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当个县长有多难?就连总理遗像和党国旗都要自备

论文史谈哲思 2024-01-06 16:44:01

国民政府时期的县长任用,有考试和荐举两种途径。想要通过考试当县长真不容易 :首先,县长考试举行的次数非常少。据统计,1928-1929年两年间湖广和东南各省先后举行过1到3次县长考试,共录取1300余名,此后直到抗战结束,多数省区都没有进行过县长考试。其次,考试竞争非常激烈。比如1928年广西举行第一次县长考试,参加考试的有数百人,仅录取一名。再者,即便考上了也不一定能得到实际的任用。比如江西先后举行的四次县长考试中,计录取63名,而实际任用为县长者仅12人。

民国时期河北省县长考试情况

1924年国民党执政后, 加强了中央集权,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对县长的任免逐渐规范,主要通过考试和荐举两种方式来选拔县长人选。 北伐结束后,苏、浙、豫、晋等省为刷新政治、用人公开起见,先后都举行了县长考试。 不久,新成立的河北省政府参考这四省做法,于1928年8月13日,公布了《河北省县长任用条例》。

《条例》 规定:“县长的任用分为实任、署理和代理三种。 实任县长的任命,经署理满3个月 后 ,查有成绩,确能胜任者,由省民政厅长提请省政府委员会议决呈荐,国民政府加以任命。 实任县长任期3年。但受惩戒处分者不在此限。 署理县长的任命,由省民政厅长从考试荐举人员中遴选,提请省政府委员会议决任用。代理县长的任命,由省民政厅长于考试荐举人员中遴选委任,但为期不得超过2个月,并且必须是特别急迫或特殊情形之下才能任命,还需呈报省政府委员会查核。其成绩优异者,由省民政厅长提交省政府委员会,请予以署理决议。”由此可以看出,代理县长和署理县长都要从通过考试的人员中选择。

为完善考试制度,河北省政府相继制定颁布了 《河北省县长考试条例》《河北省县长考试委员会组织条例 》、《河北省县长考试委员会办事细则》、《河北省县长考试委员会议事 细 则》、《河北省县长考试委员会总务股、会务股办事细则》、《襄校员公所规则》、《试场规则》、《处理试卷规则》、《河北省县长考试简章》 等一系列有关县长考试的条例规定。

遵从这些规定,河北省政府成立:

县长考试委员会,包括委员长1人,由吕复担任。

典试委员10人,分别是:王宣、孙奂仑、严智怡、丁春膏、李竟容、马洗繁、李鸿文、温寿 泉、吕咸。

监试委员7人,分别是:吴铸人、王 宣、梁宓、郭秀如、林蔚章、殷焕然、李永澎。襄校委员若干人及各试襄校委员。

考试分为第一试、第二试、第三试和第四试(口试)。

第一试考试科目为:1、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2、中国国民革命史。

第二试考试科目为:1、法学通论;2、经济学原理;3、政治学原理;4、中外近百年史;5、中国人文地理。

第三试考试科目为:1、 现行法令概要;2、 国际条约概要;3、 本省财政;4、本省实业及教育;5、本省路政及水利。

第四试考试科目为:1、关于学科之问答;2、 关于经验之问答。

四试分期举行,凡上次考试没有通过的, 依据条例不得参加下次考试。

制度完善、机构完备、人员到位以后, 考试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首先是报名。 《河北省县长考试简章》规定,自民国十七年(1928年) 十一月二十五日起至十二月二十五日止, 每日上午九点至十二点, 下午二点至五点,凡中华民国国民,不分性别,年龄在25岁以上,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参加考试:

1、曾在国内外大学或专门学校三年以上,得有毕业文凭者,但国内私立学校以经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立案者为限;

2、 办理行政事务三年以上,著有成绩,有荐任以上之资格,并备具证明文件者;

3、本党忠实党员有政治学识与经验,经高级党部之证明者;

4、现任县长。

报名者携带本人履历表、 毕业证书委任或任命状、党证或证明书,以及其他足以证明的文件, 有著作者将刊本或稿本附上、 本人最近四寸半身相片两张、 报名费二元到北平交道口民政厅前河北省县长考试委员会内报名。 这次考试,至报名截至日,共有1344名考生报名。

