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医疗事故引发了人们的热议,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名四岁女童接受穿刺治疗却因手术失败而死亡,第三方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确认医生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这是怎么一回事?
根据媒体报道,这起事故发生在五月份。但是在去年。当事人刘先生的女儿因为连续几天的身体不适,而且还是持续发烧不退,就到了厦门一家医院接受治疗,20多天后恢复的不错就出院了!
但好景不长,今年三月份刘先生就带着女儿到那家医院复查,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医院没有查出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刘先生的女儿出现这种情况,于是刘先生就将自己的女儿带到了厦门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
结果非常不幸,查到是血管出问题,根本病因就是白血病,当时刘先生也是很难受,但是主治医生表示接受治疗是能够恢复正常的,只不过治疗的步骤比较长,也就是说要花较大的成本!
刘先生也没犹豫,就接受了主治医生的意见,她的女儿也开始接受了治疗,这个白血病治疗分好几个阶段,根据刘先生所述,他们显示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治疗,非常顺利,效果也都还可以。
于是他们继续接受原本计划的第二个阶段的治疗,也许是天意,接受了第二阶段的治疗后,刘先生的女儿恢复的相当不错,但是主治医师也认为已经恢复了95%,一切都很顺利!在这样的情况下,医生建议走巩固治疗,当然刘先生也没什么好顾虑的,毕竟现在女儿病情好转,治疗效果这么好,肯定要听主治医生的!
按照计划,她的女儿在今年五月开始接受第三阶段的治疗,原本应该是继续进行治疗的,但是医生为了更好评估刘先生女儿的治疗效果,就决定做一个骨髓穿刺手术,看看效果如何。
但就是这样一个正常的评估手术,意外就发生了,根据刘先生的陈述,当时医生操作失误,将自己的女儿心脏刺破,导致女儿死亡!而根据刘先生所述,做这次评估手术的是规培医生!
就这么一件事,引发了网友热议,首先大家评论的焦点就是为什么规培医生能够做这样的手术,另外,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除了规培医生之外,当时的主要负责医生是否有在场?因为一般情况下,部分规培医生有资格做手术,但是对应的导师是需要在现场观察!
如果当时仅仅只有规培医生在现场,没有其他经验丰富的医生指导,这个算不算是医院内管理的失职?或者说这些规培医生的导师的不称职?
当然也有网友表示支持医生,因为这个手术也并不是什么大手术,只是一个评估罢了,如果每样都不让规培医生做,那么他们怎么成长为大医生?手术原本就是一个实操的活,那就必须从实践中积累经验!
另外,网友也表示,上了手术台就会有风险,手术是人对人做的,自然就会有突发情况,就算是机器运作的,也不可能百分百成功,因为机器做手术,面对的也还是人!所以意外不可避免,出事故了走程序就好!
但是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这次手术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意外,而是手术操作不当,而且也明确表示这次事故医院要承担主要的责任!所以才有了刘先生的维权!如果操作正确,发生意外,那么大家都没什么好说的,但是现在鉴定报告出来,应该承担责任的是医院吧!
但是根据刘先生表示,医院一开始还比较积极的,但后来看到鉴定报告后也不想多说什么,原本承诺说承担一半的责任,但是最终也不了了之。
刘先生非常无奈,为了讨个公道,决定走法律途径,当记者联系医院核实情况时候,医院也表示既然都走法律程序了,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一切看法官怎么判了!
不是业内人,自然对这些不那么熟悉,既然大家都选择了走法律途径,那就等待法律给个公道吧!
正常的骨髓穿刺操作能扎到心脏的几率几乎为零,为什么呢,应为骨髓穿刺之前是会评估扎的深度的,然后会卡死在那个最深的位置,根本不可能扎到心脏的位置
做的胸骨穿刺,有风险,还是应该慎重的。规培医生应该从髂骨开始
道理也没错,规培医生总得让实操,就是代价过于大了
个人能力差。别当医生了
操尽然有人说简单的手术也有风险,不能用风险来掩盖操作失误
还好我辞职离开这一行了
骨穿手术扎心脏?心脏上有骨头?我外行,理解不能啊
这是故意杀人罪
没了解过胸骨穿刺,但理论上来说应该不大容易穿到心脏,因为胸骨的位置比较标表浅一摸就摸到了,正常穿刺稍微进个2,3公分就差不多了,穿刺针直接干到心脏那是穿的多深了?确实像大家说的如果正当操作那出了并发症只能认命,但这种操作我不觉得是正当操作
她妈的,叫你剪指甲,你却把手指头剪断了,这不是医疗事故,难道是意外吗?
咋可能呢,这是多大力气,多深
规培医生可以做手术,但是导师应该在边上观摩,在手术关键点应该应该进行观摩,发现危险情况应该予以指正
以前实验课有些人就是做个十遍八遍也不成功。动手的事是看天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