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搞活动的增值税问题

跟着小白学 2024-03-11 16:23:25

先了解货源跟直播者的关系。

1..公司员工

例如董宇辉,董明珠,这是他们的工作。属于劳务报酬。

2..明星代言。

属于劳务报酬,还有坑位费打赏等

3..个体户,合作关系,按经营所得。

4..直播带货的赠品,大部分都是捆绑,不属于视同销售。

(买赠不属于)加量不加价,相当于折扣。

(注意: 打折的那部分不要放到备注栏,必须放到金额栏,分别注明。否则视同销售)

5..给顾客的免单,需要发票。

6..免单或者特殊低价(不收钱不等于没价格,不等于不交税)

按同期或同类货物平均价格。

既不同期也不同类的: 自产货物是实际成本,外购货物按实际采购成本。最终得出一个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外购货物的完全可以销项与进项抵,否则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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