第一试。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一月五日, 河北省县长考试委员会举行县长考试第一试, 除去资格审核中不合格者及临时缺席未参加考试者,共计1217名考生参加考试。 出题人为襄校委员,按照规定, 他们于执行考试事务时均在本会襄校公所住宿, 各试襄校委员于各考试前一天入公所, 于各试揭榜后出所。 襄校委员入襄校委员会公所, 由考试委员会招待并举行公宴后,马上开会,依照内政部所颁布的《县长考试条例》中规定的第一试考试各科目, 分别拟订五倍的试题,严密封固,装入铁质的保险盒内, 锁好后加盖封条,由考试委员会委员长保管。

考试在中国大学进行,因为报考人员过多,一个教室难以装下全部考生, 委员会就按照该校教室大小, 依照考生报名次序分为八组,分别由专人负责。

中国大学:孙中山先生为培养民主革命人才,于1912年仿日本早稻田大学在北京创办中国大学,宋教仁、黄兴为第一、二任校长, 中山先生自任校董。

考试当天早上七点半,考生集合,八点鸣钟入场, 先要审查考生资格,合格者发给考试证,凭考试证所编号次找到自己所在的组,由各组负责人点名、核对照片、验考试证,并按名发放试卷。

为防止作弊,考生入场后采用抽签对号入座的方法, 先将各组座位编定号次,然后依各组座号,准备号签,考生点名领卷后抽签,对照签上所编号次入座,入座后要将号签及考试证一并陈置案头以备检查,而且考生出入考场也要以号签为凭。

入场之后, 由监场人员照料, 等候出题。 各考试委员就在中国大学会议厅召集临时会议, 由委员长提出装置试题的保险盒, 在各委员面前展示封条无异样, 然后开封取出各科试题,经会议通过,选定试题。 题旨在于试验考生于党义能否通体领悟,因此,题义宏博,不选择机械式的问答。

试题议定之后, 由考试委员同时亲持题纸分赴各组分发。 然后将各考场的门封闭起来, 由外监试委员北平警备司令部上校参谋李永澍率领排长段焕章暨勤务兵32名和北平公安局内二区警察署署长殷焕然率领巡官孙宝学暨长警17名分班值卫。

第一试内容遵照国民政府内政部所颁布《县长考试条例》的规 定,考试三民主义、建国方略、建国大纲及中国革命史四科目,每科一题,不拘文言语体,不限字数,于下午四点三十分交卷。 所用试卷是先将考生姓名及报名号数,写到卷尾,然后折叠粘封,加盖关防,严 密 弥封(把试卷上填写姓名的地方折角或盖纸糊住,以防止舞弊)。

另外于卷面之上,粘贴浮签,写明考生姓名以及报名号数,交卷时,即由考生自己将浮签撕掉, 但不得擅自另行书写姓名,卷子上的弥封,要在评定分数,决定去取之后,才能拆开,以便登录,每张试卷都附有稿纸,交卷时要一齐上交。

考生交卷后立即出场,不得逗留,所交试卷由监场执事人员将稿纸抽出。 各组试卷由各组临时收掌员收齐,然后交由总收掌员刘允龢查点,与各组原发试卷数目相符之后,分别包封, 由考试委员及监试委员监督装箱贴好封条, 运回襄校委员公所。 到公所后,考试监试各委员验封启门,验明卷箱封条,由收掌员报告试卷数目, 由襄校委员点收并出具收据签章, 交给委员长收存。 考试监试各委员退出公所,并当即监视封闭所门,襄校委员则马上开始阅卷。

阅卷期间,襄校委员公所除每天上午九点和下午四点两次运送供给外时,由委员长监督执事人员开关门外,无论何时概不开门, 所有每天运送的物品,都会有专人记录。 襄校委员于一月七日下午阅完试卷,藉运送供给开门之便, 派人通知考试委员会, 八日上午八点集合考试委员和监试委员一起入所,由襄校委员将所阅试卷, 照原收数目点交,经收掌员查点,数目相符后, 再由襄校委员报告阅卷的详细情形。

