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5日,灵康药业(603669)披露《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灵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965.2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4月19日,西藏证监局对灵康药业(603669)及相关责任人员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信息披露不及时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适格投资者可以积极联系律师参与索赔。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29日间买入灵康药业(603669)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此外,法胜团队曾代理以及正在代理的投资者索赔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创环保、科林环保、天奇股份、美丽生态、抚顺特钢、航天通信、新大洲、金刚玻璃、光一科技、蓝丰生化、海南机场、海航控股、海航投资、美尚生态、蓝丰生化、胜利精密、天目药业、天娱数科、仁东控股、柏堡龙、苏大维格 、绝味食品、新智认知、鹏都农牧、中泰化学、保利联合、中国重工、思美传媒、天顺股份、中国重工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