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县长20万判12年,县长贪老百姓扶贫款300万,你猜判几年?

倾酒历史汇 2023-05-02 10:05:07

不久前,央视主持人张泽群发布了一篇文章,他写道:公司董事长非法分配26亿却只被判了五年;大学生因为偷鸟窝被判十年;人身攻击加铁链锁人只被判六年。

这些案例背后的人权差异是如此之大。

他质问,宪法的精神是什么?刑法的目标是什么?

法官们,你处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不仅仅是一次工作,而是在塑造价值观,你面对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字面,忽视生命就如同杀人伤心。

这篇文章发布后,引发了大众的热烈讨论和大量的转发。

部分网友认为张泽群的观点是正确的,他被视为一个有理智和勇气的人,他的直言不讳是社会所需要的。

然而,也很快就有人开始批评张泽群。

有人指责他煽动公众情绪,有人说他不懂法律,甚至有人说他只是为了哗众取宠。

不幸的是,最后张泽群被迫删除了这篇文章。

可能是由于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或者是受到了恐吓和威胁,这让普通人更加感叹。

网络上充斥着各种谣言和虚假信息,而说真话的人反而成了被人嫌弃的存在。

最近,一起涉及贪污和受贿的案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这个案件涉及一个小偷和一位副县长,它引发了人们对法律公平性的质疑。

据报道,这个小偷从副县长的家中偷走了20万元人民币,结果被判处了12年的有期徒刑。

而在同一时间,这位副县长被揭露贪污了超过300万元的扶贫资金,但却只被判了8年的有期徒刑,实际坐了4年牢就用一个借口被保释。

这个案件中的不公现象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这个故事发生在一个小县城,其中,一位偷贼窃取了副县长家中的20万元现金。

在这个事件中,偷贼的行为最终被警方发现,他被法庭判处了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然而,这个案件的背后,却隐藏着更深的秘密。

副县长家中的财产丢失引起了公众的关注,这让一项关于扶贫款的调查得以启动。

在深入挖掘的过程中,调查人员发现,被偷的这家正是某副县长家,而且有此案深挖牵扯出该副县长截流贪污300万扶贫款的丑恶行径。

这个惊人的事实最终被揭露出来,副县长被证实贪污了超过300万的扶贫款,并将这些资金用于自己的私人消费。

尽管他的罪行远比偷贼更为严重,但副县长却只被判处了8年的有期徒刑。

这个案例引发了深深的反思。偷贼的罪行无疑是错误的,他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但是,面对副县长更大规模的贪腐行为,我们不得不质疑,这个判决真的公正吗?

副县长贪污的金额比偷贼盗走的金额多出了十五倍,然而他的刑期还比比偷贼短了四年。

这个故事的结局无疑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意外。

小偷由于盗窃了副县长家中的20万元现金,被判处了十二年的有期徒刑。

而副县长,他的罪行却更加严重——他贪污了300万的国家扶贫款,这些钱本应用来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人。

然而,尽管副县长的罪行远比小偷更为严重,他却只被判处了8年的有期徒刑,更令人惊讶的是,他只服刑四年就以保外就医的名义出狱了。

这样的结果真的公平吗?

是不是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罪犯也有高下之分?

同样是盗窃,一个涉案金额20万的小偷被判处了十二年,而涉案金额高达300万的副县长,却只被判处了八年。

私人财产和国家财产,哪一个更重要?

显然,国家的财产是属于所有人的,其价值远高于私人财产。

而副县长盗取的,正是国家的财产,其罪行无疑比小偷更为恶劣。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一种奇怪的现象:盗窃私人财产的小偷被判得更重,而盗窃国家财产的副县长却被判得更轻。

但在这个案例中,我们看到的却是一种明显的疑惑。

这样的现象无疑让人深感困惑和愤怒,这样的判决真的合法合理吗?

