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被老板欠薪4个月,怒砍老板400多棵果树

农村少枫 2024-09-07 15:39:26

云南一果园老板拖欠员工4个月工资,员工多次讨要未果。无奈之下,员工拿起电锯,将果园内400多棵树全部砍倒。老板赶到现场时,果园已是一片狼藉,损失高达7万元。老板哭着报警,要求员工赔偿。这起因欠薪引发的极端事件,最终走上了法庭。法院判了!

1.

案情回顾

老李是云南某果园的一名普通工人,负责果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每月4000元的工资虽不高,但也能勉强维持一家三口的基本开销。就在儿子即将上大学的关键时刻,老板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连续4个月没有发放工资。

老李多次找老板讨薪,可老板总是推三阻四:“等下个月,一定给你一次性结清。”眼看着开学在即,学费和生活费成了压在老李心头的一块大石。

他再次鼓起勇气找到老板,低声下气地恳求:“老板,孩子马上开学了,这几个月的工资你就给我吧。”

老板满脸无奈地从口袋里掏出200元,塞到老李手中:“这算是给你孩子的红包,工钱下个月一定给你。”老李拿着这点钱回到家,向妻子说明情况。

妻子气得直跺脚:“我早说让你找个稳定工作,你偏不听,现在好了,工资要不到,孩子学费怎么办?”

晚上,老李拿着仅有的200元买了一瓶白酒,打算借酒消愁。正喝着,老板的电话又来了:“小李,明天记得给果树打药啊。”这句话彻底点燃了老李心中的怒火。酒劲上头,他拿起电锯冲进果园,开始疯狂砍伐果树。

等老板接到消息赶到时,果园里已是一片狼藉,400多棵果树被砍倒在地,无一幸免。老板看到这一幕,眼泪都下来了,赶紧报了警。

警察到场后,经过调查取证,确认了老李的行为属实。

然而老李却丝毫没有悔意:“他欠我工资,我砍他的树,咱俩两清了!”

最终,派出所建议双方和解,但老板坚持要追究老李的责任,将其告上了法庭。

2.

法律分析

对于这起因欠薪引发的极端案件,从法律角度来看:

1、老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案中,老李砍伐的400多棵果树价值7万元,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

2、老板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老板连续4个月不发工资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老李虽然是受害者,但采取极端方式维权依然违法、虽然老李因被拖欠工资而采取过激行为,但法律并不因此对其行为予以豁免。正确的做法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综合考虑案件实际情况,最终判决:老李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老李需赔偿果园损失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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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少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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