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四年,博洛获封多罗郡王;至顺治六年,其爵位晋升为亲王;顺治八年,博洛再获晋封,荣膺和硕端重亲王之位。与此同时,顺治元年,尼堪受封多罗贝勒。顺治五年,尼堪爵位擢升为多罗郡王,翌年(顺治六年),又晋封为亲王。至顺治八年,尼堪被册封为和硕敬谨亲王。
博洛与尼堪的晋升轨迹蕴含深意,此乃鲜为人知却意义重大的历史知识点。从史学研究视角出发,作为御史,深感有必要向诸位详述这一内容,以增进对相关历史的认知与理解。
【清初亲王爵位一般只封嫡出皇子】
清初在宗室分封体系中遵循特定原则。于嫡出子嗣而言,即便年纪尚轻且功绩微薄甚至毫无建树,亦有机会获封最高等级的和硕亲王爵位。然而,对于庶出子嗣,无论其年齿几何、功绩多高,获取和硕亲王封号都极为困难,通常情况下,他们所获封的爵位品级远低于和硕亲王。
在努尔哈赤众多子嗣中,那些庶出之子,因其出身地位相对低微,在爵位分封体系里,所能获封的最高爵位仅为多罗贝勒。而其中大部分庶子,仅能获封位列第七等的镇国将军之爵,至于部分出身更为卑微者,甚至未能获封任何爵位。
皇太极践祚称帝并改元之后,对宗室分爵制度予以重新厘定。在新制中,特别对庶子受封之规加以明确:“凡皇子若为庶妃所诞育,封授镇国将军。”以阿拜、汤古岱、塔拜为例,此三人皆为皇太极兄长,且年长于多尔衮与多铎,然因其出身庶门,依循新定之制,均被册封为镇国将军。
嫡子与庶子所处境遇呈现出显著差异,以多尔衮与多铎为例,便可明晰这一状况。多铎身为努尔哈赤最小的儿子,年仅九岁时,便获封旗主之位。待努尔哈赤辞世后,十三岁的多铎正式执掌一旗,成为名副其实的旗主。
多铎获封旗主之位,实因其嫡出之身。在此基础上,于崇德元年,他又晋封为和硕亲王。从本质而言,其封王晋爵这一系列过程,与军功建树关联甚微。
纵观清初八位铁帽子王(硕塞情况后文另叙),其身份皆为嫡出。毋庸置疑,这些开国诸王在历史进程中建立了卓越功勋。然而,就其获封亲王、郡王爵位这一关键历史现象而言,嫡出身份实具决定性影响。
自清朝入主中原,受汉文化浸润,皇子身份等级格局有所变动。在此背景下,庶出皇子地位得以提升,即便出身庶出,亦有封王之可能。不过,需明确的是,此处所指庶出,仅限定于身份较高的庶妻所生之子,即侧室所育皇子。以硕塞为例,其便是这一现象的典型代表。
硕塞系清太宗皇太极侧妃叶赫纳喇氏所生。顺治元年十月,年仅十六岁的硕塞获封多罗承泽郡王。彼时,硕塞尚未投身征战,并无军功建树。其得以封王,主要归因于其特殊身份——作为太宗皇子、当朝皇帝之兄,在宗室封爵体系中占据独特地位。
于册封硕塞的诏书之中,明确载述:硕塞身为太宗之子、皇帝之庶兄,值此国家庆典之际,为厚待至亲,彰显亲睦,特颁予册印,封其为多罗承泽郡王,期冀其家族绵延百世,与国运同兴共荣。
硕塞在后续的军事活动中积极参与征战。至顺治八年,其爵位晋封为和硕亲王。然而,从历史发展逻辑与爵位晋升规则综合考量,若无因皇子身份所获郡王爵位作为基础,仅凭其在军事方面并不显著的功绩,实难企及象征着最高等级的和硕亲王爵位。
【博洛、尼堪以军功封王,但其含金量大减】
博洛与尼堪,分别为阿巴泰与褚英之子,从皇族谱系而言,此二人与顺治皇帝同属太祖之孙辈。因并非以皇子身份承嗣,相较于皇子,在清朝封爵体系下,他们欲获封亲王,面临更为严苛的条件与更高的门槛。
博洛乃阿巴泰之子嗣,天聪时期便投身军旅,随营出征。至崇德元年,获封固山贝子之衔。清军入关伊始,博洛积极参与针对农民军以及江南福王所建南明政权的战事。此后,其两度荣任主帅之职:一次是以征南大将军之身份,统领军队平定福建;另一次则是以定西大将军之衔,率军实现山西地区的安定。
顺治四年,博洛获封多罗郡王。至顺治六年,其爵位晋升为亲王。在此需明晰,亲王晋封中的“亲王”与“和硕亲王”,二者在封爵体系中有显著差异。
博洛因非皇子身份,其地位无法与嫡出的和硕亲王相提并论。在官方史料记载体系中,和硕亲王被界定为“大藩”,而未冠以“和硕”名号的亲王,则不在“大藩”范畴之内。这种区分,类似于关外时期“大贝勒”与“贝勒”之间存在的显著差异。
尼堪,乃储英之子嗣。其封爵历程与博洛相仿。于清军入关之前,尼堪便频繁投身战事,且曾出任统兵主帅之职。后来,尼堪以定远大将军之衔,奉命征伐西南地区的李定国,不幸于此役中壮烈殉国。
崇德元年,尼堪获封固山贝子。清军入关后,顺治元年,其晋爵为多罗贝勒。至顺治五年与六年,尼堪又相继晋封为多罗郡王与亲王。值得注意的是,彼时其亲王爵位并未冠以“和硕”之称。直至顺治八年,尼堪方正式受封和硕谨亲王。
博洛与尼堪凭借卓越的军事功勋,荣膺和硕亲王之爵。与之同期获封此爵位的,还有硕塞。然而,硕塞的受封,更多基于其与皇帝的宗亲关系,身为顺治帝皇兄,这一身份在其封爵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反观军功方面,硕塞未曾担当过军事行动的主帅大将军,其军事功绩相较博洛与尼堪,实难望其项背。
博洛与尼堪获封和硕亲王爵位,这是否意味着他们与硕塞处于同等地位?实则不然。
从博洛、尼堪辞世后和硕亲王爵位的承袭状况,便可洞悉其中端倪。二人故去后,其儿子首次承袭的爵位依旧为和硕亲王。然而,后续由于种种因素,袭爵的后代子孙爵位却持续递降,最终降至公爵乃至更低级别。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硕塞离世后,其亲王爵位并未降等,而且后续还获封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殊荣。
在封建王朝的爵位承袭制度中,嫡出王爵遵循着特定的不降等承袭准则。此准则下,即便王爵的后世子孙触犯刑律,乃至犯下死罪,惩处举措亦仅针对犯罪个体,仅剥夺其王爵身份,而王爵本身并不会因此被废除或降低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