根据考试委员会先前制定的规章制度, 襄校委员应于揭榜后出所, 但是因为各襄校委员都另有职务, 不能长时间待在这里,所以请求变通一下,准予他们早点出所。 考试委员会商量以后,认为可行,但是要求他们在揭榜以前必须严守秘密, 于是各襄校委员同时离所。

襄校委员走后,考试委员马上又将所门封闭起来,在监试委员的监督下,开始覆阅。 试卷经考试委员覆阅以后,由执事人员将合格的试卷, 按照分数高低顺序拆封,除按名列册,由考试监试各委员签署用来存档外,同时依册填榜,经过校对后,随即揭晓。 本试取录合格人员共计457名。

第二试。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一月十三日, 举行县长考试第二试。 第一试合格者457名,有4名考生临时缺考,计有453名应考。

拟定考题的过程和第一试相同,考场仍设在中国大学, 考生分为三组,按第一试成绩揭晓时放榜名单顺序编列号次。

考试当天上午8点鸣钟入场, 考生依照号次找自己所在的组, 然后仍按照第一试办法分别点名、核对相片、检验考试证及发放试卷。 考生入场后仍要抽签, 对号入座。 各组点名入场之后,由监试人员照料,静候出题。各考试委员召集临时会议, 选择试题。

试题选定之后,将各考场的门封闭起来, 由外监试委员李永澍参谋所率领的北平警备司令部排长刘汉真及勤务兵37名、 殷焕然署长所率领的内二区巡官杨清泉及长警21名轮流值班护卫。

第二试系遵照国民政府内政部颁布的《县长考试条例》的规定,考试五个科目,每科一题,不拘字数,文言语体均可,限于下午三点交卷。

三点各组试卷缴齐,由收掌员刘允龢查点,与原发卷数相符后,由各委员监视, 装入卷箱贴好封条, 运回考试委员会襄校委员公所。

考试监试各委员于考试完竣之后, 一起到襄校公所, 验封启门,验明卷箱封誌,由收掌员报告试卷数目, 由襄校委员点收并出具收据签章,交给委员长收存。 考试监试各委员退出公所, 并当即监视封闭所门, 襄校委员则马上开始阅卷。 阅卷完毕,派人通知考试委员会, 集合考试委员及监试委员同到襄校公所, 启封开门入内, 由襄校委员报告阅卷经过并点交试卷, 然后按照第一试襄校委员办法先时出所。

考试委员在襄校委员离所后,自行封闭所门,召集临时会议,讨论覆阅方法,定分标准, 会议之后, 从事阅卷工作。 覆阅合格的试卷,由执事人员依其成绩顺序拆封,按名列册,由考试监试各委员签署后, 依册填榜,随即揭晓。 本试取录合格人员共计225名。

第三试。

民国十八年(1929年)一月十八日, 举行县长考试第三试。 这次考试仍在中国大学临时考场举行, 第二试考试合格取录人员225名全部到场参加考试。

考试之前聘请了谢菊农、杨伯平、陈凤韶、杨秀林、陈筱庄、朱剑村六人为襄校委员。 内监试委员仍请法院梁院长、郭检察官、省党部王、吴两委员担任,外监试委员仍请李参谋、殷署长担任。

各襄校委员仍照章于考试前一日进入襄校委员公所开会, 按照本试应考科目,每科拟定五倍试题,装入铁盒固封,交付委员长保管,然后各考试委员出所并当即监视封门。

本试考试人数更少了, 所以分成二组。 考生于八点集合,依照第二试榜列号次,认组听候点名。由丁春膏委员督率职员张鹤龄、王祝丰、赵雨琴、邵润身等任第一组,李竞容委员督率职员杨松涛、苏鑑、 夏循墫、 彭成裕等任第二组,办理点名、发卷等事,试卷仍由刘允龢收撑。 丁李两委员一面点名,委员长及其他各考试委员一面开会,按照一、二试临时会议程序,选定试题。

各组考生仍照从前办法, 抽签对号入座。 入座之后,随即封考场门。 门外仍由外监试委员李参谋所带士兵及殷署长所带巡官长警,轮流值卫。 本试所定科目为现行法令概要、 国际条约概要、本省财政、本省实业及教育、本省路政及水利等5项,每科一题。 试题由考试委员会同监试委员分赴发表, 限于下午三点交卷。 其余收卷、封卷、阅卷等与前两试相同, 本试取录考试合格者135名。

