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车管所的杜某被抓了。
让我想起了前几天在网上看到的一段视频。
一位老农民站在车管所的柜台前,低着头翻找材料。
柜台后面的工作人员漫不经心地说:「不行,这个还得重新办。」
这样的场景,在全国各地的车管所大概都不少见。
表面上看,一切都按照规矩来,该查的查,该验的验。
可等到上级部门介入调查,情况就变得很有意思了。
同样是年检,同样的手续,费用居然直接降了六七成。
一个原本300块能办下来的事,之前要花700多,甚至800多。
有人可能会说,这不就多花几百块钱吗?
对啊,就是几百块钱,但架不住量大啊。
车管所每天要办多少业务?
一年下来要经手多少车主?
几百块钱对有些人来说或许不算什么,但对于刚买了二手车的农民工,对于开着小面包送快递的大哥,那可能是好几天的收入。
最讽刺的是什么?
等事情东窗事发,当事人被抓后说了句:「回想起来,我都恨我自己。」
当初收钱的时候,看着老百姓为难的表情的时候,看着人家一趟趟跑,跑到最后掏出比规定多出一倍的钱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起来要恨自己?
整顿之后的车管所,一切都变得规范了。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收多少收多少。
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为什么非要等到被查处了才能做到?
权力是用来服务群众的,不是用来折腾老百姓的。
可偏偏有人觉得,手中有了一点点权力,就可以把它当成提款机。
这让我想起一句话:「权力再小,也不该成为谋私的工具。老百姓的每一分钱,都是用辛苦换来的。」
02最近看了不少类似的新闻。
有一个案子让我印象特别深,是关于李杰的。
这个负责审查二手房购房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中介勾结,在短短两年时间里,违规给37户不符合资格的人办理了购房手续,收了36万块钱好处费。
这事看着好像是小打小闹,但你仔细想想,那些本来符合条件的普通人家,攒了好几年的钱,好不容易等到一个买房的机会,结果名额被不符合条件的人用钱买走了。
这些普通人只能继续租房,继续等待,谁知道还要等多久。
还有朱干新的案子。
作为棚改办的工作人员,他把自己的工作岗位当成了提款机。在负责棚改工作期间,但凡经过他手的事,不管是宅基地认定还是构筑物测量,他都要从中收钱。
让人气愤的是,这些都是最基础的民生工程。
棚改政策本来是为了帮助住在危房、老房子里的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可到了朱干新这里,政策的好处都被他截留了,老百姓想要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补偿,还得额外花钱。
最讽刺的是齐某刚的案子。
他是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的一个科长,在主管公租房的三年时间里,光是收受的贿赂就有157万,造成的经济损失更是高达889万。
公租房明明是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低收入家庭准备的,可是在齐某刚这里,变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
那些拿着低保证明、残疾证明的人反而住不进去,倒是那些有钱的人,随随便便就能分到一套房子。
这些案子和运城车管所的做法如出一辙。
唯一的区别是,车管所是明目张胆地收费,这些人是在暗地里交易。
但本质上都一样,都是把老百姓的利益变成了自己的私人买卖。
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句话:「当权力成为商品,民生就会成为筹码。
当公仆变成老爷,人民就会成为奴才」。
所以,运城车管所的事情并不是个例。
在很多地方,在不少部门,都存在着这样的「雁过拔毛」现象。
最可怕的是,这些问题往往发生在和老百姓生活最息息相关的地方,发生在那些本该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
03我想起了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里写的话:「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些打着「便民服务」旗号的盘剥,不就是另一种形式的「吃人」吗?
2023年上半年,全国查处了3.6万多个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处理了5.2万多人。这些数字后面,是多少个家庭的无奈和叹息?
前段时间看到一个新闻,浙江省用大数据监督平台查出了61万多元的违规资金。
这说明只要真想监督,办法是有的。
问题是,这样的监督为什么不能更普遍一些?
为什么非要等到问题爆发了才去处理?
记得在评论区看到一位网友说:「每次去办事都提心吊胆,生怕哪个地方不对,又要多花钱。」
这句话看着特别扎心。
明明是公共服务,却让老百姓战战兢兢,这就很不正常。
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连给你权力的人都要去盘剥,那这权力还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问题是,很多部门都在说为民服务,口号喊得震天响,但真到了具体办事,又有多少是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的?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因为制度存在漏洞,更因为一些人已经习惯了用权力来谋私利。
所以,监督不能只是口号,制度不能只是摆设。
要让每一分权力都在阳光下运行,让每一个刁难老百姓的行为都无处遁形。
只有这样,老百姓才能真正感受到,什么叫"人民公仆",什么叫"为民服务"。
而这,恰恰是我们这个社会最基本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