作战的需求,四大野战军终于完成了历史使命,军委遂正式决定取消各野战军番号,代之以六大军区的模式。
(几位司令员在开国大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