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军攻占岳州后,得到了吴三桂时期留下来的一些军械,实力大增,一路破武昌下南京,打出了一波大进军。
170多年前留下的装备,还能用吗?这事靠谱吗?
确有其事太平天国运动失败后,李秀成在监狱中回顾斗争历史,洋洋洒洒写下了《李秀成自述》。
其中提到:破岳州,得吴三桂之器械,盘运下舟。
而其他各方资料也显示:忠王没有吹牛。(忠王又何必在这件事情上吹牛?即便要吹牛,打了一辈子仗的忠王当然也不会吹得没有常识。)
当时,太平军中的清军奸细张德坚在《贼情纂要》中说:太平军在岳州得到吴三桂在1679年留下的火炮、弹丸、火药。
《清史稿》后来也表示:城中旧储吴三桂军械,至是尽以资贼。
而湖南民间的一些材料也显示:太平军确实在岳州得到了吴三桂留下的装备。
除非是大家集体“吹牛”,否则,李秀成所述就确有其事。
而从实际作战来说,太平军在岳州前后,其战斗力有了巨大变化。
入岳州前,太平军连续对桂林、长沙长围久困而一筹莫展,出岳州后,太平军破武昌,下九江、安庆,直破南京,所向披靡。
没有获得值得“吹”的物质基础,太平军哪里能获得后面这些值得“吹”的战绩呢?
那么,170多年过去了,这些军械还能用吗?这是不是违背了基本常识呢?
火炮说火炮自然是有保质期的,年代太久远的火炮很危险。
以当时大清的政策而言,1816年的《钦定军器则例》规定:东北及京师附近的火炮,二十年更换一次;广州、太原、河南、西安等地的火炮,三十年才能更换,确实有炸裂才“准备其筑造”,满十五年而炮火、火门确有冲破、宽大现像“准其修理”。
如此,吴三桂留下的那170年前的火炮,又如何能用呢?
其实,明及清初的前膛炮,制造本就比较粗糙,在经过修复后,是可以使用的。虽然性能下降,但能用!(嘉庆、道光年间清军新铸的火炮,无论射程还是威力,反不如清初的)
虽然说“给使用者制造的威胁可能比给敌人制造的威胁更大”(当时洋人对太平军火炮质量的评价),但是···能用!
在岳州获得这些军械前,太平军已经吃过“吴三桂火炮”的亏了。
进攻长沙时,太平军的“老对手”向荣就将吴三桂遗留的红衣炮三座及三等大炮四座移到南城,轰击太平军。
实际上,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清军也有多次使用顺治年间,甚至前明火炮的事迹。
所以,经过修复,太平军是可以使用的。
当然,火枪可能就没有办法使用了。
因此,《贼情纂要》没有提及火枪,应是火枪确实已经无法使用了。
火药说火药受潮,显然是不能用了。
不过,不能直接使用,可不是不能用!
当时的火药制造,主要采取的是“一硝二磺三木炭”的配方。
其中,木炭不太难获得,硫磺和“硝”则比较困难。
对太平军来说,最缺乏的原料是“硝”。(《太平天国史》.罗尔纲)。
太平军多是从老宅子上找旧砖,经过煎熬后制成。
相比之下,长期窖藏的火药,虽会因为脱硫,板结而不可用,但经过翻晒、加硫、筛制等程序后,仍然可以使用。当然,性能会有所下降。
虽然太平军硫磺也不富裕,不过,太平军可以减少硫含量而提高硝含量。毕竟,硝含量高的火药,燃烧性不强但爆炸力好,适合攻城。
太平军能获得吴三桂留下的器械,运气确实好到爆。
岳州通判郑德基向朝廷汇报:城中有饷银、火药等件,恐资敌用,设法将饷银156稍,火药等多件搬运下传···取道解送省城,幸无失误。
也就是说,岳州清军在逃走前已经尽可能运走了物资。
吴三桂窖藏物资没有被搬走、破坏,说明:170年的时间里,大清似乎并没有发现这些物资。
太平军自12月13日攻取岳州到17日离开,只留岳州四日。
只留四日,就能“发现”这些重要物资,并又得到了舟船数千,发展成“舟只万千”的强大水军!
这既是好运气,更是当地人民的支持!
他们“指出”窖藏170余年的重要物资,带着船只来参加起义,就是将推翻大清,过上好日子的希望寄托在太平天国身上!
遗憾的是,太平天国,最终辜负了这份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