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点:
本集中的主体故事,是上一集的葡萄园承包的后话,葡萄已经长成功了,接下来是用葡萄制酒,办酒厂的过程。
在办酒厂的同时,“我”不知为什么,总是对办杂志很感兴趣,办起了一个叫人酸掉牙“葡萄园纪事”的刊物。
搞不明白,为什么之前“我”在杂志社的时候,却想辞掉职务,最后,在开办葡萄园的时候,又拾起了办刊物一事。
从文本的叙述来看,唯一的办刊物的优势,就是能够掌握一个话语权,而这个话语权的好处,就是能讨得女人的青睐。
因此,本集中“我”的主要工作,就是建酒厂,兴办杂志,果然所预期的那样,这两样创业的好处,就是得到了一个女子的喜欢。建厂办实业,能带来实惠,兴办杂志,能掌握话语权,钱与话语权,对文学青年是大为有益的。于是在本集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塑造出的一个虚假的淳于黎丽的形象。
在作者的笔下,凡是“我”一出现,必定会讨得所有的女人的喜欢。从幼年的老师,到女同学,直到学校、工作之后不停遭受到的艳遇,令叙述者收获了无数的女人的芳心,手中擒获女人无数。
而这一次结交上淳于黎丽这个女人,“我”的手腕完全是一种邪教式的手段。“我”无意中从一个古董贩子手里得到一本秘籍,上面记载着莱夷古族的信息,然后就斩钉截铁地下了判断,认为自己就是莱夷古族的后人,所以得出这个印象,是因为自己的血脉中总有一种奔走的冲动。而淳于这个姓,也让“我”确定她也是莱夷族的后人。
于是,“我”想象着我与淳于黎丽这个超美的美女,有着相同的家族的血脉,无形中有了一种由历史命定的缘分,于是两者之间心心相印,萌生爱意,“我”还能够努力克制着不及于乱,而淳于则痛苦不堪,努力抗衡着爱对于自己的折磨。
在作者的笔下,当年的正当青春年华的女老师,对一个尚在小学的孩子就恋恋不舍,与这个孩子同宿共眠在一起,之间有了抚摸行为,孩子吮着女老师的敏感部位,很容易让人觉得遭遇到虐童事件中的一些细节。当然小说是把这一切控制在一种母爱的范畴中的,但是后来在这个女老师的自述中,却是把我视着她的男人的。
而当我四十多岁的时候,又有一个小学老师,也就是本部中的淳于老师,对我默默地爱得死去活来,再也无法在生活中寻找到正常的爱情,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处长,目的是通过对自己的自戕来达到对感情的扼杀。
这两个小学老师,一个对孩童的我,产生了迷恋,一个对进入中年的我,恋恋不舍。而这两个老师的最终去向,一个是藏身大山深处,向往着进入高原的我,一个是去了高原,回首着痴恋着的我。
在“我”从幼年到中年的漫长的时光里,作者设想出的“我”,始终对女老师有着不容置疑的杀伤力与诱惑力,使得这些女老师再也无法正常地选择自己的爱情。这究竟反映了作者内心里的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是否反映了作者自童年起就无法满足的对女老师的倾情情结?
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作者设想出的这两个女老师的形象,无疑是令人反感的,也让我们不得不对小说中的人性与情节产生怀疑,我们不得不觉得在叙述中,是缺乏诚意的,是把自己的臆想的一些事实,当成了真实来描写。这也导致整个小说给人一种虚假的编造之感,使人感到整个小说就是为了满足作者那种幼稚的自恋情结。
“我”与淳于黎丽的关系,完全像是邪教中的教主与教众之间的关系。教主认定某一个女性是他的前世的情人,之间有着一条命定的难以脱离的红线,并借着这条红线,打破地位与年龄的差距,获得女人的灵魂与身体,这是邪教教主所干的事。
本集中的事情同样是荒唐的,我认定妻子是属于鱼族,与自己不是同一族,所以这为同床异梦提供了理由,而与那个小学老师却是同一族,这没有任何的考古学与文献学的证据予以支撑,连一份开始的莱夷古族的秘籍,最后也不了了之,如此武断地认定,在男女之间勾连起缘份的红线,这实在是冒天下最荒唐的大不稽。
另外一点,在本小说中重要的故事发生地葡萄园里,与上一集的氛围完全是脱节的。在上一节中,我在园艺场里有一个知心爱人,并在春药的刺激下,两个人激烈拥吻,差一点发生了乱伦的关系,但在本集中,这个人物也就是肖潇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作者把自己的欲望转嫁到了一个新的女性淳于身上,而把肖潇给略去了。我对淳于同样的故伎重演,以兄长之名,扼制住她的对感情的进一步索取,从而把她推到了一条绝路上去。
在作者的笔下,我与淳于、肖潇之间,都是像圣子一样,对她们是独一无二的权威,这两个女人除了他,就没有一个值得她们相爱可以配得上她们的男人。这本质上也是作者的自恋的发作而已。
在本小说里,作者总是把自己所犯的一些丑恶的事,归咎于别人,归咎于社会。比如酒厂失败,这个源头应该是酿酒师武早的精神缺陷,在小说中的大部分的文字交待中,都认为是他的离婚的妻子象兰对他的伤害,但在后来,又说出他在出国时与一名外国人曾经来往密切,回国时受到审查达一年,遭受到肉体的迫害,才是他发疯的原因。不知这样的情节,是何时发生的。
武早的发疯,也使他主办的酒厂面临着危险,所以,酒厂的失败,虽然没有与武早有直接的关系,但武早的发疯,受到的迫害才是真正的酒厂危机的源头。
小说里还通过武早的交待说,酒为何得了破败病,是因为那些破坏的人,在设备上使用了金属,导致了酒的破败。这直接将经营上的失败,归咎于组织与政治上的破坏,一个经济上的是非,又划入到政治上的控诉中去了。这是作者的叙事惯例,说到底还是一种阶级斗争理念的借尸还魂。
另外,“我”办杂志与李大睿的合作,变相地纵容了黄色书刊的发行,这是“我”同意与他合作的,但是当当地文化部门查起来的时候,却推的一干二净。明明当时知道对方的合作别有用心,但为了贪图获得的好处,还是为虎作伥。事情爆发后,又呼天抢地,连连叫冤,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在本集中的所作所为,已经是作者前面批判的一种恶的范畴,但是却拒不承认这一点,把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这完全是一种自私自利的行为。
所以,对自己有利,就竭力美化自己,自己干的坏事,则竭力推托,这就是小说中蕴含着的一种虚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