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可以立遗嘱吗

吴律无虑 2024-06-14 18:06:27

房产证还未办下来的房子,父母在理论上是可以立遗嘱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处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自己的合法财产。如果房子已经属于父母,但由于某些原因房产证还未办下来,只要能证明该房屋是父母单独或部分拥有的,即使没有房产证,只要符合法律要求,并按照遗嘱的实质性要求来设立,这样的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比如现在手上只有购房合同或者安置协议,就算没有房产证,立遗嘱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在立遗嘱的时候,除了写清楚房子的地址,最好加上一个说明,证明这个房子是本人在什么时候与谁签订的合同购买的,就更为稳妥了。

实际操作中像这种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住了好几年甚至更久,都没有能拿到房产证的非常常见。有的老人,年纪大了,可能都等不到房产证下来就去世了,这种情况,只要在遗嘱中写明房子的地址以及依据的合同就可以了。当然没有房产证立不了公证遗嘱,因为公证处,必须要提供房产证,其他形式房产证不是必须的。另外,如果以后打官司没有房产证的话,法院大概率不能直接判房子归谁所有。大家可能会怕,这房子谁住,谁享受购房合同的权益等等,那就等以后办了房产证再说。

虽然房产证还未办下来,但父母在立遗嘱时应当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房产的情况,包括位置、面积、购买时间、购房合同等相关信息,以确保遗嘱的明确性和可执行性。即使房产证还未办下来,父母仍然可以立遗嘱。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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