在这个案例中,小偷在狱中度过了漫长的十年,每天都在为赎罪而努力。

而副县长,贪污了300万的公款,却仅仅在狱中度过了短暂的四年,就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被释放。

这种判决结果让公众对司法公正性产生了深深的困惑,让人们感到震惊和不解。

这个案例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法律案件,它反映了我国司法系统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在这个系统中,贪污罪的判决过于轻松,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贪污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严重侵犯了人民的权益,更破坏了社会的公平、稳定和安全。

如果对贪污罪的判决过于轻描淡写,那么司法的公正性将受到严重的挑战,社会的公正也将遭到破坏。

这个案例并不是个例,在我们的社会中,有太多类似的案例让人痛心。

一些贪官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却只被判处几年的刑期,甚至不到5年。

而一些普通人,即使是因为一些相对较小的犯罪行为,也可能被判处十年、十二年甚至更长的刑期。

例如,有的厅长贪污3个多亿,只被判了五年;有的国企董事长贪走2.6亿,也只被判了五年。

而一名大学生因为掏鸟窝,却被判了十年。这样的判决结果,无疑让人感到困惑和失望。

这种司法决定背后的原因,到底是法律的漏洞,还是存在着其他不为人知的因素?

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答案。

这种不公正的现象,让社会的公平性扭曲,让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疑惑,也是贪腐现象无法根除的一个重要原因。

最近,裁判文书网发布了一则新消息,那位因"掏鸟窝"而引发公众关注的大学生,闫啸天,将于2023年5月28日结束他的服刑生涯,走出牢狱。

闫啸天,一个生于1994年12月的年轻人,因为一次"掏鸟窝"的行为,在2014年7月28日被送入了监狱。

原本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的他,在狱中表现优秀,积极参与改造,因此得到了3次减刑。

经过减刑,他的实际服刑时间为8年10个月。

当闫啸天刑满出狱的消息在公众中传播开来,这个多年前的案子再次引起了人们的热议。

尤其是当央视主持人张泽群将闫啸天因掏鸟窝被判10年的事件与某公司董事长因贪污数亿被判5年的事件进行比较后,人们对判决的质疑更加强烈。

闫啸天,当时只是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大一新生。

在2014年,他和朋友王亚军在家乡掏了两个鸟窝,捕获了16只小鸟。

他们将捕获的小鸟卖给了郑州、洛阳、辉县市的鸟贩,赚取了1080元的利润。

然而,他们第二次掏鸟窝时被当地森林公安发现,并因非法猎捕和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被逮捕。

闫啸天捕猎和贩卖的是16只燕隼,这是一种小型猛禽,也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

因此,他被控以两项罪名: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第一项罪名使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被罚款5000元;

第二项罪名使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被罚款5000元。

两项罪名合并判决,最终执行刑期为10年6个月,并罚款10000元。

简而言之,闫啸天的行为并非仅限于"掏鸟窝"。

他不仅非法捕猎了珍贵的野生动物——燕隼,并将其售卖,还从他人处收购后再进行转售。

他的行为堪称偷猎及贩卖珍稀野生动物的行径,与偷猎藏羚羊的行为本质相同。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其处罚力度十分强大,甚至超越了普通强奸罪的判刑标准。

因此,"大学生掏鸟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大的关注。

大众普遍质疑,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虽然人人有之,但闫啸天和王亚军因掏鸟窝而被分别判处10年6个月,并被罚款1万元,是否过于重刑?

如今,闫啸天即将刑满释放(经减刑8个月,2023年5月27日刑满)。

这些年来,他的父亲始终坚信,尽管儿子有罪,但刑期不应如此之长。

因此,他一直在为此事奔走,甚至出现在了电视节目中。

虽然始终无果,但他从未放弃过。

闫啸天的父亲甚至戏谑地说,法官看他如同看瘟神一般。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法律教育,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只有当每个人都了解并尊重法律,我们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我们需要持续关注公正和正义,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改善和完善司法制度,使法律成为保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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