第四试。

民国十八年(1929年)1月23日, 举行县长考试第四试。因为是口试,试场布置略有不同,又因为第四试人数较少, 为了办理便利起见,经会议决定,民政厅进思堂为考场, 党义研究会为考生休息室,收发室为考生候试室。

当日上午七点, 委员全体集合并召开了秘密会议,决定口试方法、回答范围、记分标准。 七点半考生陆续到齐。 法院梁院长亲自点名,无一缺席者,八点开始口试。 所有职员, 除原在试场内担任职务者外,无论何人不得任意出入,并由民政厅派勤务兵20名 维持秩序。考场设大堂中间, 左为核算分数处,右为委员休息室,委员长为郑重起见, 将委员等席次序先作了规定, 委员长居中, 左右为委员席,再左右为法院党部监试席,考生则迎面中坐,左右适均,便于问答。

委员前面分别放置履历一份,以备参考之用,口试表一份,以备记分之用。 口试次序按照前试取录名次由休息室递传十名到候试室, 再由十名中递传二名到口试室门前, 然后由导引员递传一名入内口试,委员长亲自核对相片,党义、学科、经验三项由委员长临时指定任一委员担任, 各委员则就考生对答情形记分、盖章,由职员送交核算处平均登簿。

此次口试题目出得极为新奇,列举两例:

其一,问如因土匪甚多,交通忽被阻,县 城 无 盐,人 民 有 淡 食 之 虞,将何法以救济之。

其二,现时作官应民众化,与以前不同,而县长有时下乡查看民情, 仅带随从护兵一二人,设途中遇有莽汉,向一女子欲行强暴, 而同时又另有一人将投河自尽,此时分救两方,恐人数 不 敷,救 一 方,应 有 先 后,上 所见二事,将何先?

口试完毕,考生由警士直接送出场,不得驻留。 因此,考试手续虽然略繁,但秩序整肃。 不过费时也较长,十二点时口试的人尚不到一半, 中午休息片刻,下午一点继续考试,直到晚上九点才结束。

委员会为慎重起见,第二天上午召集临时会议, 核实成绩,决定去取。 下午八点揭晓成绩,取合格县长124名,第一名为张志立。

上呈给时任河北省政府主席商震的 《河北省县长考试及格人员题名录》124名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 录取名单中的郭凤鸣成为河北女县长第一人。 最初参加考试者有四名女性,其中三 人,均以不及格落选,惟有郭凤鸣女士应试均及格,开启北方女子参政的先河。

郭女士为四川成都人,时年29岁,天津南开大学毕业。 曾集资在津创办协和女帽工厂,因产品精良,销路甚好。 后在北平设立分厂,受捐税压迫,及原料增价,中途停办。 复在天 津 南 开 创 办“新 民 小 学”,自 任校长,管理教授均甚得法,学众甚多。 同时,她还在南开女子附中及河北省女子师范两校充当党义教师。

颁发证书。

一月二十九日,早上八点, 河北省政府在北平中山堂举行授予新考县长证书典礼。典礼开始,由考试委员会吕复委员长致训词,训词完毕后,举行证书颁发仪式, 吕委员长亲手向考生代表张志立颁发证书。 仪式结束后,训政学院院长马洗繁,省政府主席商震, 及襄试委员来宾等先后发言, 表达了对各新县长的期望。 演说完毕后,各主试人员,在礼堂前拍摄合影, 全体县长及职员来宾一起在前院拍摄合影一张,十一点散会。

对于这些新录取的县长,本来打算授予证书后,立即送入训政学院训练, 但是因为筹备不及,所以暂行缓期。 以前在招考时, 说明在录取后要受训练三个月,也因三个月时间过少,恐怕不能将所有功课一律讲解完毕,打算改为六个月。

这些学员在训练期间,政府并不给予薪资,同时必须辞去原有职业。 事实上,这些通过县长考试的考生, 尚非县长,只是有了一个资格,因 此,就算训练结束后,也是要等待候补,何时得缺,很难预料。 至于女县长郭凤鸣,省政府拟先令试署简缺,再行调派, 以观女子办理县政之成绩。

