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媒体报道,离世女星大S的遗产已经分配完毕,现任丈夫具俊晔以及与前夫汪小菲诞下的两个孩子分享遗产,汪小菲作为父亲代为保管两个孩子分到的部分,而S妈没能分得任何遗产。
这么来看,大S的现任丈夫和前夫得到了所有财产的控制权,S妈一分钱都没拿到?事情可能没有那么简单,先来看下中国台湾地区关于继承的法律规定。

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法律体系中,父母、配偶、子女均为第一继承人,在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平分遗产。假设大S及家人为中国大陆居民,那么去世后她的母亲(S妈)、父亲、现任丈夫具俊晔以及两个孩子将平分遗产,每人分得五分之一。
不过,台湾地区《民法》有不同的规定,第1138条规定,“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一、直系血亲卑亲属。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由此可见父母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在去世人员没有子女的时候才能顶上。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台湾地区媒体报道的大S遗产分配里为何没有提到S妈了。
根据当地法律,S妈的确没有继承大S遗产的权利。考虑到大S育有两个孩子,以及与具俊晔再婚的事实,她的遗产由具俊晔和两个孩子平分,每人分得三分之一,符合台湾《民法》规定,没有什么好质疑的。
不过,这不意味着S妈没有获得任何大S的财产,要考虑“遗产”涉及的范围。

第一,只有个人财产才属于“遗产”。
明星的婚姻和普通人不同,往往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甚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也可能有明确的约定。这里就牵涉到了专属于具俊晔的部分财产了。
比如,具俊晔在和大S结婚前有5000万元的财产且双方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这5000万元不属于遗产,还是归具俊晔一人所有。

另一方面,结婚后获得的财产中有一部分同样专属于具俊晔一人所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剥离出具俊晔的部分;也可能是结婚前就约定具俊晔赚的钱是其个人财产。
总之,只有大S的个人财产才是需要继承分配的“遗产”。

第二,去世前已确定归属的财产不需要分配。
遗产是去世人员生前的财产,怎么分配主要由当事人自己说了算,只有在没有表态的时候才需要借助法律完成分配,后者称为法定继承。
此前有传言说大S生前便对个人财产做过处理,可能是将一部分财产指定由特定人员继承,也可能是设立了基金,明确了受益人。不论采用的是什么形式,只要是合法的都按照大S生前的愿望执行,不属于要分配的“遗产”范畴。

比如,大S可能以其母亲为受益人设立了专门的基金或资管计划,相关财产不是需要分配的“遗产”,而是全部归S妈所有。
为了方便理解,我们带入虚拟数字。
假设剔除掉具俊晔的财产,属于大S个人的存款、股票、豪宅、豪车等各类形式的资产折合成人民币共计3亿元,其中大S生前以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确认将其中的1.5亿元给S妈。这种情形下,S妈直接获得大S的1.5亿元财产,剩下的1.5亿元作为“遗产”进行分配,具俊晔、与汪小菲生的两个孩子各分得5000万元。

综上所述,虽然S妈在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框架下不是继承人,没法参与大S遗产的分配,但这不意味着她无法获得大S生前赚到的任何财产。
相反,大S身边必然有通晓法律的人士,他们早就把父母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规定告诉了大S和S妈,作为孝顺的女儿,大S大概率早有安排,早就对财产做了妥善安排。甚至不排除大部分财产通过指定继承、设立基金等方式分配给S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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