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据青城行执行罚字〔2024〕第310号:2024年05月11日查,当事人青岛定裳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在裕园七路交荣海三路西南侧城阳区飞洋学院改造项目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
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四项,青岛市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定裳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城阳区飞洋学院改造项目位于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韩海路 16 号,建设单位为青岛安顺华嘉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鼎信新锐(山东)建筑有限公司,青岛中青建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