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生不增,死不减,如何?

清风挽明月 2024-03-07 10:30:41

文前声明一点,本人不介意有没分到地,即使打乱重分我家地也不会增加多少,一个人的地变成两个人而已,本人因读书户口已经迁出,虽然生活在农村。聊的是现象,现阶段而言,土地多与少不是决定农村家庭富裕程度的指标,而是有无强劳动力务工,未来怎么样就不知道了。聊一聊这个决策对真正农民的公平性。

我们县基本都是83年最后一次分地,也就是83年以后出生的人都没有土地,83年之后去世的人的土地为儿子继承。造成的现状就是,可能现一家有6口人只有一人有土地,也有一家4口人拥有8人份的土地,所以有人说这是给农民吃了定心丸,家里地多的当然定心了,家里地少的呢

有这么一个家庭,分地时家里7口人,爷爷奶奶、父母亲、他本人、他一个未嫁的姐姐、姑姑(残疾未嫁,后为五保户),现家庭是父母在世、他夫妻两人、一儿一女,6口人拥有7人份土地似乎也不算多,但还有个状况是他大伯一家3个人分地,后来情况不好绝户了,但是他们家安排的后事,土地也就他家继承了,也就是他家6口人有10人份土地。

也有这么种家庭,分地是爷爷奶奶、父母都在世,姐姐妹妹也都还没出嫁,但时至今日,爷爷奶奶和父母都去世了,姐妹们也出嫁了,就是夫妻两人和两个孩子。孩子后出生,名义上也是没有分到土地,但家庭继承的土地远大于现在的人口。

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家中的大儿子83年以后结婚,结婚后就分家,很多是只分到大儿子本人一个人的土地,再生两个娃,现在娃娃都结婚生子了,全家也只有一个人的土地,其余人全部吃“闲饭”。

人口是动态变化的,可能几年就完全变一个样子,而土地确定后已经有40年了,什么情况都可能出现。分地人口与现有人口相匹配可能不到30%,大多数要么多人少地,要么少人多地。造成今天局面还是当时的村领导懒,怕麻烦,分地时分得太干净,没有预留机动,一个朋友是涪陵人,他们村现在新生儿还能分到地,他们严格执行生增死减,也有留有机动地。

还有一个特别不公平现象,女孩嫁出去后就没有土地,不管是嫁到外村还是本村,自己的分地份额都归兄弟所有了。几十年前,应该是民国时期,还有用土地作陪嫁的情况,所以常看到,四周都是本村的地,中间突然穿插一块外乡的地,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是谁谁的嫁妆,带到外乡去了。

不仅仅是土地划分,包括现在的村集体经济,依旧采用“生不增,死不减”的方案,公平性值得商榷。当然,现在想要重分土地难度非常大,一是已经定板几十年了,名义是集体所有,实际是一种私有化,收不回了;二是土地面积本身也有变化,有被征地、被占用、退耕还林等等;三是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理不清了。

最后,农村确实需要发展,三农需要稳定,只是觉得该考虑公平性,现有的土地现状是遗留问题,搞改革就要兼顾公平。大家觉得呢?欢迎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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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挽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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