此次考试,耗时二十多天,过程严谨慎重,比如阅卷一事,均聘请政 治、经 济、水利等各种专家,而且事前并不通告本人, 考前临时分派汽车,至各寓所迎接,然后驶往襄校公所, 其用意在于避免情弊, 以至于被接走的各位专家的家属,因为不知道原因,颇为恐慌,还有的派人到襄校公所,打探情况,咨询吉凶。 总的来说,这次考试,一洗过去请托之陋风,就题记分, 公开审定, 因此取者不言恩,弃者无所怨。

民国的女县长们

中国第一位女县长王孝英:演讲招亲

1927年3月26日 的《 北 洋画报》载有《王孝英女士趣闻》一文,谈到她演讲招亲的逸闻趣事。她上大学以前即有无数男子向她求婚,王提出,求婚者必须登台演讲,她亲自前往鉴选。但是,只有一位曾经留学东京的教育部职员登台演讲,不料此人才说了几句话,王孝英冷笑离席,扬长而去。此文附有王孝英的头像,并有“南国屏藩”之语,且用英文说明:福建南屏县长,中国第一位女县长。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禁止跳舞,引发舞界风潮。1947年,广州市政府决定,营业性舞厅自10月1日起一律停止营业。禁舞令遭到舞业人员极力反对,甚至举行所谓千人大会,呼吁政府延期禁舞。当时,王孝英既是国民党中委、立法委员,又是广州妇女运动会主委和粤妇女职业促进会负责人。

面对舞女代表声泪俱下的恳请,她表示:“跳舞为高尚娱乐,但在总动员令下,前方战士杀贼,后方民众自应吃苦。故禁舞势在必行,目前问题为禁舞后的救济办法。”又说已经与市长商定,计划分三期禁舞,至年底禁绝,从而使得舞女取消了到市府列队请愿的原定计划。

王孝英还与其他人一起,托人向当时坐镇广州的宋子文说情,希望市政府收回成命,或展期执行。王孝英说,广州舞女总数超过 5百,一个舞女养活 5 口之家,一下禁绝,又不能马上转业,于是两千多人失业,加上靠舞厅吃饭者,总数超过三四千人,因此她表示:“我做妇女运动会的主任委员,对于这个问题真不好办,怎能在短期间内找到许多她们适当的工作呢 !”市政当局终究答应禁舞展期。转业舞女再就业培训开始后,王孝英担任班主任,训练内容包括编织、会计、家政等。

中国第一位女县长王孝英

郭凤鸣:张伯苓的得意女弟子

1930 年的《北洋画报》载有《女县长轶事》一文,其中提到郭凤鸣擅长演讲,又能运用国语,听众听她演讲,几乎可以忘倦。有一次在北平演讲,一位听众直言不讳向她当面指出,县长演讲妙矣,惟不适于大会场,因为声音太低。郭凤鸣于是效仿唱戏者之调嗓,每天到一个叫做陶然亭的地方练习,持续苦练一个月,“每晨呀哇一片声中,极少人知有女县长在也”。后来,郭凤鸣嗓门特大,以致“不知凤鸣是女娘也”。

为何要强调郭凤鸣能讲国语?因为她是四川人。在南开大学就读时,就积极参加“五卅运动”,是南开大学沪案后援会的成员,建议增设募捐股,并将五卅及其他亡国惨剧编为新剧演出,以期警醒国人,并且挨户向市民募捐,向市民演讲沪案情形。毕生从事民俗研究的民国才女郭立诚,曾将郭凤鸣考上大学一事作为妇女解放的典型,视为自己求学路上的偶像。

郭凤鸣还是南开校长张伯苓的得意女弟子,曾经与张赴川参加会议。1935 年,蒋介石致电张伯苓,希望他到重庆参加禁烟委员会总会第一次常委会。张伯苓等人先到上海办事,稍后搭乘民生轮船公司“民权”轮入川。著名作家和史学家陈衡哲旅途曾经邂逅张、郭一行,在其《川行琐记》一文中说:“在船上发现了张伯苓先生,他是要到四川去的。还有一位郭凤鸣女士,乃是张先生的得意女弟子。”

