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打小学生被撤职的派出所副所长事件受到全网关注,也引发我对执法者如何把握执法尺度和自身言行界限的沉思。
对于这起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我总结了一下,网友意见大体分为两种。
一种意见认为,派出所副所长的做法是正确的,对于这种校园霸凌事件,虽然打人一方构不成犯罪,但其性质十分恶劣,让广大民众尤其是受害一方学生家长深恶痛绝,理应受到惩戒,派出所副所长的做法可以说是伸张正义,十分痛快。
而第二种意见认为,当地相关部门对派出所副所长撤职的处理结果是正确的,虽然他们从感情上来说,理解派出所民警的做法,但该副所长的做法确实违背了警察的职责和职业道德,损害了执法队伍的形象,也让公众对警察执法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产生了质疑。
以下我在某个平台上,看到一个网友对该事件的看法,让我有些认同。当然,虽然这么分析,有可能引来同情副所长遭遇的网友的反对和质疑。
在该事件中,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派出所副所长王某在处理一起小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未能采取正确的方式,而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对涉事小学生进行了殴打。这种行为可能严重伤害孩子的身体和心灵(当然虽然该孩子欺凌其他人性质非常恶劣,但他毕竟也是未成年人,也需要保护),也损害了执法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作为执法人员,王某应该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不是滥用权力对未成年人进行殴打。最近两天,各路专家和吃瓜群众对该事件的评论和看法漫天飞舞,下面咱不对该事件多发表意见了。
理性的抛开该事件,咱说说作为执法者,该如何合理发挥手中执法权。
严格依法行使职权: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和规定,以确保其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要熟悉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执法行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同时,要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侮辱或者诽谤当事人。
公正、公开、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对于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尊重并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同时,如果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有异议或者不满,执法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监督制约: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利时,必须接受来自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约。这有助于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希望执法者在制止打击非法时,能做到程序严谨,过程规范,既能惩恶扬善,又能让公众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