郭凤鸣担任河北省政府视察员, 曾赴天津一带督治旱灾。1929年,天津静海一带相继发生蝗灾和水灾,郭凤鸣以河北省政府政务视察员身份前往视察,督治蝗灾,她不辞跋涉之劳而亲赴各县。郭督治蝗灾忠于职守,津县所管辖的贯庄和排地一带,本已出现蝗虫,但津县尚县长竟未呈报和组织扑治,郭以民生为重,毫不客气地向省民政厅如实汇报,导致尚县长被严厉申斥,转而积极治理蝗灾。因此津县人民对郭非常感激。

后排为郭凤鸣

许芳媛:身陷桃色新闻的县长

许芳媛(1915—1951 年),贵阳人,在省立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加入中国国民党,毕业后在达德学校任教。1937 年与贵州省银行副总经理孙伯陶结婚,先后担任贵阳市妇女会常务理事、国民党贵阳市监察委员会候补委员等职。

1946年贵州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的竞选非常激烈,派系纷争残酷。国民党国大会议召开,贵州各派系头头齐集南京,秘密协商,以拥谷正伦回贵州当省主席为核心,对贵州政权进行了分赃式安排,傅启学提名许芳媛为贵州立法委员候选人,引起其劲敌陈明仙极大不满。陈明仙脱离CC 派,与《力报》社长李思齐等人独树一帜,并且以《力报》及其副刊《西南风报》为阵地,对许芳媛进行攻击。

《力报》 总编辑曹儒森是20世纪30年代贵阳名噪一时的记者,笔名“小钢炮”,与李思齐是老朋友,互相欣赏,在国大代表和立法委员竞选白热化的时期,全力支持陈明仙。在许芳媛和陈明仙势均力敌的情况下,曹儒森写出了一篇类似新闻报道的稿件,内容是简略叙述早年他与许芳媛相恋,后又不睦,并说许芳嫒如何勾结人对他进行迫害,最后在贵阳无法安身,逃往昆明,现在他已重返故土,旧恨未消,要控告许芳媛。曹儒森酒醒以后,觉得所写稿件有不妥之处,便要撤回,谁知印刷厂早已排好版,无法换稿。第二天《力报》发报,门市部门庭若市,很快销售一空。

曹儒森发表这条新闻后,得到陈明仙派嘉许,鼓动他“一不做,二不休”,于是曹抛出长文,即所谓的“一首写不完的诗”,详细叙述他与许芳嫒的恋爱史,轰动贵阳。

许芳媛无可奈何,只好在她富水北路的住宅中,邀请几位与她较熟悉的记者去便宴,她丈夫孙伯陶也在座。席间,许承认,她早年确实与曹儒森谈过恋爱,但并非如曹所写的那样无聊,而且她也并未对曹进行过迫害,纯属诽谤等等。许又告诉大家,她并不想举行记者招待会来申明,认为是非自有公论。据说,李思齐也承认曹对许的攻讦过分,曹儒森事后也很内疚。

1947年,许芳媛因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竞选未得省党部支持,竟然登报脱离国民党,辞去省党部委员等职,并与其他不满竞选人员发起组织反包办阵线,进行竞选之争。杨森为平息这一事件,委派许芳媛出任息烽县县长,成为民国时期最后一位女县长和民国贵州第一位女县长。

河南省县长的官俸

县长的俸给是国家在经济上给予县长的职业报酬,反映着县长职位的高低。1933年国民政府颁布的《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规定一等县县长的官等为荐任4级至简任8级,官俸为340元一430元;二等县县长的官等为荐任5级至荐任1级,官俸为320元一400元;三等县县长的官等为荐任6级至荐任2级,官俸为300-380元。

根据国民政府颁布的《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河南省政府在1934年4月4日公布了《河南省县长俸给暂行办法》,规定了县长的俸给分为三等七级:一等县长简任八级430元、荐任一级400元、荐任二级380元、荐任三级360元、荐任四级340元;二等县长荐任一级400元、荐任二级380元、荐任三级360元、荐任四级340元、荐任五级320元;三等县长荐任二级380元、荐任三级360元、荐任四级340元、荐任五级320元、荐任六级300元。河南省政府的这一规定与《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规定的县长薪俸300元一430元是一致的,但是河南省根据本省的财政状况有规定了县长“各级俸给,均暂按照文官官等官俸表低二级实支”,也就是说按级别县长实际所得俸给为260元一-380元。

如前文所述,县长的实支俸给是260元一380元,相当于大学副教授所得的薪俸,在这种经济条件的支撑下,县长维持生计,管理县政应该问题不大。然而,县长的开销很大,再加上传统的县政的“承包体制”,县长的俸给常常是入不敷出。

在当时文官群体中,县长的月俸尚不及中央机关的一名科长,而县长的责任却远在科长之上。县长的各种应酬和开销更非中央机关的科长所可比拟。

仅以新旧县长交接为例。战前中国县政尚未建立健全的人事和会计制度,仍然承袭中国传统的‘承包体制’。一位县长上任、卸任,不仅从科长、秘书到收发、差役全套班底随来随往,而且财政收支也带有承包性质,多者多得,少者自赔。

这样一来,每次县长更替交接,都不是一次简单的业务移交和接替,而是一次县政家底总清查,大如全县田赋积谷全部盘量一次,次如城墙衙署、文庙、公产等,均须一一清查。仅将全县积谷全部盘量一次,往往需要时数月。县长在任期间,不修衙,不制公物,离任时悉扫而去。新县长上任是,甚至连总理遗像和党国旗都要自备带去。由于移交手续太繁琐,动需数月,甚至数年还不能清结果。为了办移交,每位县长交卸之后,必须留二三人作善后工作。这二三人因是县长个人办移交‘私事’,其薪金必须由县长自己支付。有的县长甚至不惜重金,专聘移交老手代办,以求不赔本钱。由于县长更换频繁,于是办移交成为县长一笔巨大的额外开支。

在民国环境中,想要坐稳县长宝座,既要讨好省府官员,又得巴结当地士绅,还得伺候驻军。民国时期曾任酒泉县县长的魏允之自称“全副精力,须以30%应付土劣 ;30%周旋驻军各军官 ;20%办理等因奉此 ;其余20%姑得努力地方政治”。即便如此,其施政仍旧多方受阻,可见在民国当个县长有多难!

其实,更多的县长是通过保荐选出来的。国民政府规定,举荐县长是由民政厅长提名 2到 3人,然后按法律手续转请任命。这就意味着民政厅长掌握着举荐县长的权力。大权在握,难免滋生腐败。比如 1929 年,传闻江苏民政厅长缪斌出卖县长和公安局长职位 :一等县县长 6000 元 ;二等县县长5000 元 ;三等县县长 4000 元。又如汤玉麟任热河省主席期间,在任命县长等官员时“按缺的肥瘦、报效的多少,论价出售” 。

当上县长不容易,要想把县长当得安稳更困难。民国县长更迭非常频繁,以河南为例,仅1931年就更换县长226人次(当时河南共有 112个县)。1931-1935年5年 来 河 南 省总共更换县长513人次,其中商丘、安阳、确山等县 1927-1937 年换了25任县长,陕县换了30 任。也就是说县长的任期普遍不满1年。

1923年,李烈钩以参谋部部长之衔进驻潮汕、“代行大总统职权”,废除县长的“民选制”,改用县长“委任制”,使“县长之位”成为当时相互争购的“热销市品”。患有“官瘾”者,便四处活动:或公开捐资、或暗中行贿、或献物纳谷、或攀亲结友,花样层出不穷。仅民国十四年 (1925)这一年、揭阳县便有8任县长先后任职。

“一年八任县长”,开创了潮汕“官宦更易史”之最。在民国时期的38年中。揭阳共有64任县长:其中任期最长的是谢鹤年(广东高要县人),1931年12月31日到任、1935年8月30日离任;时间最短的是林奇(本地人》,1925年9月1日到任,6日离任,任期仅3天。

资料来源:

刘晓云《档案记载民国时期河北省县长考试情况》

《揭秘:民国的女县长们》

徐光华《民国时期揭阳“一年八任县长”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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